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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出版书)(23)



“……B。”

“嗯,B……我看一下喔。好,那就继续回答第三十一题。请问申美京平常最惹你生气的点是什么?A,东西常常忘了归位。B,不太会做菜。C,讲话有时会大声了一点。D,其他。”

“美京那个疯婆子岂止东西忘了归位,她根本就是乱丢!什么都乱丢!菜岂止是不太会做,她根本就没下过厨!连热水我都没看她煮过夸不夸张?而且她根本就是一个大嗓门,讲话一点气质也没有!没水准,又老爱骂一些下流低级的脏话!但这些哪里是惹我生气的重点了?重点是她根本是个到处犯贱的臭八婆!她真的有神经病!神经病啊兄弟!”

“神经病……神经病……没有这个选项,所以应该算其他。嗯,那么你得回答第三十四题,选择其他的你,必须回答所谓的其他是,A,有一点点起床气。B,月经来的时候脾气稍微差了点。C,遇到在意的事会小心眼,但心地善良。D,胸部太大。E,有时候看深夜节目打扰到你睡觉。F,其他。其他?”

“我刚刚就说她有神经病!神!经!病!”大叔咬牙切齿。

“所以还是其他?”

“那个臭婊子脑子有病!神经病!”

“是是是我知道你很烦,但我们得继续回答第五十一题……请问你记得美京跟你一起同游东京的时候,最令美京印象深刻的是哪一件事?A,你送了一个LV包包给美京。B,美京在机场喝醉了。C,美京搭手扶梯的时候跌倒了你即时抱住她。D,其他?”

“操!我什么时候跟那个贱女人去过东京?在梦里吧!那一定是一个恶梦!”

“其他的话,那得回到第三十三题……”

就这样我跟大叔都陷入了连锁答题的地狱里。

其实我也不晓得雇主是谁,那是刘铮哥的事,不是我的,不过大叔既然选择了美京,我就当作雇主真是美京好了。嗯,我非常确定美京是一个拥有无限精神病的贱女人臭三八。

我对大叔投射以无限的同情,所以在大叔释放他负面能量的时候我并没有真的把他的膝盖轰碎,这是同样身为男人的我的一点心意。

循着这份设计复杂的变态问卷一来一往,折腾了我差不多三小时,终于走到了最后一个问题。我问到口干舌燥,而大叔更是累到连骂美京那个臭三八都有气无力了。

我决心要给快被逼疯的大叔一个爽快。

“最后一个问题,下辈子想当美京的什么?A,老公。B,儿子。C,狗。D,金鱼。E,爸爸。F,外遇情人。G,珠宝。不好意思,问到最后了,所以这一题没有其他的选项。”

“我想杀了那个贱女人……不,下辈子我一点都不想跟那个贱女人有任何关系了,一开始我就要逃得远远的。”此时大叔肯定是自知难逃一死,瞪着我:“还不动手?”

我点点头。

虽然单子上的雇主特殊要求是“用尽你所能想到的所有残酷方式折磨死他”,但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方式比刚刚那一份又臭又长的问卷还要手法变态、还要可怕、还要残酷、还要丧尽天良。于是我绕到大叔后面,用枕头捂住大叔的脸,一枪轰在他的后脑勺上。我让大叔缓缓地斜斜地倒在床上。

我将录音机关掉前,不忘代表全天下的男人对着收音孔骂了几句脏话。

Chapter 27

那几句脏话肯定随着大叔的怨念反弹到了我身上。

那一阵子我收了很多怨妇疯婆下的单,送了相当多的可怜男人归天。我没有一次不同情他们。那些男人死前的窘状让我坚信女人做事就是婆婆妈妈,有的雇主还要我念一长串充满憎恨的分手信,念完了才可以开枪,是有没有那么放不下啊?

真正的收获是枕头下那叠越来越厚的蝉堡。

跟成不成为第一的野心真的无关,不过我一直在想,到底我要处理多少张这种等级的烂单,我才有办法接到像G一样轰轰烈烈的任务?

