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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晚在匈牙利的布达佩斯,我在一间贵死人的法国餐厅吃饭,当时我一面用昂贵的红酒漱口,一面观察一个看起来很贵气的老女人坐在隔壁桌。
老女人的脖子上挂了两圈闪闪发亮的珍珠项链,每一只手指都戴了一个宝石戒指,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她耳朵上的翡翠耳环,见鬼了真的,那绝对是价值连城的第一等好货。
那老女人似乎正在等人,菜单没看一眼就放在手边,左顾右盼,却也没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嘿嘿,放过这种肥羊简直是亵渎自己的手艺是吧?这种有钱老女人正在等的朋友,多半也是个乐善好施的大财主吧?
耐心是美德,也是专业,我正盘算着应该在什么时候下手风险最小获利最大时,显然有“一个人”完全不在意那些穿戴在老女人身上的珠宝究竟值多少钱。
那把刀,就在那个时候出现。
“刀?”
“刀。”
正因为我全神贯注在那老女人身上,所以我很确定我的确听到了很轻微的一声“呜呜呜”,几乎在同时,我亲眼看见一把刀从很奇怪的方向飞了过来,然后插进那老女人的脖子后面!
最重要的是,我发誓那把刀在插进去之前,刀身忽然转了一点点,就那么一滴滴!那把刀瞬间改变了角度,好像有一条隐形的线在最后时刻抽了刀柄一下,见鬼了真是不可思议。
“到底有多不可思议啊?”
“嗯啊,就不是一直线的飞,而是一种……接近回力镖的、有点弯曲的感觉。不过如果说回力镖的话还可以理解啦,但最后刀子又忽然改变角度,这就真的非常诡异了。”
“总之那个老女人就死啦!”
“哈哈才怪!”
那个老女人并没有死,她只是吓了一大跳,然后打了一个嗝……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就打了一个嗝,然后整张脸就这样用力撞在桌子上,样子非常滑稽。
好吧当时我真的忍不住笑了出来,因为那个老女人一直试着歪曲她的手,想办法把插在脖子后面的刀给拔出来,但她大概是太痛了吧,怎么构都不对,那种怪姿势还把桌子给弄翻了。
餐厅当然整个大乱啦,有人开始尖叫,有人打电话报警,有服务生跌倒,有白痴打翻桌上的菜,有人一边哭一边却拿手机出来拍照……反正就是超级混乱,没想到这个时候才是事情正要开始的起点。
在所有人忙着尖叫跟乱喊的时候,有一个白头发的男人站了起来,他看起来很冷静地做着跟所有人相反的事——他果断离开了那间店,我想那种故作镇定的脚步可以说是逃走。
我想了一下,想跟上去看看,但下一个瞬间我就一身冷汗地忍住了。
这时我忽然知道,百分之百那个老女人完全就很倒霉,她在整个大混乱里的位置就是一颗照明弹——一颗从飞刀主人手中扔出去的超级照明弹。
照明什么?当然就是照明飞刀主人真正想干掉的“目标”。
“我听不懂啦。”跳跳一副不能理解。
“八九不离十,那个丢飞刀的人想杀一个人,但飞刀手并不知道应该杀谁,所以飞刀手想了一个办法,就是仔细观察谁会在大混乱里表现得像他应该杀掉的那一个人。而见鬼了的那个大混乱,当然就是那个老女人倒霉挨刀引起的骚动了。”我从嘴里吐出一根细细的鱼骨头,继续说道:“我想不会错的,当大家都不知所措的时候,只有那个男人果断逃走,所以他就是飞刀手的真正目标。”
“你怎么会有这么复杂的想法啊?全部都是你的幻想吧!”
