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青并不想跟他在这里说什么,刚才她的脸已经丢的差不多了,在这样的地方当中拥吻,都忘了,这里是医院,除了他们,那边还有几个输液的病人,还有护士……嵇青低着头刻意选择无视,都能感觉到那些投注在她身上若有若无的目光……
出了输液室,嵇青走的极快,可她腿短个子小,她走两步,人封锦城走一步就能赶上,因此,从急诊室的大门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有些喘了,封锦城依旧如闲庭信步一般,跟在她身后。
已是夜里十一点多了,初冬的夜晚,寒风拂过,有点彻骨的寒意,微抬头,可以看见远处阑珊斑驳的灯光,和灯光下有些清冷的街道。
莫一看上去,这里跟B市真像,同样的大都市,同样喧嚣落下去,归于沉静的夜色,有些雾蒙蒙的清寒,却也苍茫的无边无际,这里不是B市,这里是T市,跟B市比邻,却是另外一个城市了。
选择在这里落脚,嵇青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这里是妈妈出生的地方,也是爸妈曾经求学的地方,爸妈在这里,有个浪漫却老套的相遇,下雨了,妈妈没带伞,爸爸正好路过,借了伞给妈妈,然后妈妈还伞,顺理成章就成了恋人,毕业后就结婚了。
想来他们那时非常相爱,可这样相爱的两个人,却在她五岁的时候就协议离婚了,虽然生活磨蚀了爱情,却留下了最美好难忘的回忆。
嵇青有时觉得,妈妈或许还是爱爸爸的,可妈妈的自尊,不允许她在男人爱情消逝以后,做出死缠烂打的事情来,这就是妈妈,有骨气却傻的女人。
有爸妈的例子在前面摆着,嵇青一开始对自己的婚姻,就没抱什么天长地久的打算,毕竟她非常有自知之明,门第上,他们家算高攀了封家,条件上,比起那些名媛淑女,她真的不值一提,容貌也非倾国倾城,漂亮的祸国殃民那种,所以,能嫁给他,已经是上天赐予的奇迹了,什么白头偕老都是奢望,她很清楚,因此也相当理智。
封锦城把自己的羊绒大衣披在她身上,下摆只及到自己膝上的半大衣,披在她身上,几乎长及脚踝,整个人裹在他黑色的大衣里,显得愈发娇小。
封锦城微微叹口气,突然发现,自己也没比胡军几个强多少,无论之前撂了多狠的话,想过多少次,见了这女人如何如何收拾她,可见了面,他竟然舍不得……
这小女人看上去比两年前还惹人怜爱,那种明明胆怯,却鼓足勇气面对他的样子,尤其令他心软。
封锦城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心软的男人,可到了他媳妇儿跟前儿,即便坚如铁石的心,也硬不起来。
俗话说的好,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媳妇儿虽然不能算美人,他依旧过不去,过不去怎么办?过不去只能就把她收到自己怀里,这一辈子她都别想再跑,他不会给她第二次机会,离婚更别想了,那个见鬼的协议书,早被他丢到壁炉里烧成了灰儿。
所以,不管她怎么想,这辈子她都是他封锦城的媳妇儿。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回
嵇青微垂着头,乖巧上了封锦城的车,封锦城理所当然的以为,他们两口子既然重逢了,就得回B市的家,虽然还没弄清楚,她躲他什么劲儿,既然找他都既往不咎了,她就该更识趣。
所以,当嵇青伸手按住他拧钥匙门的手,他微怔了一下,继而皱着眉侧头望着她,嵇青的目光只跟他对视一瞬,便扭过头去:“谢谢你送我到医院来,我就是和你说一声……嗯……很晚了,我该回家了,那个,再见……”
磕磕巴巴的表达完她的意思,也不管封锦城愕然的反应,迅速拨开他的大衣,开门,下车,一连贯的动作异常迅速,肯定是早计划好了。
封锦城抿着唇,眼睛微微眯起,这女人在挑战他的极限,封锦城也头一次发现,并非自己的错觉,分开两年后,他媳妇儿的胆子真的大了不少,尤其望着那快步往前冲的小身影,封锦城心里的愤怒几乎不可遏制。
他错了,这小女人根本不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对她,他就不能稍微心软一点儿,心软了,她跟他这儿蹬鼻子上脸,启动,开车,直接追了出去……
嵇青冲到马路上准备拦出租,冬夜的街道异常清冷,别说出租,连别的车都少,嵇青在寒风中哆嗦索索站了半天,也没看见一辆出租车的影儿,余光却早就扫到了那边不远处的封锦城。
宝马七系的车已经不多见,尤其在深夜的街头,而且,这么个大帅哥,靠在车头抽烟,很难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