如果干掉军阀的单子真的很罕见,至少也要让我去枪杀帮会老大吧?更何况轰掉帮会老大的头这种事我在泰国当小混混的时期就得心应手,没道理现在做不起来是吧。

唉,见鬼了为什么我现在已是一个职业杀手,却老是在杀一些可怜的杂鱼呢?

“这样看着我?到底你想说什么啊老弟?”

“我想杀一些狠角色啊!”

此时当然还是在路边咖啡餐车的对话,我,跟我的经纪人。

“杀人这种事,不只是黑社会有需求,现在平凡老百姓大家都有需求,隔壁大婶有想杀的人,学校老师有想杀的人,在便利商店打工的小妹有想杀的人,这么多普通人都想杀人,他们想杀的人当然很多都还是普通人啊!”刘铮哥咬着插在冰咖啡上的吸管:“你们职业杀手,能不能别把自己想成黑社会啊?黑社会是黑社会,杀手是杀手。”

“这我了解,只是别老是将这种变态女人下的单推到我身上,我想好好杀人嘛!”

“杀人正常吗?杀人不正常吧?你再怎么说服自己杀人不过是你的工作,你还是会觉得杀人不是一件正常的工作吧?是吧!”刘铮哥失笑:“所以会真的花钱叫别人去杀另一个人的人,脑子肯定也不正常,单子没有几张是伸张正义的好吗火鱼哥!”

“我真他妈的不是要伸张正义。”

“那就好。来,这也是一张跟正义完全无关的单。”

我翻白眼,又接过另一个疯女人下的单。一看到雇主名字,我就知道这张疯单势必会让我录了五首歌的摇滚Demo带不得不暂停一下。

我憎恨梦想进度延宕的感觉,更憎恨梦想延宕是因为这个名字。爱莲娜。

Chapter 28

还记得爱莲娜吧?

她可说是让我踏上杀手路的第一个疯女人,现在兜了一小圈又回到她身上,因为她对男人的疯狂与践踏没有止尽。

我要做什么呢?正因为我会讲流利的中文,所以我获得出差一趟到台湾的机会,千里迢迢去台北干掉一个叫徐豪的中年男子。

出国杀人,满屌的,不禁让我觉得有时杀手也有一种很商务人士的质感,为此我特别买了一件深黑色西装外套登机,装模作样一番。

根据雇主提供的资料,徐豪是一个作家,是的徐豪是他的本名,他的笔名则叫“寻找风的男子”。会取这种矫情的烂笔名,足以证明徐豪是一个没有才能的烂作家,把他从这个世界上抹消掉肯定没有任何读者哀悼,因为他们根本不会意识到发生过什么事。

不晓得是雇主呢还是鬼子在资料袋里放了一本徐豪写的小说,小说夹页有一张作者照,意思大概是要我看清楚了再杀。不过我觉得参考价值颇低,因为那张照片跟他的笔名一样做作,柔焦又美肌,同样身为男人的我感到很可耻。

从南韩搭飞机到台湾的途中,为了打发时间我随便翻了一下那本叫《混乱大逃亡》的小说。那是一个关于灾难的故事,说的是僵尸暴走到处吃人造成都市大恐慌那种毫无创意的灾难,但小说本身对读者造成的阅读灾难远胜故事里虚构的大灾难,我读得昏昏欲睡,快抵达桃园机场的时候竟然还有一点晕机想吐的感觉。

然后我就真的吐了,吐在我及时从座位前方拔出来的呕吐袋里。

我想,这本烂小说的出版一定不只是徐豪一个人没有才能造成的,负责审稿的编辑肯定也是一个毫无才能的烂货,不过这本书最大的弊害可不是让不小心选错书的读者觉得白花了钱很后悔,而是误导一些想以写作维生的没才能者,以为这种等级的低劣才能就可以出书,害得他们对专职写作这条路跃跃欲试吧。

一想到才能的问题,我就想到了刘铮哥。

刘铮哥喜欢写诗,狂写滥写不停地写,却误以为自己有写诗的才能,唉,这真是误会大了,喜欢是一回事,能将喜欢的事当作职业是另一回事,这是连小学生都应该知道的事,却怎么这些人都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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