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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出版书)(35)



对于那次意外杀人,他无意将它当作回忆或恶梦,他很快就上手,并乐在其中,终于在十四岁生日那天收到人生第一封蝉堡。十六岁那年,他学会用枪。

在一次上海任务里,在田子坊一间酒吧里,他认识了人生中最爱的女人,一个甩着麦克风大唱英式摇滚的二十岁大姊姊,他爱上了她,爱上了摇滚,也爱上了她给他的摇滚梦想。

几乎是他人生最开心的日子吧,他带着心爱的女人到马来西亚生活,过着随性接单的轻松人生,并打算在华人众多的槟城落地生根,在闹区开一间只放摇滚乐的酒吧,慢慢金盆洗手。

或许是金盆洗手的日子近了,他的身手也松懈了,隔年他在一次看似简单的任务中失手中枪,并连累了他的女人,令她被追杀而至的马来人黑帮轮奸勒杀。

在华人教会的及时救助下,他逃过一劫,之后花了整整一年才令严重的伤势复原。当他痊愈之后,只花了三天就将那些混账马来人给逼入绝境,为了更快杀光那些仇家,他认为两只手各拿一支枪会更有效率将子弹打在他们的身上,于是他拿起了火力强大的阿尔特巨蟒左轮手枪、以及沙漠之鹰手枪对马来人帮派进行屠杀。那些马来人在街上成堆的尸体也印证了他对双枪的想法。

为了提醒自己一定要冷酷绝情才能生存下去,他将一张黑白分明的脸刺在他的胸口上。从那天起他用“黑白无常”当作新的名字,表面的字义跟象征的意义一样残酷。

江湖上都简称他“黑白”。

借着一次远程任务,黑白离开了马来西亚那块伤心地,到美国发展。

在美国待了两年,黑白一边杀人,一边寻找机会想成为一个摇滚歌手,但都只是脑袋想想嘴巴讲讲,黑白连在街头唱首歌给路人听都办不到。摇滚歌手的路连一步都没有跨出,黑白已用夸张的双枪枪法在拉斯维加斯闯出了名气,就连当地黑帮都给了他很高的评价。

不过给他很高评价的,不只是黑帮老大,还有黑帮老大的女人。

悲剧总是女人的事,黑白上了黑帮老大的女人,却来不及带她远走高飞,女人就被一块一块留在那片纸醉金迷的沙漠。女人只是第一个祭品,黑帮派出疯狗般的刺客追杀他,但那些刺客却成了黑白练枪的活靶,到了后来事情已僵到不关女人的事,而是黑帮老大的面子问题。

于是一个叫Tommy Blue的王牌杀手出动了。

所向无敌的Tommy Blue跟黑白在纽约韩国街的对决,可说是一场疯狂的悲剧,三十多个路人被流弹送进医院,四个赶来的警察丧命,脑袋中弹的Tommy Blue被紧急送医,苟延残喘活了下来之后被送进监狱服刑,据说那颗没能从脑袋里挖出来的子弹最后让Tommy Blue转诊到疯人院。

留在纽约韩国街的黑白则成了传说。一个疯狂浪费子弹的传说。

可惜黑白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疯子,他一直被恶梦骚扰。自己死去的心爱女人,没胆量接近的梦想,街头的无辜惨状,日日夜夜都折磨着黑白。黑白成为一个酒鬼,酒精麻痹了他的双手,到最后连枪都快要无法拿稳,迟早横死街头。

仿佛是命运之神赐予的最后机会,他在曼哈顿再度遇见了来纽约开学术研讨会的老朋友,来自台湾,他唯一的,最好的,老朋友。

他的老朋友已成为了一个才华洋溢的心理医生,决心要拯救黑白的人生,他提议使用催眠的手法将黑白过往的记忆全数归零,好让黑白从痛苦的回忆地狱中解脱。

黑白同意了。

他写下一封长信记录自己乱七八糟的人生,作为烧给即将消失的自己的冥纸。

黑白希望,在“下一个来生”里,他能够成为一个不要让别人痛苦的人。

Chapter 40

我放下那叠冥纸。

不需要仔细思考或特别细密的推理能力,手中那叠冥纸所记录的幽暗人生都透过指尖扎进了我的灵魂,告诉我“黑白”跟我之间的业障轮回。

不再嬉皮笑脸的心理医生看着我,那眼神仿佛来自无限遥远的陌生过去。

“如果不是你,那天晚上死在暗巷里的就不是那两个流氓,而是我了。”

