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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犯罪(46)
作者:陈大可 阅读记录
李尚翻看著半山腰酒店水果的進貨記錄,去年7月11日下午許洋送來一批水果。李尚問道:“去年的監控已經沒有瞭吧!7月11日下午送的貨,還記得他什麼時候走的嗎?”
“監控是肯定沒有瞭。”老板回憶著說:“去年7月11號,是不是就是有人跳崖的那幾天,我記得……許洋當天送完貨確實沒走,他說在景區逛逛看看有沒有什麼商機,好像是第二天才走的。”
“你知道7月11號當晚他住在哪兒嗎?”
“認識這麼多年瞭,他給送的水果價格便宜,質量還好,他要在景區考察考察,我就請他吃瞭頓飯,然後給他安排瞭間房間,記我的賬。”
“還能查出他住在哪個房間嗎?”
“能,我們這的入住退房信息,系統裡一直都保存著呢,我讓他們查一下。”
很快前臺就查到瞭:“老板,系統顯示2024年7月11日晚以您的名義開瞭一間房,房號是303。”
李尚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後,就快馬加鞭的趕回局裡,酒店沒去年的監控視頻瞭,可局裡有啊,當時查嵩山墜崖案時,7月10日到7月12日景區及其周邊的監控錄像,局裡都有。李尚隻需確認當晚許洋是否回瞭老板給他安排的房間入睡即可。
重啓調查
李尚回到警局後,仔細的看著嵩山半山腰酒店的監控,確認許洋一直到離開嵩山度假區都沒回過房間,甚至是踏進酒店大門,李尚激動的站起來,點燃一根煙。一晚沒回去,去哪兒瞭呢,很有可能就是埋伏在嵩山山頂瞭,畢竟上邊的監控壞瞭。
那許洋是怎麼確定嵩山山頂的攝像頭是壞的呢?肯定是提前探查瞭,許洋自己或者他的同伴——周敏。周敏是提前幾天就去嵩山度假區瞭。
李尚又查看瞭許洋開的佳陽快遞點和佳陽水果店均是2020年11月份辦理營業執照,開業,在張鳳仙遇害不久。為什麼選擇這個時間點呢?是因為這個時候決定為劉麗複仇嗎?所以開瞭快遞點,許洋藉由送快遞的名義與周敏、吳涯聯系,甚至是掌握受害人的動向,方便找到合適的作案時機,畢竟許洋不僅在豫陽市送快遞,還免費給村裡的人送快遞。
那他們為什麼要殺張鳳仙呢,張鳳仙跟他們應該沒什麼關聯?李尚又開車去到許傢村的那傢小賣店。
“老板娘,來盒煙。”
李尚接過煙,邊掃碼付款邊說:“你們村這快遞還送上門,服務是真不錯,我們村不僅不給送上門,一個快遞還得收2塊錢。”
“這多虧瞭許洋這小子有良心,自己過得好瞭,掙錢瞭,也沒忘我們老鄉親們。”
李尚豎起大拇指說:“那這個許洋還真是不錯,傢教這麼好,傢庭條件,接受的教育肯定都不錯吧!”
“大兄弟,你這就小看許洋瞭,許洋他們傢條件可不好,是許洋自己置起來的傢業。白手起傢,在市裡開瞭一個水果店一個快遞點,和他媳婦兩個人,真是有出息啊。”
“他們傢沒錢,他怎麼一下開瞭倆店?哦,媳婦傢有錢。”
老板娘搖搖頭:“他媳婦傢過得也不怎麼樣,哪兒來的錢,這……我還真沒聽說過,改天我打聽打聽。”
李尚離開小賣店又看瞭看從市場監督管理局打印出來的這兩傢個體的基礎信息,註冊資金加在一起有10萬。傢庭條件不好,他還那麼年輕,錢是哪兒來的呢?
李尚來到銀行查瞭許洋的名下的銀行卡流水和征信,沒發現什麼問題,沒有大額轉賬記錄,也沒有借貸信息。李尚想瞭想又讓銀行職員查瞭查周敏2020年的銀行流水,發現周敏有一筆較大金額的支出,一筆是2020年10月14日上午一次性取走30萬,在張鳳仙遇害第二天取走瞭與張鳳仙傢發現的現金金額一樣的錢。
周敏取這麼多現金是幹什麼呢?李尚又查瞭許洋媳婦劉佳歡的2020年銀行卡流水,有一筆較大的存入,2020年10月31號存瞭30萬現金。這是周敏的錢嗎?她又為什麼要給許洋錢?李尚記得周敏說過她之前是租房來著。那她之前住在哪兒呢?是張鳳仙他們小區嗎?
李尚又聯系到瞭張鳳傢那個樓層的往外租房的業主,詢問著2020年是否有一個叫周敏的租戶,當李尚問道第8個業主時,終於得到瞭肯定的回答,據業主回憶,張鳳仙遇害不久後,周敏就以對門死瞭人為理由退房搬走瞭。
周敏就住張鳳仙傢對門,他們之前是有什麼沖突嗎?雖然李尚覺得周敏不是那種會跟人大吵大鬧的人,但李尚還是問瞭問樓上樓下的住戶以及小區物業,他們均表示沒聽到過,也沒聽說過張鳳仙與周敏曾爭吵過,打過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