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恋爱——我&小健(2)
洞悉了这一点,我更加愁怅郁闷起来。而一个人愁怅起来就会变得很腻,“腻”的表现之一就是要禁不住大加感慨地抒起情来。所以我要把所有的灯光都关掉,给自己倒一杯酒,音响里放上一张SADE的唱片,这一切就象是电影里的各种铺垫煽动的手段,铺垫煽动的结果是给观众带来一个高潮,而电影是艺术,抒情同样也需要艺术,它需要千姿百态的点缀,回肠荡气的情节,这才是伟大而优秀的,抒情。
一只夜莺穿过冬天的帏障。
而我的抒情,才刚刚,开始。
第1章
事业是男人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这并不是我的私人想法,而是这个美好社会强加于我一种责任。没有阴茎和睾丸你不是一个生理意义上的男人,可没有事业你就不是一个社会意义上的男人。男人先征服了事业,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征服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征服女人,那些妖娆红粉围绕在气宇轩昂的成功男人身边做小鸟依人状做柔情似水状,然后男人从中感到满足和愉悦,这是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双重乐趣。可我已经在上文说过,我是个“另类”,尽管我不情不愿,“枪打出头鸟”的道理我至少还是懂得的,可我哪里有什么法。所以我要征服的不是个女人,而是一个,男人。
因为,我是一个只爱男人的男人。
我希望将来的某一天,我拥有自己的伟大事业,说穿了就是权力和金钱,那时我站在成功的巅峰上,意气丰发,志得意满,因为金钱和权力都是煞费苦心绞尽脑汁才得的到,因此更加兴奋和刺激,那时,偎依在我身边---这样说似乎有点肉麻,换句端庄的话说,当我处在那美丽而激动的人生浪尖上,台下默默关注着我的,是那个我所爱的男人。(我的要求是一种非份之想吗?)那样我就会觉得我为事业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没有白费,因为有人与我分享。我愿意把我从事业中所得到的一切都献给我爱的男人,他把所有的东西全拿走我也不在乎,拿去吧,因为这一切原本就是要送给他的,如果这能使他感到高兴和满意的话。古代的帝王用千金买美人一笑,是想让美人开心呢,还是想让自己开心呢?
我也要用“千金”买我所爱男人的一笑。
因为我愿意。因为我开心。
但我最终没能征服那个我所爱的男人。这不仅仅是我没有一番成功的事业,谈到爱情,原来一切都不那么简单,从前我只是在做玫瑰色的白日臆想,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心机。每当我静下心来想想从前那些发生在我和我爱的那个男人之间的事,就象做一场古怪离奇而又喧哗吵嚷的春秋大梦。
他叫小健,很普通的称呼,很多很多人叫这个名字,却有着不同的脸。我绝不是一个贪心不足的男人,我只要这一个小健就够了,我只爱这个小健,他长着一张我熟悉的,令我怦然心动的脸。
小健对我说:我喜欢你。可是我不爱你。
这句话他对我说过无数次了,每一次都象第一次说一样,残忍地将我的心割成碎片。喜欢跟爱之间区别很大吗?或者原本就是一回事。爱就是喜欢。心里欢喜。后来有人别有用心地将它们分成界限分明的两部分。制造一种理由、借口、托辞,敷衍别人以及欺骗自己。就如小健,因为他说他只喜欢而不爱我,所以他就只好去跟别人上床,这对他来说实在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举动,可他是一个天生为爱活着的人,没有爱他不如去自杀,但他现在并不想死,我也不希望他死掉,于是他就理直气壮地一个一个地爱上别人,然后一个一个地跟他们做爱,并且津津有味地告诉我。我也喜欢他,并且爱他,于是我就在一次次伤心欲绝以及暴跳如雷后一次次地原谅了他。这终于使他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第2章
我有必要说说我小时候的事,虽然这对于这个故事没有多大的意义,但对我来说却意义重大。小时候我们家很穷,我们是城市中的边缘人群,属于最潦倒贫穷和最下层的那类。直到我中专毕业那年我们一家五口,我,我哥哥,我弟弟,父亲母亲仍挤在一间只有十四平米的小屋里,屋后边是长蛇般的蜿蜒铁路,火车经过时汽笛响彻云宵,我就会觉得小屋的屋顶都要被掀掉,而我则会飞起来,这是一种难以言传的飘浮的感觉,很美妙,美妙到人心口乱颤泪眼迷蒙。我父亲是一个目不识丁的铁路工人,我母亲是街道的环卫工人,他们是一对并不恩爱的贫贱夫妻,也许所有的贫贱夫妻都是不恩爱的,就象中国的那句老话:贫贱夫妻百事哀。整天沉浸在悲哀里的夫妻会恩爱吗?我父亲一生中最爱好和最擅长做的有两件事:喝酒和揍我母亲。喝酒能使他忘掉现实的拮据和烦恼,以使他保持心情愉快;揍老婆是一种变相的精神发泄,从中他可以体会到一种据说很伟大的英雄气概,这样也能使他保持心情愉快。所以基本上说我父亲还是一个非常乐天派的人。他会在一杯酒下肚之后愉快地大声歌唱,在歌中由衷地抒发和表达穷苦百姓对党和毛主席的那种如山高似海深的真挚感情。我母亲就象一只老母鸡,她非常小心翼翼而且心惊胆颤地护着一窝小鸡崽,对所有发生的或者即将要发生的坏事情都持一种逆来顺受心甘情愿的观点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