“其实我没有看到有谁去追那个男人,但我既然没看见是谁丢出那把飞刀,连带我也看不见那个飞刀手怎么追出去的,不是也很合理不是吗?他或她,一定是一个高手。”
“所以我就说是你的幻想嘛。”跳跳说归说,她的表情却像是信了我。
说不定真的是我的幻想。但我打心底觉得,如果那时我好奇追了出去,我也会被飞刀手当作目标一样给宰了。
对飞刀手来说,可以将范围缩小到两个人已经非常完美,他,或她,肯定不介意买一送一。那个脖子中刀的老女人就是最好的证明。
那几天晚上我睡得很不安稳,不,是根本没有真正睡着。
我不是害怕,而是太兴奋了,那种亲眼目睹一个老女人被天外飞来的刀子戳中脖子的冲击,还停留在我的眼底,强迫肾上腺不断分泌,我翻来覆去,起来喝了好几次水,尿了好几次尿,都无法克制我想回到现场用我的所有感官与直觉去捕捉那个神秘飞刀手的恐怖奇想。
那现场的喧嚣,那飞刀的精准弧度,那种不计代价的企图,都让我他妈的很兴奋。
说起来有点奇怪,在那些断断续续的浅眠里,我做了一个重复又单调的梦。
梦里都是飞来飞去的燕子……那些燕子飞来飞去,最后突然飞向同一个地方,像拼图一样快速拼成一个女人。我看不清楚那个女人的样子,只知道是个美女。
那美女向我走过来,我却不由自主后退,因为我知道那个女人非常危险。她很危险,我却没有拔腿就跑,因为我好像很喜欢她身上的危险,那种既美丽又危险的杀意深深吸引了我。
我忍不住开口,说了一句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话,那美女就变成一大堆燕子,飞来飞去,消失了。
那个梦重复了很多次后,见鬼了我只好放弃当小偷。
“啊?怎么这么突然?”跳跳笑了出来:“跟那个燕子变成的美女有关系吗?”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关系,反正人生就是很突然,很多事的开始跟结束根本不需要理由吧,要解释,也只是解释给别人听而已。总之从某一个晚上开始,我忽然觉得偷东西是一件很乏味的事。”
“唉,真搞不懂你耶,如果我有偷东西都不会被抓到的手艺,我才懒得做鸡呢。”
“做鸡很乏味吗?哈哈,你做鸡的手艺跟口活都很不错呢。”
“身不由己好不好,白痴。”
肾上腺素分泌殆尽后,我不当小偷了。应该说我失去了当小偷的动力。反正我之前偷到的钱还剩很多,不铺张的话我想可以随意晃个半年也问题。
不当小偷,但我也没疯到去干更坏的事……喂喂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啊?我是说,至少那个时候还没。
我总是需要一个工作,但要做什么呢?我会这么多种语言,应该可以去哪里应征教人语言的老师吧,我曾经动过这个念头,但不到十秒就放弃了,我不是那块料我清楚得很。
但我是哪块料呢?仔细听好了跳跳,我的血液里流着一股摇滚的热血。
我常常感觉到某种快要爆炸开来的力量一直累积在我的体内,不是自信而已,而是一种必然的命运感,一种我必须去征服,去战斗,去乘风破浪,去革命的感觉。
笑什么?我是说真的啊。
我觉得那种使命就是唱歌,唱摇滚,去颠覆一些东西,所以我常常唱歌……在一个人的时候。但凡事总有一个基本的起头,如果我相信我唱摇滚可以革命,那我当然也可以唱摇滚赚钱,对,或许我去唱歌赚钱也很不错。
喂,你又是什么表情啊你,信不信等一下我干死你。
我真的想唱歌,唱摇滚,但我理想中的唱摇滚可不是像街头艺人一样搜集路人同情的铜板,一个真正摇滚的歌手第一次的登场至少应该是一间酒吧,破烂一点也没关系,原本死气沉沉的地方被我一唱惊醒,我知道那一天一定会来临。说不定失去记忆以前的我,根本就是一个在某处唱歌的摇滚歌手,不然要怎么解释我的摇滚基因是吧?
不过说起来真是好笑,我当扒手那么多次都没被逮到,但是却栽在一次警察在旅馆里的例行临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