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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刀剑问情(198)

作者:羽邱 阅读记录


她打瞭個哆嗦。

“兇手行兇時沒有人發現,”包拯道,“據沈芳菲所說,當時傢中正在準備晚飯,書房外沒有人,而且屋外仆從們走動、交談,聲音較大,所以沒人聽到任何異常。之後趙六前往書房,發現李國明已死,就立刻告知瞭沈芳菲,沈芳菲馬上派人來開封府報案,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兇手恐怕沒法處理掉兇器,也就是說,兇器很有可能還在兇手手中。”

丁兆蕙忽然說道:“大人,我妹——丁月華她從李國明傢出來後就立刻回到瞭客棧,我、白玉堂和店主都可以作證,而且她回來的時候手中沒有拿任何東西,她絕對不會是殺害李國明的兇手。”

“不對,她完全可以在回去的路上隨手把兇器給丟掉,這樣一來你們自然看到她手裡沒拿東西。”沈芳菲說。

白玉堂道:“就算兇器可以丟掉,可是她回客棧的時候衣服上沒有血跡,李國明是被人用重物猛擊腦後死亡,還流瞭血,如果丁月華是殺人兇手的話,她的衣服上也應該沾瞭血才對。”

沈芳菲無法反駁,便道:“反正我覺得兇手就是她,不然還能是誰?我傢老爺又沒有仇人,除瞭她以外,還有誰會做出這種事?”

這丁月華就不同意瞭,李國明這人怕是有不少仇傢,要按照沈芳菲的說法,那想殺李國明的可是大有人在。

包拯略作沉吟,說道:“如果當真是丁月華殺害瞭李國明,她就隻能在趙六被其他人叫走和她離開書房前的這一小段時間內行兇,而且丁月華在離開書房時手中並未攜帶任何東西,可是兇器卻沒有被兇手留在書房,如此看來,丁月華並不是兇手,兇手是在丁月華離開之後潛入書房,將李國明殺害,然後帶走瞭兇器。”

沈芳菲努力地想找出包拯分析過程中的漏洞,而且還真的想到瞭一種可能:“大人,興許她有同夥,她和同夥將我傢老爺殘忍殺害之後,她從正門離開,她的同夥則帶著兇器悄悄溜走。”

她分析得倒真有幾分道理,隻是丁月華在京城認識的人並不多,丁兆蕙和白玉堂今晚都在客棧待著,韓彰等人則都在開封府,秋葵在刀劍閣,瞿影已經趕往襄陽,蘇清外出走鏢尚未回來,他們都有不在場證明,不可能與丁月華合謀殺人。

假如丁月華是雇瞭殺手幫她殺人,那麼她殺害李國明就是有預謀的。

可是丁月華和李國明之間的恩怨是直到今天白天才惡化,如果她是今天才起瞭殺心,那麼她根本不會有足夠的時間雇兇殺人,而如果說她是早就找好瞭殺手,卻偏偏選在今天將李國明殺害,又未免太欠考慮,不像是有預謀的殺人。

總而言之,丁月華雖然有殺害李國明的動機,但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是她殺害瞭李國明,所以無法定罪,包大人隻是讓她在結案之前留在京城,隨時聽候傳喚。

沈芳菲對包大人的裁斷非常不滿,她提高瞭嗓門,又說出瞭幾個丁月華殺害李國明的“證據”,隻是她的話太過牽強,有的簡直是荒謬,無法作為證據證明是丁月華殺瞭李國明。

包大人對沈芳菲提出的假設一一做瞭有理有據的反駁,最後,他拍響瞭驚堂木:“此案疑點頗多,暫時無法結案,容本官再調查幾日,找到新的線索後再作裁決,退堂。”

分析

包大人退堂瞭,但沈芳菲並沒有罷休。

包大人放走瞭丁月華走,沈芳菲十分憤怒,但她擔心得罪包大人,所以不敢大張旗鼓地去客棧騷擾丁月華,而是派人四處說丁月華就是殺害李國明的兇手,隻是暫時沒有找到兇器,所以不能定她的罪。

像這樣的傳言流傳得很快,不出三天,丁月華在京城的名聲就已經臭瞭。

走在街上的時候,其他人見瞭她都紛紛躲避,還沒等她走遠就大聲議論她,更有甚者會趁著半夜把死老鼠放在她所在的客棧門口。

丁月華不勝其煩,每天早上出門時心情都糟透瞭。

丁月華每天被各種不認識的人騷擾,煩得不行,所以每天都盼著開封府能盡快找到殺害李國明的真兇,為她洗清嫌疑。

可是轉眼又過瞭七天,包大人一直沒有重新升堂。

丁月華向展昭打聽案子的進展,但她雖然沒有被定罪,卻仍然有殺害李國明的嫌疑,所以包大人特地囑咐開封府的人,案子的任何進展都不能告訴她,她更不能參與本案的調查。

案子沒有進展,即使有瞭進展她也不知道,在結案之前開封府不會向她透露任何消息,丁月華隻能幹著急,但一點兒用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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