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蛋的家很华丽,她进过两次门,不陌生。
但只要想到自己的偶像就生活在这里,做了那么多年脑残粉的小警察,还是无法摆正心态。
明笙反倒十分坦然,悠闲地在冰箱里翻了半天,回头说:“我家没有饮料,你喝这个吧?”
谢云接过他手里粉红色的百加得,虽然从小滴酒不沾,但尝了尝味道觉得没什么要紧,就答应了声继续低头吃饭。
“也不用吃得这么认真吧,陪我聊聊天。”明笙笑意盎然地坐在旁边捅捅她瘦弱的肩膀。
“不要。”
“你家在哪里啊?”
“中国。”
“今年刚毕业吗?”
“嗯。”
“哈哈,你喜欢什么男明星呀?”
“岳云鹏。”
眼见自己努力寻找的话题都被无情忽略,明笙忽然便哼道:“今天这么冷漠,从前却对我那么好,女人真是善变。”
“哪里对你好了?你有妄想症。”谢云葵被他吵得头晕,不知不觉又恢复了往日的惯有态度。
明笙坏笑,拿出手机按了几下,清了清喉咙念道:“不管有多难过,只要听到你的声音,我就觉得很开心,超喜欢你的,你一定要加油。”
云葵本还淡定的脸,腾得一下就跟西红柿一样。
她也记不得这是哪年写给Echo的傻话,现在忽然被翻出来,真是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以至于她瞬间就摔掉筷子站起来,试图毁尸灭迹。
但明笙早就先一步躲开,靠在餐厅门口乐不可支:“我有云盘备份,抢到也没用。”
“你太过分了!”谢云葵一身武力值无处使,打落牙齿和血吞,除了悲愤地坐回原处,也没别的办法。
笑够了也闹够了的明笙这才开始吃饭。
他几乎没有和云葵这样的女孩子相处过,却从不觉得陌生。
她的安静和她偶尔的气急败坏,都像早就安排好进入他的生命似的,与他的喜好配在一起,那么严丝合缝,不差分毫。
——
大意了。
云葵因为觉得尴尬而喝掉两瓶百加得后,便渐渐觉得脸颊发热,听力下降,饭后站起来想要帮忙扔垃圾,却没出息地原地晃了几晃。
资深外卖狗明笙正飞快地就把餐盒往外丢,见她那模样,担心地问道:“你不会喝醉了吧?”
云葵听他的声音有种非常遥远的感觉,但神志还比较清醒,愣愣摇头。
明笙立刻双手护胸:“你可不要趁机兽性大发,欺负我一个良家妇男。”
除了沉默,小谢警官对他无话可说。
明笙笑了笑,去冰箱找了瓶日本酵素:“这个醒酒。”
云葵接过来,仍旧默默瞅着他。
“我知道,不就是唱歌吗,我说话这么算数的人。”明笙立刻拉住她的手腕,把她往隔壁那套曾骗她翻进去的房子里带,嘴里顺便自鸣得意:“我姐都没看过我的录音室,都是我自己的装修的,你不要觉得太荣幸。”
本就有点晕乎的云葵听着他说音乐的事,更是鬼使神差的没有甩开他的胳膊,傻傻地跟着明笙穿越了两道门后,果然进到个吸音装潢非常严密的房间,看到里面各种乐器和复杂的录音设备,好奇到眼睛都不眨。
“坐。”明笙给她拽过来个懒人沙发,自己顺手挑了个吉他随便坐在了木地板上开始调音。
云葵听话地行动,但因还没忘却这家伙在南山七号那半句不在调上的恐怖表演,所以依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你要听什么?”明笙抬头问。
云葵小声回答:“都好。”
明笙笑了:“那就上次没唱完的那首吧。”
说着就拨弄了几声琴弦,悠然自在的开了口。
这下子,云葵彻底不再怀疑。
日日夜夜,从十六岁听到二十三岁的歌声,一下子如此真实的响在耳畔,近在眼前,让她瞬间萌生了种语言难于形容,也无法为外人道之的感动,太多的酸甜苦辣梗在心头,使她眸子里积着泪水,嘴角却在不由自主的微笑。
——
明笙轻声唱着他所写的一贯简单而动人的歌,由于熟练而没有把太多注意力放在吉他上,忽然抬头朝着云葵露出微笑。
刹那而已,小谢警官的少女心却彻底炸了。
她无法不承认,当清楚的意识到这混蛋不是恶意戏弄自己之后,她就没办法再讨厌这个人。
心里如何别扭,觉得之前如何丢人,都抵抗不住这几秒钟的浅唱低吟。
上帝真的很会开玩笑。
或者酒意上头,或者激动失控,待到明笙唱完,云葵不经大脑地便说:“我真的很喜欢你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