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听完,之璐面无表情的站起来,“我知道了。”
她离开后,陶儒坐在冰冷的看台上,想到他给叶仲锷打的个电话。叶仲锷太精明,甚至冷酷,他坐在幕后,冷静而熟练的操控一切,他做的每件事,说得每句话都是有预谋的。陶儒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听完电话更恨得咬牙切齿,可越恨他说的话越不能忘记。不得不承认,字字句句都像是武林高手的手指,每一下都点中他的死穴。
叶仲锷最后说,以钟之璐的性格和脾气,你也清楚,你们不可能长久下去。这段时间,你也在想跟她分手,是不是?你是忍不下这口气,觉得我破坏了你们的关系?我能理解你。不过,这都是没必要的,少年意气应该有,但要分清场合时间,还有对象。没有我出现,你们也会走到这一步。不如现在收手,把事情做得干脆一点,互相留下好印象,这才是明智之举。
陶儒记得自己笑了笑,这么回答:是,我会跟她分手的。不过跟你这番话没关系,你也不要以为你自己胜利了。她的心里的确没有装着我,但也未必是你。不然你不至于这么费尽心机的针对我。现在我想,女孩子爱慕虚荣一点,无知一点,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有弱点,她不高兴了,送她礼物她就开心。钟之璐却不是,你都不知道她想要什么她也许有一千个一万个优点,但是她会跟自己较劲,跟她自己的事业心,跟她的正义感较劲,跟她的执著较劲,她这辈子都会这样,改不掉的。终于有一天,不是你受不了,就是她受不了,无法再相处下去,那结果肯定比我们现在还糟,伤害更大。从认识开始,我们也有快六年了,你们呢,能不能熬得过六年?
陶儒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仿佛是箴言。复婚后,叶仲锷想,真的没有超过六年。如果不是那场车祸,如果不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们也许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不过那时候叶仲锷心情太过愉快,没有深想,只把这番话当作了败军之将挽回颜面的一种方式。他自然不会跟他多做计较。
至少,他去饭店接她回来的时候,已经彻底把这番话抛之脑后。他把她抱在怀里,觉得前所未有的舒心,她找不到别的理由再拒绝他了。
他小心翼翼的问她问题,她很听话的一一回答,那次事件之后,他知道,半睡半醒的时候是她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不论问什么,她都会回答。
显然钟之璐并不这么想,她彻底清醒之后,迅速的从他怀里挣脱开,手忙脚乱的躲到了沙发的另一边,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的说:“我没注意到,真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有心的。”
他站起来,把客厅的灯都打开,倒水给她,笑容可掬,“喝一点,醒醒酒。”
之璐讷讷的接过杯子,仰头给看她:“我怎么会到了你家?”
他理所应当的笑笑,“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同学说你喝醉了,我顺路经过那里,就带你回来了。”
“噢,”之璐想不到说什么了。其实她的问题很多,但不好意思问出来。例如她怎么上楼,怎么脱鞋,怎么来到沙发上,又在他怀里多久了。她的包在茶几,她探这身子摸过来,翻出手机看时间,仿佛被烫到,“什么,都两点了!看来是不能回学校了。”
“原来你还想回学校?”叶仲锷啼笑皆非,“明天周六,你们没课的,不用着急。”
之璐想了想,安心的点头:“有多余的卧室没有?”
他指了指角落的那间:“很干净,每过两天就有钟点工来打扫。”
现在她才有时间环顾这套房子,光看客厅就知道这房子绝对小不了,家具全新,吊灯上一点灰都没有。装修也是无可挑剔,蓝白二色,大气雅致。
他看出她的心思,嘴角带笑:“半年前装修好的,你随便参观。我先去洗个澡,你洗不洗?客厅还有个卫生间,洗漱的那套都有新的。我找衣服给你。”
之璐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然后庆幸是冬天,她可以穿着秋衣秋裤睡觉。
她向来洗澡速度奇快,洗完后他还没出来,于是抱着衣服和挎包钻进了客房,发现居然是张双人床。在她的记忆里,她好像从来没睡过这样的大床。读大学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了,只有小床可以睡;家里也是一张单人床,比学校的大不了多少。家里的房子说起来也有一百多个平方,她的房间是最小的,放了几个大的书架书桌之后,给床的地方就不多了。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就响起来,她穿上外套踩着拖鞋去开门,心里斟酌要说什么;叶仲锷站在门口,身穿灰色的睡衣,显得更高,他没有进来,手扶着门,“我来说晚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