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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我肚中四五个月,一天到晚携带他上路,加上那个盛满百科全书样本的袋子,不啻百上加斤。
有个晚上,累的奄奄一息,刚入睡,我便见到一个物体向我招手。
他在游泳池中游泳,用一种乱划的方式。
他很小,远远见到我,便箭一般飕飕向我游来,载浮载沉,他朝我闪闪眼睛。
我见到此物身上穿一件鲜红色的背心,面目模糊,忽然间伸手把我扯落泳池中。
我不会游泳,拼命叫喊,水自四面八方将我埋没,无力自拔。我一想到自己是个孕妇——我便惊醒了。
一身湿透,分不清是梦中的水,还是汗。我恐怖地艰辛地在黑暗中爬起来。
耀宗也被吵醒了。
“耀宗,我见到他!”
“见到谁?”他含糊地问。
“我的儿子。”
他给我擦汗,问:“哦,是怎样的呢?”
“他在游泳,穿一件红背心。”
“那么,这个梦的预兆是他将来会做救生员。但,你大概也不喜欢儿子做救生员吧?”
我发誓,这个秘密一生都不让他知道。也许他亦有诸多秘密,是我所不知的。
有时,自行招供的后果,只是有破坏没建设。
相安无事。
二人还相约吃午饭,他约了人交剧本,所以迁就他。在快餐店,一人一碟饭。
我见他随身有个大胶袋,好象去办了一点货。一看,是些食品杂物。
“是。多买了两瓶利宾纳。在这间超级市场买比别家便宜三角,”多琐碎。
“饮得多我怕了那味道。”
他有点不忿:“你不饮有人喜欢饮!”
我含着一口饭未吞,也懒得去争持:“小事有什么好争?”
他望定我,有说不出的矛盾。我未见过他用这中眼光望我。似我错,似他错。
“你做一个好老婆给我看,好不好?”
我低下头吃饭,好象全副心神都集中到那碟黑胡椒汁煎薄牛扒饭上面去。——为什么你不做一个好老公给我看?为什么我仍然不算一个好老婆?
失意的人特别敏感。
女人最失意,便是贬值。最贬值,便是不适当地怀孕。
我俩之间的旧欢,再也重拾不起来吗?
话题枯竭。但不,我要努力。我抓起他手腕,看表,放软了声音:“还有时间,你帮儿子改名吧。一天改一个,最后拣一个最好的。”
“对了。我还未warm up呢。”
这句话令我们两人都怔住了。
他只好努力地吃鸡脾。
他是那种人:先大口地蘸汁吃饭。鸡脾留到最后才吃。
见我望着他吃饭,又点不好意思,他只好解嘲:“小时候我妈妈常说,好的东西要留到最后才吃。”
我唯然长叹。目光投放至老远:“是吗?何以从来没有人如此教过我?”
吃完饭了,我便推椅而出。
“那么早?”
“约了一间学校的暑期课外活动主任,在西环。”
我站起来要走。
才几步,他叫住我:“儿子叫志坚,好吗?”
“好,”我回头:“——补我俩之不足。”
我跟他小着道别。一切都是玩笑。
然后,我坐地铁过海。开了一两个站,突然我反胃,呕吐狼籍。旁边那个八婆,五官扭曲,讨厌到不得了。幸好有人递了瓶驱风油过来。
是刚才那些黑椒汁的刺激吧。或是一些物体在我体内翻筋斗,我离开黄泉,钻上地面,有点乏力,倚在路旁小休一下。
只好挂个电话去改期。这么繁华的中区,要借个电话也不易,每间店铺都说他们的电话坏了。……直至交代妥当,我便回家去。
天开始热,还有数月儿子便出生了。如此奔波到几时?心灰意冷,只渴望一谁解千愁。钥匙插进去,咦?
——门开不了,门被反锁。我按铃,没有人开门,一定有人在。
我竭尽全力,把铃按得震天价响。
一定有人在里头!
一定不会是包租婆,她去了看店。现在时间下午三点。
基于女人的顽强,我非要他给我开门不可。
门铃夺命地响,他死都不肯面对面了。
我没有疑团,这件事最明白不过。我可以让一让路,大方地,然后,晚上回来冷静摊牌。
但,我没那么做。我放他狗男女一条生路,谁放我一条生路?跑到街上,向对面的士多借电话,电话在彼端又夺命地响,他死都不肯接。
好。我凶狠地再接再厉,铃声一下紧似一下,好象舞台上追杀场面的繁弦急管。喧嚣霸道,万分凄厉。
士多的老板奇异地窥视我。
我的脸色一定甚为精彩。
你俩还可以有兴致吗?还可以吗?
难怪跑一趟超级市场,抱回一大袋食物,还有饮品。二人风流快活去,我绝不成人之美,冷冷地哼一声。
好一段辰光之后,放下电话。
我便站在楼下,等。站了好一段辰光。
一时之间,我误会自己化成一座望夫石。
终于,我见到她。
她不是什么电池珠,当然,女艺人看不上此等斯文穷小子。不过,但愿是电池珠,她们只逢场作戏。
但眼前这个女子,也是个斯文女子。中长的直发,扎成一根粗辫子,穿日本时装,一身麻白,白鞋,黑色短袜子。刚读完书,刚入电视台,刚邂逅耀宗,耀宗刚挣扎出头。
于这种情形底下,完全可以讲“爱情”。
少女遇到半沧桑的男人,男人半沧桑只为他逼于成为父亲。
他拖着她下楼她匍离开,我马上闪身迎上。一切昭然若揭。再多话,便象一部糟糕的电影,片首告诉你谁是凶手,片尾又再重提一次,把观众当白痴。
我瞪着他,双目为之出血。
我抓紧透爪。
一个孕妇,没资格在家好好静养安胎,还要为口奔驰,推销百科全书,现在,又精疲力尽地被拒与家门之外,只为她的男人避免捉奸在床。
我和他一先一后地上楼,进门,进房。
大家先等对方开口。
最愚笨的人也不会。
而人僵持着。
我冷冷地环视一周,四周略作收拾,看来一度沦为风月场所。
长此以往,我如何立足?他让她谁我的床?
我还要他干啥?
一不能爱,二不能被爱。我要一个变了心的男人干啥?
我儿也万不能认贼作父。
一阵无名火起,令我颤抖莫名。长此以往,我如何立足?
我背向他,强忍怒火,但,终于我徒地自大袋中抽出一张唱片,出其不意地砸烂它砸烂它砸烂它,方转身,如野兽一般冲前,连桌椅都绊不倒我。聚精会神。
义无反顾。
我冲向这个一生最憎恨的男人,用那三尖八角的破唱片划下去,他以手格挡,一下两下三下,血渐得我两一头一脸,点点如花绽放,如画。啊,我记起了,桃花扇……我用力务要划中他!
划中他!
陈隋烟月恨茫茫……。
我俩都在惨叫。不知道谁伤得较重。
但耀宗,他不会死,我无力要他死。只可以肯定,他的脸,自此不再是从前的脸!
我与他厮杀,自房至厅,所向披靡,满目疮痍。所谓“血战”,便是这样。
——不过,到底我体力透支,还有,也许,在我心底里,仍然,有几分,爱他。
也许,仍然。
当他在我身畔,在我身上时,我不是不爱他的。
就当他倒伏一角,脸上手上淋漓地淌血,慌乱地喘气咻咻时,我想起了我俩的初遇,约会,互相传染伤风。他试了两种药丸,然后才让我吃他认为较有效大的那种——但他转头把这些招数施展于另一女人身上。
不不不,我对他并没有半分爱情。我恨不得杀死他,只因胆小,成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