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关斯灵一点也不像李嘉欣,只是胡勤的女神是李嘉欣,他夸一个女人漂亮的时候就会用像李嘉欣来形容。
胡勤很热情地提出要和池珩一个包厢,因为没有参加池珩的婚礼,这顿必须他请。他点了一桌子的菜,还站起来为关斯灵布菜,非常殷勤。
“池珩你现在身价有这个数字了吧。”胡勤伸出两只手掌,笑呵呵地说,“你的辉煌战绩都传到B市了,我当时还想着池珩,池珩这个名字怎么那么熟啊,后来拍了怕脑袋,哟,这不是我的老同学嘛!”他说着转头看关斯灵,“你别看池珩现在这么冷静沉着的样子,他高中的时候还曾经有过疯狂叛逆期,赛车,打架,泡妞……”
池珩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胡勤立刻笑着摆手:“我承认泡妞是我加的,他可是痴情种啊,百年一见的痴情种啊,嫁给他你值了!”
关斯灵莞尔一笑,她觉得这个胡勤真的很有趣,说话一直摇头晃脑,肢体语言很丰富,有点像一只活泼的猴子。
“你现在怎么样?”池珩问他。
说起自己的事情,胡勤照样喋喋不休,他叹了口气:“刚从B市调过来,任职S市这块的销售总经理,看起来是平调,但这里的市场我一点也不熟,亚太区的那个坏心眼的BOSS给我了一个超烂的团队,只有六个人,两个还是刚大学毕业,一点经验也没有,还有一个是大肚子,随时随刻就要去生孩子,哪有心思放在工作上,所有的脏活累活还是我全揽,诶!”
说到“大肚子”三个字,胡勤想起什么,立刻从皮夹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池珩:“瞧,这是我的大胖儿子,一岁不到,出生时候整整九斤!哭声都要掀翻医院的天花板了!”
关斯灵凑过去看照片上的婴孩,真的白白胖胖如一个肉团子,非常可爱,她忍不住赞美:“太可爱了,好想捏捏。”
“脾气坏着呢!狡猾着呢!”胡勤笑着抓头。
池珩也看了很久,眼眸流露出柔情,似乎也沉浸在这肉呼呼的孩子带来的幸福感之中,好半天才递还给胡勤,淡淡的笑容还浮现在嘴角边。
关斯灵喝了两杯葡萄酒,中途去了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还没推门进去,便听到胡勤的大嗓门,他说:“池珩,你以前不是非那个宋今不娶的吗?你那时候多疯狂,都追到她家楼下摆爱心蜡烛,守了一个晚上,最后才知道楼上没人!”
关斯灵的脚步一顿,推门的手缩了回来。
胡勤像是喝醉了酒,兴头正高,哈哈地笑起来:“你这个痴情种,为了她做过不少傻事!现在想想是什么感觉,为自己感动呢还是觉得不值得呢?”
池珩微醺,衬衣胸口的扣子解开,他的手臂搭在长椅上,神情慵懒,眼眸如黑曜石般迷人,轻笑道:“你别总拿过去的事情嘲笑我,谁没有年轻犯傻的时候,那些我都快忘记了。”
“也对,你现在娶了那么漂亮的老婆,那些陈年旧事应该忘记了。”胡勤促狭地笑了,“说实在的,你当时追她的那股劲我到现在都佩服不已,真的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现在还有那种激情吗?你现在的老婆还是那么追到手的吗?”
池珩一笑,缓缓说:“现在的老婆追得很轻松,过程很愉快,结果很圆满。”
关斯灵眨了眨眼睛,觉得眼睛里有小沙子,使劲揉了揉,抬头看明晃晃的壁灯,觉得好刺眼
chapter14
晚上,关斯灵躺在床上看小说听轻音乐,偶尔瞟瞟池珩,他正坐在沙发上专心致志地对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她看了他好久都没有得到他目光的回应,恹恹地别开视线,继续看小说,但始终有些心不在焉,终于等他起身去卫浴室的时候她立刻跳下床,快步走到他的笔记本电脑前移动鼠标。
池珩洗完澡,披着浴袍出来,回到沙发上,一看电脑的屏保上赫然飘动着几个字:你是猪头。抬眸看床上的关斯灵,罪魁祸首正一本正经地看着小说,他起身走到床边,问了句:“我觉得我没惹你生气吧。”
她侧头看他,他刚洗完澡,麦色的肌肤腠理散发着属于沐浴液的好闻味道,几滴饱满的水珠从额头落下,短而犀利的头发湿湿的,嘴角的弧度恰到好处,看她的眼神犹如看一个胡闹的孩子……
“我昨天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男人在我的楼下摆了爱心蜡烛,气氛非常浪漫,只是梦境很模糊,看不清那个男人是不是你。”关斯灵淡淡地说。
池珩垂眸,微笑了一下,神情未变,只是缓缓地说:“那些都是小孩子们玩浪漫的幼稚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