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你一下,怎么了(45)
“你还真是个画家啊。”
林森看见对方的视线停留在自己手上,才留意到指甲缝里有黄和红的零星颜色。那是涂指甲时多出来他顺手用指甲抹了。
他卖酒时满嘴跑马,仗着一头秀发,宣称自己是不得志的艺术家。指甲缝里沾鲜艳的色彩,看起来挺像一回事。
林森所幸将错就错,嚣张地说:“是啊。”
这人挺烦,林森估摸他是别的夜总会的,来取取经,顺便挖挖墙角。挖不成,也松松土。
但林森没表过态,毕竟好的夜总会是削尖脑袋都要去,这种人都是看他初出茅庐,行骗来着。不过看在人家肯掏钱的份上,林森勉勉强强,还能保持和颜悦色。
钟在御打了个喷嚏,把自己打醒了。他束手束脚地蜷缩在折叠床里,盖着林森捡来的绒毯,下巴蹭来蹭去,柔靡间是君王不早朝的消极。
夏还妃嘟囔了什么,听不清,继续睡去。
钟在御是才意识到是手机在响,夜半三更,林森打电话做什么?他出门,百鹤孜孜不倦地打扑克,他接通电话。
“喂?林森喝醉了,你是他什么人,能来接他吗?”
钟在御一个机灵,这声是陌生的,他警惕:“你是谁?”
“我……算是一朋友吧,酒肉朋友。”那头也在琢磨怎么形容词,“你能不能来接他啊?我看你们经常打电话。不行我就让他在这睡了。”
“别别别!我马上去接他!”
钟在御慌的差点摔了手机,膝盖头实实在在磕了垃圾桶。
凌晨三点,百鹤听见声音,打个哈欠,接下来两场还都有顾客,百威明醒着,他就放不下心。看见钟在御跑出来敲办公室的门,哐哐直响,不耐地说:“你有事就打电话,里面隔音,手敲断了都没人理你。”
钟在御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吴窥江。
吴窥江开始照顾百威明时,是二十四小时提心吊胆,不敢叫他离开自己的视线,也经常不走。
电话在响,他迷迷糊糊地,连来电显示都没看:“喂?”
大半夜,钟在御灰溜溜地说:“老板,你能开车接一下吗?”
吴窥江瞬间清醒,他不敢相信,这个点,要去哪?声儿听着,有点急,他觉得是十万火急。想也不想地穿衣,一开门,人就在门口,成了无头苍蝇,差点一头戳进他怀里。
他牢牢盯着,沉着脸不开口,像是抓到自己儿子,三更半夜翻窗出门,心有余悸,幸亏发现的早。是个家长就想不到好,何况吴窥江是最不合格的那位。
舔着脸皮用人家的车,还要接送,钟在御脸皮轻薄:“我想去接林森,他——”
吴窥江不舍得看他吞吞吐吐的模样,一把揽着肩头,朝外走:“走吧,路上再说。”他他还没醒,揉了揉眼,这就堵住了钟在御肚里的话。
钟在御踉踉跄跄地跟他走过红地毯,经过前台,吴窥江还说:“百爷,我们出去一趟,交给你了。”
百鹤点头,两人走远,又抬头直愣愣地盯着背影,从什么时候开始出门也打招呼了?
钟在御没想象中的怕吴窥江生气:“林森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他喝醉了,我想把他带回家。”声儿不敢大,时不时偷瞄,瞧他盹得舍不得睁眼,像根导盲杖带路,勤勤恳恳地带路,“我不放心,不能把他丢在那,他一个人太危险了。”
偷瞄六七眼,距离亲亲密密,钟在御说不出一个“谢”字。
吴窥江醒着做梦,第一次光明正大地揽着人,心里美成萝卜,到了车上不得不松开手。开车还心猿意马,吊销他驾照都不冤枉。
车平稳上路,怀里没了温度,那感觉和缺肝少肺差不多。吴窥江是才想,这深更半夜,敲他房门就为了小森林?小森林何德何能烧了多少高香!
钟在御攥紧拳头念叨林森,怕他出事,那个打电话的是谁?林森交友慎重,从小到大,只对自己亲过。
“他在夜总会……”吴窥江不怀好意,“就是你那个长辫子闺蜜小森林,是卖……”
“酒!”
“唱?”
差了微秒,四舍五入就是同时,换做寻常,默契切合,值得吴窥江喜不自禁。他欲盖弥彰地解释:“我以为他是歌手,卖唱嘛。”
钟在御忍住白他一眼的冲动,说他是狗爪子,还给林森起外号?泥人也有三分脾气,“他是我发小!”
轻飘飘的五个字,跌宕起伏的股市曲线都甘拜下风。
钟在御蜷在副驾驶,又气又恼,早知道他看不起林森,打死也不找他帮忙。
吴窥江自知理亏,不再说话,远光灯照得路面粼粼,水光一闪。路上无人,他开得又快又稳,车技是早年在国外练出来的,踩着黄灯玩漂移。可怜他殷切献技卖艺,副驾驶上的狠心人也不赏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