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难得在比他小这么多的韩扬面前露出脆弱的一面,韩扬笑了笑:“怎么,怕失去我?”
梅夕这次没有否认,只是道:“也许吧。”
韩扬真的每天都想问,你爱我了吗,你爱我了吗?
但他没有,甚至就连此刻,也问不出口。
因为他并不是真的很能开玩笑,也并非永远都承受的住拒绝。
梅夕静静地抱了他一会儿,又说道:“我会失去你吗?”
韩扬回答:“你不想失去,就不会失去。”
梅夕在此刻以为他懂了这个答案,其实他没懂。
他是太相信自己,却误以为太相信对方。
这样的盲点,也真是可怕的弱点。
chapter30
每个韩扬将要远出门的早晨,家里都会显得格外热闹,或许是他自小的优越条件让他并不善于照顾自己,从前助理或编辑都会来帮忙,现在有了梅夕,自然忙碌的责任要换了他承担。
“我昨天那牛仔裤呢,你看见没?”
梅夕正忙着做早餐,韩扬就衣衫不整的冲进厨房。
“洗了,你穿干净的不行吗?”梅夕头都不抬。
韩扬说:“我想穿的都不见了。”
梅夕无奈回头:“昨天不是给你收拾到箱子里了么,自己去找。”
韩扬笑了下:“你真贤惠。”
而后他便转身走了。
一刻钟之后,这位作家先生倒是穿戴好了重新出现,可又讪讪的说:“东西拿出来都放不进去了...”
从前梅夕见韩扬总是空着手来来去去,以为他是真洒脱,可现在近距离观察才发现,那根本就是不洒脱也不行。
“真是服了你,我去弄,你先吃饭吧。”梅夕把煎蛋放在桌子上,洗干净了手边系领带边问:“你哪天回来?”
韩扬坐在桌前说:“签售采访什么的最少也一个礼拜吧,我以为你都不关心呢。”
梅夕笑笑:“还不是一直替你忙?注意安全。”
说完便去卧室再给他打包行李。
韩扬拿着刀叉,看着在清晨的微光中这简单而美味的早餐,感觉很满足。
或许是得来不易,用不到什么理由,他就会忍不住多爱梅夕一点,再爱梅夕一点,像个十成十的孩子那样容易快乐。
总有人在感情中的天真,是不会随着时光和阅历而发生改变的。
说实在的,韩扬去上海的这几天,梅夕的确感到了某种陌生的孤单,平时上班还容易,到了闲来无事的周末,又不能去酒吧混日子,也没有什么朋友,最后只能自己出去随便走走,打发时间。
北京的街道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熙熙攘攘的,只有那些极昂贵的商场,才会稍微清净些。
梅夕在里面买了两盒香水,便拿着杯咖啡很没意思的在光亮的大理石面上漫无目的的行走。
但是快要从旁门绕出去的时候,他忽然看到张巨大的海报展板,顿时就傻在了那里:竟然是程然的摄影展,这...
梅夕呆立了许久,才把目光移向赞助商,果然是叶瑾现在着手的那个文化公司。
现在,他才恍然明白了叶瑾的意思,才回味出那个人为什么去朝自己耀武扬威似的露出胜利者的笑容。
因为梅夕又听到了自己巨大的心跳声,那手心仅仅因为看到程然的名字沁出的汗,是对韩扬从来没有过的诚实。
离开哈尔滨,离开从前的日子,梅夕真如自己所保证的那样,再也没去关注过程然的事情了,所以他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举办的这个展览,以及人在何处。
但就像被人控制一般,梅夕还是记住了展览的地点,脚步轻飘的过去了。
不过是看几张照片,那并算不上什么吧?
梅夕这样自欺欺人。
每个艺术家都有种特殊的天赋,所以即便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验的积累,程然的摄影水平已经和从前不能同日而语,但是在梅夕看来,还是有很多十六七岁的影子存在,熟悉的要命。
他愣愣的站在展览厅里面,瞅着对面的相片出神。
因为那张相片照的是个背着书包的清秀男生,而相片的名字,叫“往日”。
这么感性的定义,疏忽间便让梅夕美丽的眼眸里面泛出了水光。
正在连呼吸都有些困难之际,他身后忽然响起了声问候:“梅夕,你怎么在这里?”
梅夕在惊讶中回首,瞅着程然结巴的说:“我…我看到有你的摄影展,就来看看。”
程然笑了笑:“我是说你怎么在北京?”
梅夕这才稳定下情绪,回答道:“我在这儿找了个新工作,好和韩扬离的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