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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团圆(34)



虹影消失了。他们并排躺在沙发上,他在黄昏中久久望著她的眼睛。“忽然觉得你很像一个聊斋里的狐女。”

他告诉她他第一个妻子是因为想念他,被一个狐狸精迷上了,自以为天天梦见他,所以得了癆病死的。

他真相信有狐狸精!九莉突然觉得整个的中原隔在他们之间,远得使她心悸。

木彫的鸟仍旧站在门头上。

他回南京去了。

她写信给他说:“我真高兴有你太太在那里。”

她想起比比说的,跟女朋友出去之后需要去找妓女的话。并不是她侮辱人,反正他们现在仍旧是夫妇。她知道之雍,没有极大的一笔赡养费,他也决不肯让绯雯走的。

她不觉得他有什麼对不起绯雯。那麼美,又刚过二十岁,还怕没有出路?

她不妒忌过去的人,或是将要成为过去的。

在同一封信里她又说:“我还是担心我们将来怎麼办。”

他回信说:“……至於我们的婚姻,的确是麻烦。但是不愉快的事都让我来承担好了。昨天夜里她起来到餐室里开了橱倒酒喝。我去抢了下来,她忽然怪笑起来,又说:‘我的父亲哪!’”

九莉看了也悚然,从来没去问那句话的意义。想必总是从十五岁起,他在她心目中代替了她的亡父,所以现在要向父亲诉说。

“现在都知道盛九莉是邵之雍的人了,”他信上说。

九林想必也听见了点风声,来了一趟,诧异得眼睛睁得又圆又大。但是看她们这里一切照常,也看下出汁麼来。

他自从那年五爸爸去说项,结果送他进了一家大学附中,读了两年升入大学,念了两年不想念下去,想找事。没有兴趣九莉也不赞成念下去,但是也无法帮他找事,更不愿意向之雍开口。

“一个人要靠人帮总不行,”楚娣当著他说。

九莉对这话有点轻微的反感,因为她弟弟天生是个混饭吃的人,至少开始的时候没人拉他一把怎麼行?

他小时候有一次病重,是楚娣连日熬夜,隔两个鐘头数几滴药水给他吃。九莉也是听她自己说的。但是她这些年来硬起心肠自卫惯了,不然就都靠上来了。

九莉给之雍信上说,她梦见告诉她的老女佣关於他,同时看见他在大太阳里微笑的脸,不知道为什麼是深红色的脸,刻满了约有一寸见方的卐字浮彫,有两三分深,阴影明晰。她觉得奇怪,怎麼一直没注意到,用指尖轻轻的抚摸著,想著不知道是不是还有点疼。

他信上说不知道为什麼刻著卐字。其实她有点知道是充军刺字,卐字代表轴心国。

她写了首诗:

“他的过去里没有我,

寂寂的流年,

深深的庭院,

空房里晒著太阳,

已经是古代的太阳了。

我要一直跑进去,

大喊‘我在这儿,

我在这儿呀!’”

他没说,但是显然不喜欢。他的过去有声有色,不是那麼空虚,在等著她来。



之雍夏天到华中去,第二年十月那次回来,告诉她说:“我带了笔钱来给绯雯,把她的事情解决了。”

九莉除了那次信上说了声“担心我们将来怎麼办,”从来没提过他离婚的事。但是现在他既然提起来,便微笑低声道:

“还有你第二个太太。”是他到内地教书的时候娶的,他的孩子们除了最大的一个儿子是亡妻生的,底下几个都是她的。后来得了神经病,与孩子们住在上海,由秀男管家。“因为法律上她是你正式的太太。”

“大家都承认绯雯是我的太太。”

“不过你跟绯雯结婚的时候没跟她离婚。”

“要赶她出去是不行的!”

她笑了。“不过是法律上的手续。”随即走开了.