心理医生没有叹气,而是用很平静的语气陈述一个很平静的句子:“你黑暗的人生,我有一份责任。”

“……”我不知道我用什么样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医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医生娓娓道来黑白与他之间的情谊。

当年年幼的他们在他家豪宅相遇后,黑白教衣食无缺的他偷窃的技术,以及另一个黑暗世界的残酷生活,对他来说那简直是一个充满魔法的奇幻国度,他深深着迷。

此后他们一起偷窃,一起销赃,一起计划更大更复杂的窃案,他们发誓祸福与共,要成为世界上最厉害的窃贼搭档,有朝一日要联手潜入法国罗浮宫偷走《蒙娜丽莎的微笑》。

当黑白为了保护他走上极端的杀戮人生时,他却胆小退却了。他很愧疚自责,但孤单一个人活在蝉堡符号里的黑白从没有怪他,潇洒一走了之,更让他不知如何回报。

努力用功读书考取医学院的他原以为他与黑白从此再无交集,却在后来有了诡异魔幻的际遇,一个征服了蝉堡的黑暗怪物,传授他极高深的“意念操控”,而“催眠”仅仅是“意念操控”太肤浅的一种简称。

他一度相信,黑白与他在曼哈顿的重逢绝非偶然,而是命运之神的善意安排,这些年他所学会的意念操控,一定可以重新启动黑白的人生,让他从零开始毫无负担的新生命。

我无意识望向诊间墙壁上的达利仿制画《记忆的永恒》。

空旷的海滩,三个瘫软的时钟,不知是否枯死的树,一头像马又像鸟的怪物蜷缩在地上,画中的一切看起来都很疲惫,仿佛在无限延长的时间里完全松弛了原本的结构。时间死了,或只是永远死在这幅画里。

医生总算又笑了,耸耸肩。

仿佛他曾经告诉过也曾坐在这里的黑白,那幅达利最知名的画当然是真迹,而原本应该好好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展示的真迹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当然是他为了有朝一日完成两人联手偷窃《蒙娜丽莎的微笑》前的单人演练之作。

或许永远也没有那所谓的有朝一日,但这医生在戒备森严的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里用他独有的催眠技术动手行窃时,肯定是怀抱着奇怪的联手梦想吧。

“所以……?”我失去了辨识自己表情的能力,只知道我的手指正敲着脑袋。

医生没有说话。他等着那话从我的嘴巴里自己说出。

“黑白就是我……我就是黑白。”我不得不闭上眼睛。

“黑白不是你,你也不是黑白,但你们之间的联系让彼此无法挣脱相似的命运。”

“联系……见鬼了能有什么联系?”

“光是见鬼了这三个字的口头禅,就是黑白跟你之间的联系。”

医生有条不紊地解释:“我履行了我对黑白的承诺,我毫不留情地炸光了他脑袋里的所有人生,当然也炸掉了他对我的记忆。留下来的都是黏着在黑白身体里根深蒂固的基本能力,那些跟回忆无关的事物反而是无论如何都挖不掉的东西,例如黑白本来就会的华语跟闽南语、以及后来学会的上海话、一点点马来语跟生疏的韩语。卓别亲自指点过,黑白当然会开锁,各式各样的锁都难不倒他,他连打瞌睡的时候都可以将别人的皮包摸进自己的口袋里。他喜欢看电影,每一部他看过的电影都如数家珍,最中意的就是异形系列。他热爱摇滚乐,那些震耳欲聋的嘶吼全部都留在他的耳朵里。诸如此类,全都变成他身体里不可拆解的密码。当然了,他杀人的能力也没办法拿走,只能祈祷他一直没有机会发现。”

“只能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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