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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起(46)

这倒确实是,张欢华觉得自己的身体从来没有这麽衰弱过,但也没办法,他这头,不想低的时候,死一百次他都低不下。

这种事,都是个人决定的事,也只好承担後果,所以也只好略带遗憾地跟宁铭说:“也只能如此了。”

他说著,也觉得自己这点执拗有些可笑,平时明明姿态该低时他也低得下,但换到这事上,就不行了。

不过,也确实是这些人做得太过份了。

收了他的半壁江山,如果要出去,肯定还要收他剩下的小壁江山才甘心的吧?卖了老头们费尽心机给他的零零碎碎,还要把身给卖了──这麽让自己烦恼的事还是不去做了。

要是真没等到出去的那天就死了,张欢华也无所谓了。

反正,他外头留著几个人,到时候他们把他拖下水的人全部拖下来陪葬就是。

他做事低调,并不代表为人干净──他做得出来的事多著呢。

老头们之所以偏爱他,可不仅仅是因为老混蛋们终於有了个乖孙。

一年後,张欢华的会计收集到了足够多的信息,捅了个马蜂窝,直接造成某市的市长章斯鹏畏罪潜逃出境。

出境之後几天,又被国际刑警发现死在国外的海滩上,身上被砍了十几刀,手脚被割掉,放在一边。

这事一出来,尸体照片发往了无数知情人的家里。

而在牢里的张欢华那里消停了不少,有顿饱饭吃了,水也给得干净了,偶尔还给他发几片止咳药。

事发之後仅仅不到两年,浦志成本来还挺黑的头发全灰白了一片,还好他为人豁达,跟人勾心斗角之余也还有力气跟家人共享天伦,什麽也没落下,头发白就白了,但精神还不错,看他那劲头,活个百把岁都不成问题。

这天他约了锺苟,那个高大的青年穿著件十元一件的T恤蹲在椅子上兴致勃勃地跟他讨论他跟张欢华的新家,说到兴起,眼睛还冒光。

浦志成现在是真喜欢这个孩子,沈得住气,还对张欢华死心塌地,人聪明不算,还挺有本事,逼急了也相当会咬人。

上次有人找碴,工商的人去封他的货,也硬是让这小子逼得那些人打了他一顿,然後把“执法人员”打人的视频一传到网上,在舆论的谴责下,他人给放回来了,货也给要回来了。

他吃得亏,忍得住气,有时老成得连浦志成都觉得自己几十年的修为都未必比得上他──上次锺苟被打得相当惨,头都打破了,头上还缝了好几针。

看著现在光著头,头上还缝著针的青年口沫横飞地跟他说著花园要种丝瓜,以後也就不必买了,能省不少钱时,浦志成忍不住笑了,“这个,花园种丝瓜?欢华怕是不会喜欢吧?”

锺苟一听,扁了扁嘴,骂:“德性,丝瓜也能开丝瓜花啊,我就不明白你们这种人了,同样是花,还能结出吃的来,你们怎麽就爱那种只开花不结果的玩艺?真是臭德性……”

说完他挺不屑地哼了一声,顿了一下,征徇性地说:“要不种点喇叭花?”

浦志成笑。

“唉……”锺苟却叹气,“他喜欢的那些东西是真不实用,以前家里他种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花,就摆著看,还要花钱请园丁,忒浪费了,後来我帮著伺候著也觉得不服气得很,养那些破花的费用比养我还贵,现在我也忙得很,哪有时间帮著伺候那些玩艺,还是等他回来了之後再说,大不了请个园丁……”

说完,挺不甘心地妥协了,把那片地划了出来,喃喃著说:“我还是先种点丝瓜南瓜什麽的吧,等他回来了再弄他喜欢的。”

浦志成看他挺丧气的,尽管对他把一幢好房子弄成一个农家乐院子风格的品味有些不敢苟同,但还是安慰了几句:“你先种著,可能他觉得新鲜,会喜欢呢……”

“哦……”锺苟不太相信地敷衍应了句,对张欢华会喜欢他的菜地的事一点把握也没有。

张欢华可是那种看著冰箱里那些他买来的菜,一边捧著电脑认真搜索图片,一边对应那些菜的样子才能说得出其名字的人。

要他去喜欢那些他绞尽脑汁才认得出的东西,怕是相当的困难。

看锺苟那脸我完全不这样想的表情,浦志成笑出了声,拍了拍他的肩,说:“吃蛋糕吧,你浦婶一大清早给你做的。”

因为锺苟这段时间常来,跟浦志成的家人也见过了不少次,浦志成的妻子挺喜欢这个来了还帮著她整整厨房跟院子的万能小夥子,现在每次他去浦家都能受到她的热情欢迎,偶尔浦志成来找他,她还会让浦志成带点吃的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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