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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会毁掉一段美好的回忆。他说每个男人都应该当一次兵,感受两年最纯粹的日子,在那里,输和赢是那样的明明白白,我们不惜一切代价的争取胜利,最彻底的热血,最彻底的刚强,不计得失。那才是青春,那是永不凋谢的鲜花之海。这种日子,不是苦,是享受。人会老,会变,会开始变聪明变世故变得不敢放肆,然后再也回不去。可是那段青春的日子会永远留在心里。”
陆臻抱住夏明朗的肩膀笑得明亮又冒傻气:“所以,小生白活了这么多年,刚刚发现我原来还没有青春过。”
夏明朗失笑:“现在开始也不晚。”
陆臻抱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从地上爬起来一头扎进里间翻书柜,他找出一个大红封面的本子,这是陆臻军事学硕士毕业论文,陆臻翻到最后一页,在所有的引用文献最后用黑色的钢笔写了四句话——
最好的抵抗是威慑。
最强的战略是拒敌于国门之外。
最高明的战术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而仁慈,是死神的执照。
夏明朗在心里一字一字地默念,感觉震撼而动容。
“这是我原稿的最后一段,后来被导师删掉了,他说太文艺。”陆臻笔直地站着,“可是前两天我整理资料又看了一次原始文档,忽然发现原来我想做的,从来没有改变过。”
夏明朗似有所感,抬头看向他,神色郑重。
陆臻慢慢抬起手,敬礼!
“您的少校陆臻!将以毕生心血,为中国的不战而奋斗!”
陆臻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夏明朗,他的身姿笔直,每一条肌肉都绷紧,昂扬向上,像暴雨中生长的竹,有直刺天幕的锐利锋芒。
“好,很好!”夏明朗很慢很用力地鼓掌。
他的眼神温和,抬手举杯一饮而尽:“那么,就让我做你一击必杀时最锐利的武器。”
陆臻笑起来,紧张绷住的身体逐渐软化,他用一种近乎感激与崇拜的眼神看着夏明朗,那个男人半躺在地上,毫无形象可言的样子,却有无可比拟的庄严气势,
他曾经想过夏明朗会用一种怎样的姿态来支持他。
他也曾经犹豫过,他如果决意追逐理想不顾一切会给夏明朗造成怎样的压力。
可是夏明朗又一次轻而易举地超越了他所有的预计。
陆臻忽然想起圣经里的一句话:当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着为王。
——《战争与和平》完——
单篇小后记:
原本,冰天血地这一章,到此就已经要完结了,只是时逢国庆大阅兵,我会多加一个番外《国庆日》以示庆贺。
我想,我是一个从骨子里厌恶战争的人,而且看了越多越讨厌,了解越多越心惊。
早年,当我还是一个热血LOLI的时候也曾经喜欢在网上乱转,看着愤青与精英的混战,认识一个朋友每次出什么事儿都特别激动,成天叫喊着打吧,战吧,说民族说骨气说血性。终于有一天我问他,你知道战争是什么吗?你知道一发子弹的造价吗?你知道95的成本吗?你知道一个巡航导弹需要多少人力吗?你知道一发火箭弹值多少钱吗?
你知道战争会让经济倒退多少年吗?你知道那种创伤需要用多少年去平复吗?
一场战争,有多少人要牺牲,有多少人会残疾,有多少家庭将破碎,多少国民财富在瞬间蒸发?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不曾计算过,就别那么轻易的把那两个字吐出来。
我想战争可能有很多理由,但总不应该只是为了让人们觉得爽快,古时有太多为意气面子好修边攻的帝王,结果如何大家都能看到,军人与民众的鲜血不应该只是为了让人觉得帅气而流,战斗永远都不应该是解决问题的唯一的方式。
在如今这个世界上,撑出一个二流国家就可以避免被打,撑成个一流国家就可以不用打人。所以就让我们都更努力一些吧,为了中国的不战而奋斗。
那么,总有一天可以重现天朝盛世,不战而威,万邦来朝。
我们可以把这当成是一个美好的梦想。
无论如何,唯愿我的祖国平安康泰!
国庆日(上)
( 本故事纯属虚构,绝不涉及任何机密内幕,如有雷同,那就是大家想到一块儿去咧!!)
1.
北京时间,10月1日,0点13分,北京。
陈默垂眸看了一眼腕表,淡淡的荧光一闪即灭,此刻他在北京的夜空之中,眼前是暗夜流光的长安街。夜半更深,但是这里不寂寞,北京的夜晚从来不清冷,尤其……是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