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恋爱——我&小健(30)
孙小梅把我房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搜刮跑了,恨不得连墙纸都要揭下来带走。走地时候尽管她很气愤,可还是没忘了告诉我一声:我不是人。我也不是个东西。最后还顺手牵羊地大力抚摸了我的脸颊一下,作为我们相交一场的纪念。
这件事当然并不如我写得那样简单,好象几句话就过去了,可我也不想再多说。就象大地震过去以后还会有微弱的地震要来,这件事的余波如果要写的话也要耗费掉不少唇舌,但我已经很累了……总之,我与孙小梅女士的关系到此就算是完全结束了。
后来小健就搬进了我那已经显得无比空旷的家。
我们就算是,从头开始了。
小健从学校毕业回来后,被分配到一所郊区中学教书,小健谦虚地认为自己不能担当起培育祖国花骨朵的重任,所以知难而退,他连去报到都没去。也就是说,从学校一毕业后,小健就失业了。
小健整天在家无所事事,我想对他说,你应该找个工作,但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因为这样好象显得我在嫌弃他,养活他成了我的负担似的。但这不是我的实际想法,所以我没说。我和小健之间变得非常非常的彬彬有礼,说话和做事都客客气气,古人所说的夫妻间“相敬如宾”我想就是这个样子。到了最后我们连性交都变得规规矩矩起来,经常用不卑不亢的口吻征询对方的意见,比如:
需不需要我帮你手淫?
需不需要我帮你口交?
这种语气就象问对方,你要不要吃个苹果,你要不要看电视没什么两样。于是后来我们基本上成了无性分子。我们在一个锅里吃饭,一个床上睡觉,一天到晚看着彼此的脸,可我还是觉得,他离我很遥远,比他在外地念大学时还遥远。
有一天我努力地想这件事,后来我想通了,实际上小健始终就不曾爱过我。以前他毫不隐饰这一点,现在是不肯承认这一点。我能感觉地到他实在是很努力地想爱上我,可他做不到,爱与努力或者不努力无关。那他为什么还要回到我的身旁?寂寞?还是累了?或是想过一种安定的生活?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小健现在就在我身边,每当夜里我会攥着他的手,默默地看他熟睡的样子。那样我就会感到幸福。而对于每个人来说,幸福都是一种可遇不可求,变化莫测的无常感受。
那天我很晚才回家,我开门,灯是亮着的,我看到每件东西都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而每件应该在的东西也都毫无例外地没有消失。四周静悄悄地毫无声息。黄白格的餐桌布上用红颜色的水彩笔写着:我走了。字写得歪歪斜斜,仿佛小儿的涂鸦。
我平心静气地站在那块桌布前,端祥良久。我、走、了。这三个字中我能够知道的事情有,“我”是指小健,“走”是个行为动词,“了”是个助词无实义。“我走了”就是指小健的一种动作或者叫行为。同时“我走了”也是一种结果。按理说行动之后有新的行动结果会后边有新的结果,但那已超出了我所知的界限。极有可能我这辈子都不会搞清楚。
我站在阳台上,外面是万家灯火,它们就在咫尺之遥,我伸伸手就摸得到。但它们与我何干。幸福是它们的。痛苦也是他们的。跟我毫无关系。从我住的楼走出去,往左走会到达飞机场,往右走会到达火车站,直着向前走你最终会看到一座名叫长途汽车站的破烂建筑。我不知道小健到底选择了哪一条路。我已说过,这已超出我的所知界限了。我能做的事就是站在阳台上,欣赏着这城市中的美丽夜色。一直到,第二日。没有鸡叫,天还是迫不及待地变白了。
第19章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小健。
日子过得飞快。我已说过,象个小疯孩一样光着脚丫披头散发从田野上跑过,得得得,马不停蹄脚不沾地,拉都拉不住。是日子在过我们,而不是我们在过日子。日子稠密地象报纸上头版头条的满篇废话,终于有一天日子把我给过迷糊了。我的生活中忽然一下子出现了很多令我迷惑的东西。我心里有两个疑问。疑问一,这世上到底有没有一个叫小健的男孩?疑问二,我到底认不认识一个叫小健的男孩?如果我认识的话我怎么想不起那个男孩长什么样子。就象一滴墨汁落在一张宣纸上,然后懵懵懂懂地渲染开来,但到最后也只是个影影绰绰的黑点。如果我不认识小健的话,那么我锁在抽屉里的那块桌布上“我走了”的三个字是谁写的呢?不是一个叫小健的男孩写得吗?如果不是他,难道是我吗?那么说,我就是小健了,但我是小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