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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种田逆天改命(5)

作者:小蛮无细腰 阅读记录


但是赵安却从琴童的手里把这个果子拿了过来,虽然只有指甲盖那麽大一点,除了顶部粉红以外全都是白的,但那周身的黑点,这的确是草莓没错了。

“这东西到底在什麽地方找到的,快带我去。”赵安再强调了一遍,表情有些失控。

海伯看到赵安一路上,都在采集蒲公英和车前草这些药草,还以为这种野莓子也是一种他不知道的药材,所以严厉的对琴童说,“快告诉少爷。”

琴童有些无措,指着挖蚯蚓的地方说,“就是那边呀。”

第三章

草莓苗就长在一片树荫空隙中的野草丛里,如果不是琴童的眼力好,肯定没办法发现,因为那几株草莓苗只有十来公分高的样子,难怪结出来的草莓那麽小。

赵安用手中的棍子小心翼翼的沿着草莓旁边的土撬出它的根,然后用泥巴包起来。仔细在附近找了一圈,最后找到十一根草莓苗。

海伯和琴童也跟着一起来挖草莓,等到挖完了海伯才想起来问,“少爷,这种野莓子能治什麽病,卖的贵不贵啊。”

“这不是治病的草药,这就是一种野果,我想挖回去种上好好的栽培一下,就能长出又甜又大的果子了。”赵安这才知道海伯産生了误会,仔细跟他解释道。

听完赵安的解释之后,海伯脸上的笑容有一丝僵硬,觉得少爷就是闹着玩儿,可是他手上的动作依旧很小心。不过玩就玩吧,今天抓到了好几条大鱼,可以吃上三五天。明天他就带琴童出去打短工,以后日子总能过下去。

发现草莓的兴奋感过去之后,赵安忽然意识到海伯和琴童根本不认识草莓,作为丞相之子原身的记忆里也没有见到过草莓,只见过覆盆子和蛇莓。他停下手中拔草的动作回头看着琴童说,“你都不认识草莓为什麽敢摘来吃?”

“长得跟野莓子差不多啊。”琴童挠头说,“我刚才已经稍微尝过了,除了很酸以外,没有苦味,也没有涩味,肯定没毒啦。”

古代人民难道就是这麽猛吗。

赵安微微摇头对琴童严厉的说,“以后不认识的东西不要随便乱吃。”

他死死的盯着琴童的眼睛,直到琴童对他保证以后不乱吃东西,才继续去拔草给他心爱的小草莓苗做垫子。

拔草的同时赵安开始严肃的思考,有关于历史背景和食物的信息。因为草莓这个东西是纯纯南美洲作物,跟华国本土的野草莓覆盆子之类完全不同科属,只是长得比较像而已。

这个书中世界的国家名号叫做旭国,显然是个架空的世界。根据原身的记忆,这个国家已经有了玉米,土豆,和红薯这三种高産作物,科举考的也是八股,这个世界显然已经进入了大航海时代,对应的差不多是明朝。

但是贵族女子可以正常上街,而不是像明朝那样被困在阁楼的闺房里,也没有裹脚的陋习。更重要的一点在于,这个世界竟然有武功的存在,虽然这本书里没有描写武侠世界,但是男女主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女主的风筝挂到了树上,男主淩空一跃就跳到树上帮她捡到了风筝。还有一星半点儿的描写男主夺权上位的过程中,利用手下厉害的高手暗杀竞争对手的情节。

这真的很神奇,赵安握了握手指,感觉就跟他的异能一样神奇,完全超出了经典的物理学範畴。但是仔细想一想,或许是作者为了让男主显得更潇洒,而不是难看的去爬树,才设定出了武功的存在,还有为男主以藩王世子的身份当上皇帝的可能性一个合理化的解释。

所以草莓为什麽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呢,除了世界意志的补全以外,赵安的理解是常溪县这个地方靠近胶州,距离南越国也很近,南越国那边可能已经引进了草莓,有鸟雀吃掉了草莓的种子,又把种子拉到了旭国这边。

这种偶然长在野外的草莓,即便被人发现了,因为草莓不耐保存,也会被人当成野果吃掉完事,不会作为正常水果出现在市场上。

所以培育草莓卖钱的计划,具备很强的操作性,因为草莓好看,好闻,又好吃,而且很稀有,一定能卖出大价钱。也许比他原本计划中的挖掘珍贵药材更好,因为这是独家生意。

有了草莓苗这一项意外收获,这一次上山摘野菜的活动,对于赵安来说算是满载而归了。因为抓到了鱼,海伯和琴童也很高兴,回程的路上感觉手脚都轻便了很多,心理上的激动抵消了身体的疲惫,又是走下山的路,回去的时间比上山的时间还要快。

各家各户刚吃完中午饭,赵安他们一行人就回了家,海伯没让琴童动手而是亲自下厨,用油罐里剩下的最后一层猪油煎了那条肥美的鳜鱼煮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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