终於这一天他带了两份报纸来,两个报上都是并排登著“邵之雍章绯雯协议离婚啟事”,“邵之雍陈瑶凤协议离婚啟事”,看著非常可笑。他把报纸向一隻镜面乌漆树根矮几上一丢,在沙发椅上坐下来,虽然带笑,脸色很凄楚。

她知道是为了绯雯,坐到沙发椅扶手上去抚摸他的头髮。他护痛似的微笑皱著眉略躲闪了一下,她就又笑著坐回原处。

“另外替绯雯买了辆卡车。她要个卡车做生意,”他说。

“哦。”

又閒谈了几句,一度沉默后,九莉忽然笑道:“我真高兴。”

之雍笑道:“我早就知道你忍不住要说了!”

她后来告诉楚娣:“邵之雍很难受,为了他太太。”

楚娣皱眉笑道:“真是——!‘啣著是块骨头,丢了是块肉。’”又道:“当然这也是他的好处,将来他对你也是一样。”

那两条啟事一登出来,报上自然推测他们要结婚了。

楚娣得意的笑道:“大报小报一齐报导。——我就最气说跟我住住就不想结婚了。这话奇怪不奇怪?”

原来亲戚间已经在议论,认为九莉跟她住著传染上了独身主义。当然这还是之雍的事传出去之前。她一直没告诉九莉。

“那麼什麼时候结婚?一她问。

“他也提起过,不过现在时局这样,还是不要,对於我好些。”

他是这样说的:“就宣布也好,请朋友吃酒,那种情调也很好,”慨然说。

他在还债。她觉得有点凄惨。

他见她不作声,也不像有兴緻,便又把话说回来了。

提起时局,楚娣自是点头应了声“唔。”但又皱眉笑道:“要是养出个孩子来怎麼办?”

照例九莉只会诧异的笑笑,但是今天她们姑姪都有点反常。九莉竞笑道:“他说要是有孩子就交给秀男带。”

楚娣失笑道:“不能听他的。疼得很的。——也许你像我一样,不会生。二婶不知道打过多少胎。”

九莉非常诧异。“二婶打过胎?”

楚娣笑嘆道:“喝!”似又自悔失言,看了她一眼,悄然道:“我当你知道.”

因为她一向对夏赫特的态度那麼成人化。在香港蕊秋说过:“你三姑,我一走朋友也有了。”当然她回到上海就猜到是指夏赫特,德文学校校长,楚娣去学德文认识的。她也见过他,瘦瘦的中等身材,黄头髮,戴眼镜,还相当漂亮,说话永远是酸溜溜的嘲弄的口吻。他来她总是到比比家里吃饭。

九莉笑道:“我是真的一直不知道。因为二婶总是最反对发生关係。”

楚娣疲乏的摇头笑嘆道:“那时候为了简炜打胎——喝!”因为在英国人生地不熟,打胎的医生更难找?“我那时候什麼都不懂。那时候想著,要是真不能离婚,真没办法的话,就跟我结婚,作掩蔽。我也答应了。”略顿了顿,又道:“二婶刚来那时候我十五岁,是真像爱上了她一样。”

她没说爱简炜,但是当然也爱上了他。九莉骇异得话听在耳朵里都觉得迷离惝恍。但是这种三个人的事,是他们自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虽然悲剧性,她也不觉得有什麼不对,因笑道:“后来怎麼没实行?”

“后来不是北伐了吗?北洋政府的时候不能离婚的。”

怪不得简炜送她的照片上题的字是这样歉疚的口吻:“赠我永远视为吾妹的楚娣。”相片上是敏感的长长的脸,椭圆形大黑眼睛,浓眉,花尖,一副顾影翩翩的样子。

游湖泊区当然是三个人一同去的。蕊秋的诗上说“想篱上玫瑰依旧娇红似昔。”北国凉爽的夏天,红玫瑰开著,威治威斯等几个“湖上诗人”的旧游之地,新出了留学生杀妻案。也许从此楚娣总有种恐怖,不知道人家是否看中了她这笔妻财,所以更依恋这温暖的小集团,甘心与她嫂嫂分一个男人,一明一暗。

楚娣又笑道:“还有马寿。还有诚大姪姪。二婶这些事多了!”

“我不记得诚大姪姪。”

“怎麼会不记得呢?”楚娣有点焦躁起来,彷彿她的可信性受影响了。“诚大姪姪。他有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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