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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534)
作者:大风雾 阅读记录
因为徐兴旺现在还处在一个正常的判决当中。
所以必须要先向检察部门,申请本案是一个冤假错案。
并且申请江都中院或高院对于本案进行重新审理,改判无罪。
这样才能进行下一个步骤。
你只有证明自己无罪了,才能去追责,当初为什么会判决有罪,并且是判决了死缓这么严重的罪行。
死缓……
国内的刑罚除却死刑以后最高的判罚!
20多年的监禁生活,说实话,如果这是一桩冤假错案,在国内这种刑期可以说非常长。
没有几个案子会比这个案子的刑期坐的更长。
在苏白和徐兴旺,讲明了具体的庭审流程和具体的经过后。
徐兴旺点了点头:“好的苏律师,我全听你的。”
对于苏白的分析,现在徐兴旺已经可以确定,眼前的这名律师和网上说的一样,是一名大律师!
不过对于最终会是怎么样或者说能不能够控告成功。
徐兴旺心里还是没底。
毕竟……他心里面也清楚……
对于一名在网上有着100%破案率的神探,作为一个普通人,控告对方很困难。
……
等到徐兴旺从律所离开以后,苏白看着徐兴旺签订的委托书,将其收了起来。
一旁,李雪珍小脸严肃开口:“苏律师……这个案子,是不是很麻烦?”
苏白点了点头:“是有一点。”
“不过麻烦的点,主要是徐兴旺所描述的后面的几点控告。”
“他要求对王芳进行控告,这一点才是难点。”
“因为根据徐兴旺所陈述的内容,没有太多证据能够证明当初的操作违规。”
“所以还是需要先看眼前,先将徐兴旺的案件进行翻案……”
“可是苏律师,按照徐兴旺说的,王芳的100%破案率有一定的问题,那么说不定还有其他受害者。”
“所以按照这么说,这个案子里面的问题是不是很大?”
苏白点头:“按照你说的这个逻辑,问题的确很大。”
“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现在徐兴旺已经签订了委托协议,先调取一下卷宗……进行申诉。”
“剩下的事情才能缓缓展开。”
“嗯!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小脸认真回复。
……
很快,苏白就以徐兴旺委托律师的身份调取了卷宗。
对于卷宗内的证据链以及相关的事实情况进行了排查。
从判决的角度来讲,卷宗里面的证据链和相关的事实情况并没有任何的异议。
也就是说,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不存在什么问题。
关键的问题出在证据上。
就比如说徐兴旺的认罪认罚,以及相关证据的证明。
苏白将卷宗中与徐兴旺的表达有冲突的部分提取了出来。
这个案件原本是对徐兴旺提起的入室抢劫杀人案。
但是在这个案子当中,作案的凶器是被入室者家中的刀具。
无论是被入室者家中,还是凶器当中,都不含有徐兴旺的指纹和其他。
这也是缺少的主要直接证据。
当然在口供中,徐兴旺表示了,自己的作案细节。
不过这一切的作案细节都是假的!
根据徐兴旺的表述,他所陈述的作案细节都是王芳推理出来后,让他进行表述的!
啧啧……
说实话,这种情况也是真的牛!
直接推理出来犯罪细节,然后让犯罪嫌疑人表述?
这种情况说不定犯罪嫌疑人都不知道被害人是谁,然后就啷当入狱了。
在程序规则上,这一点完全等同于扯淡。
不过……
从这一个角度来讲,这个案子想要寻找新的证据进行上诉,都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为什么?
因为当初案件在上诉的时候,某些人员可能就考虑到了,徐兴旺可能会有上诉的行为,所以把很多问题都给堵死了!
就比如说现在的情况。
上诉需要新的证据,新的证据主要依靠于当初徐兴旺的口供。
那徐兴旺怎么证明自己当初的口供是假的?
依照现有的口供去推翻当初的口供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寻找一个有力的证据,来进行证明。
呼……
苏白看完卷宗后轻呼口气。
这个案子,原本他以为在控告王芳的时候是最麻烦的。
但是在看完卷宗后才发现,想要申诉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新证据,还需要依靠调查!
……
另一边。
江都某小区内,王芳家里。
王芳接到电话,电话那端有人提醒王芳:
“王芳,最近有一个判了死缓,现在出狱的人,一直在控告你说你当初违规。”
“他是冤枉的……”
“这件事情你知不知道?”
王芳笑着回复:“这件事情我还真不知道。”
“怎么?监察部门那边要找我谈话?”
“谈话?谈什么话?那个控告的人一直都在说自己是冤枉。”
“的确是控告到了监察部门,监察部门也重视了,不过确认了当初的判决没有任何的问题。”
“我估计他可能就是被判了那么重,有点不太服气吧,所以就想来碰瓷你。”
“嗯,也有些犯罪人员有这种心理。”
王芳点了点头:“好了,这件事情我知道了,谢谢你提醒我。”
“没事儿,这件事情监察都觉得没什么问题了,我也不是提醒你,我只是来问问你。”
“好。”
王芳和那人寒暄了两句挂断电话,微微皱了皱眉。
被判死缓?
控告她违规?
有什么证据控告她吗?
没有证据,那就是没有违规!
对于这件事情,王芳没有太放在心上。
……
第368章 最高检抗诉,指定高院开庭
在刑事案件中,所有的控告都要依据证据。
就像是徐兴旺这个案件所面临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当初控告,王芳在进行审理的时候。
基本上没有留出太大的把柄。
或者说,放到现在去进行追溯,很难追溯。
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王芳程序违规进行审理,按照徐兴旺的说法是采用了逼迫行为。
可是怎么逼迫的?
有证据能够证明是逼迫的吗?
你说你挨打了,或者是站了三天没有睡觉。
有证据吗?
证据在哪里?
你拿不出证据,说你挨打了,或者是站着三天没有睡觉。
那么你凭什么要去控告人家,你是被逼迫的?
所有的判定都是需要依照着证据!
没有证据,那就是空口无凭,尤其是20多年前的案子。
毕竟时间线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很多线索都已经中断。
很难去进行相关的认证。
苏白特意上网查看过,20多年前王芳也才不到30岁。
像这种情况,除了徐兴旺的口供,还能有什么?
所以说,这个案子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涉及到的情况也比较复杂。
单从申请再审方面,就有不小的难度。
依靠新的证据进行上诉,这新的证据必须要从整个案件的所有经过来进行出发。
办公室内。
苏白再次整理了卷宗中的整个信息,并且多次询问徐兴旺关于这个案子的相关具体细节。
经过好几天的时间。
苏白整理出了这个案子中改判的主要新证据。
呼……
在发现了新证据以后,苏白长呼口气,揉了揉眉心。
这个案子……不同于以往的冤假错案。
以往的冤假错案都具有明显的缺失证据问题。
可是这个案子不知道是不是王芳当年特意将整个线索流程全部抹平,亦或者是进行了掩盖。
从而导致想要寻找新的主要证据,有很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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