这话放到先前,小鹿想破头也想不出什么来,但是今时不同往日,小鹿的心思略微一转,就把其中的弯弯绕绕全转开了。干爹有着那样的心思,大哥又有着这样的脾气,小鹿只觉得自己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慢慢的抬眼望向大少爷,一眼过后他向下一扇睫毛,没哭,但是扇下了一滴很大的眼泪,泪珠子没在脸上滚,直接就落了下去,一闪而过,快得让人看不清。
方才涨红了的脸慢慢褪去血色,小鹿只剩了嘴唇还鲜红,嘴唇是薄嘴唇,在他屏息忍泪之时,下嘴唇被他用细白的牙齿咬了一下,咬得红上加红。
大少爷盯着他的嘴唇,盯得一眼不眨。其实这不过是一个半大孩子哭鼻子,真是不值一看;尤其小鹿纯粹就只是哭,哭得没用意也没风情,和大少爷在外面常见的泪眼又不相同。
强行管住了自己的手和嘴,大少爷不允许自己去哄小鹿——他是很会哄人的,只要他愿意。可他不肯将自己那些手段往小鹿身上用,依着他的理智,他更愿意给小鹿做一辈子大哥。往后家里的钱全是他的,他会养着小鹿,让小鹿就在家呆着,谁也甭想惦记小鹿。
可理智归理智,理智再有理,管不住感情。
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特别”留意小鹿的,这个留意不是用眼睛留意,是用心留意。他时常是连着十天半月不回家,可心里总是隐隐约约有个小鹿在晃。他也学会了捧戏子,跟那帮十六七的小戏子混在一起的时候,他偶尔会冷不丁的想起小鹿,想小鹿现在也不算小了,这帮小戏子能干的事,小鹿应该也都能干了。
然后他又想如果让小鹿伺候伺候自己的话,其实也不算为过。从身份论,自己是大少爷,小鹿是小奴才,大少爷使用使用小奴才,还犯毛病吗?
就因为是这样的理所当然,所以大少爷近来简直不大敢回家。回家一见到小鹿,他就从身到心一起难受。而小鹿没心没肺的,又是一见他就欢天喜地的喊大哥。他揣着一肚子花花肠子,面对小鹿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狠不下心撕破自己这张脸皮,故而只能是急赤白脸的、骂骂咧咧的、捏着鼻子继续做大哥。
大少爷一直看不惯父亲那身做派,尤其是忘不了他给鹿副官嚎丧的那副模样。在这一点上,他是坚决的不想学父亲。可小鹿勾搭着他,让他一步一步的往父亲那条路上走。小鹿和小戏子不一样,对待小戏子,他是逢场作戏,见面就好,回头即忘。可是一旦跟小鹿好了,他自己想着,那就得像夫妻似的,总得好,一好一辈子。
可是话说回来,那不就还是走了父亲的老路?
再说,还不知道小鹿愿不愿意。
大少爷不知道自己该拿小鹿怎么办,于是索性不回家,图个眼不见心不烦。但他可以不见,小鹿不可以野跑。在他没把这件事想通透之前,小鹿须得干干净净的给他当个好孩子。对待外头的野食,他不讲究,但小鹿是从小跟他长大的,如果他真要对小鹿下手了,小鹿这第一口,非得留给他吃不可。
此刻两人在写字台前对着站了良久,窗外的暮色渐渐重了,初秋的夜里,也凉得很。大少爷搓了搓手,忽然感觉自己很可笑,竟然对个毛头小子动起了感情。
干巴巴的清了清喉咙,大少爷问道:“吃饭了吗?”
小鹿喃喃答道:“没有,干爹一直忙,没人张罗开饭。”
大少爷叹了口气:“那咱们吃。”
第十四章
晚饭吃得潦草,饭后小鹿回了书房,坐在写字台前摊开了书本。余翰文送给他的自来水笔,他没敢往外拿,因为大少爷单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也走了进来。
小鹿没敢吭声,怕引得大少爷又用肮脏话骂人。一手握笔一手摁尺,他想要躲进数学题里避一避,然而一共也没有几道题可做,于是他垂下头,又打开了英文课本。
大少爷独自在书房里来回溜达了几趟,末了百无聊赖的停在写字台前,俯身把胳膊肘架在了台面上。伸着脑袋看了看小鹿的书本,他出声问道:“功课还没做完?”
小鹿微微的瞟了他一眼:“做完了。”
大少爷冷不丁的笑了一下:“那跟我睡觉去!”
小鹿没言语,两只手开始收拾纸笔。他做事情是认真的,越是长大,越是认真,因为心里知道眼前这一切都是得来不易。墨水瓶盖严密的拧紧,用过的草纸也是一页一页摆放整齐。课本放回书包里,边边角角都要压平,最后是那两本大画报,画报是借来的,格外要珍重对待。最后把书包收拾成方方正正一大块砖了,小鹿才算是收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