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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一千个猎命师,你也不是一千个猎命师。”乌禅瞪着白线儿,字字铿锵:“我们两个加起来,如果还不能直捣地下皇城杀死徐福,这世界上也不会有人办得到!”
白线儿身子轻轻一震。
不可否认的,乌禅的英雄气魄总是动摇它的意志。
“也许,这世界上真的没有……”白线儿犹疑。
“臭猫!”乌禅怒吼:“当年我们一块帮助铁木真,杀得西域血族一蹶不振的豪情壮志,你不会通通忘了罢!”银枪直指白线儿,强大的气劲冲出。
白线儿尾巴一甩,直奔而来的气劲瞬间瓦解,散在空虚之中。
“乌禅,我的朋友。”白线儿痛苦、却又平静地说:“活着是一件很让人舒服的事。我从人的身上学到了满足,或者是你所鄙视的懦弱。我宁愿这就么平平静静地活下去。不再有什么挑战,不再有惊心动魄,简简单单,就是一只猫所向往拥有的和平。”
乌禅手中的银枪微微颤抖,怒不可遏。
愤怒的尽头,就是浓缩再浓缩的伤心。
乌禅并非没有大脑的武夫,他力邀白线儿并肩作战,就是对血族盘据的东瀛所蕴藏的危险有充分的认知。他并不多托大。
但除了认知,乌禅还有坚定的觉悟。
白线儿别过头去,淡淡地说:“乌禅,罢了。没有人能一直当英雄的。也别……老是强迫一只猫跟在英雄的旁边。”
乌禅闭上眼睛,所见的,当然是一片的黑暗。
夜风吹打在铁铸般的身上,竟让他有些摇摇晃晃。
“这世间要美好,就别老是将烦恼揽在自己身上。老朋友,随时欢迎你找我共赴大漠甘泉。我一直怀念着坐在铁木真旁,一起吃着西域葡萄的时光。”白线儿的声音越来越远。
渐渐的,黑猫隐没在树巅尽头。
鬼杀岗上只剩下一条巨大又孤独的身影。
银色的长枪在天际一骤而逝,愤怒地劈下一道白色闪电。
赫然冲天一声,声波的能量吹压过树林,直震动到十里外的大都城。
那仿佛不知名远古怪兽的巨啸声,令皇城内三千名禁卫军一时大乱,面面相觑。
十天后,那长枪出现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
【2.】
当年蒙古大军纵横欧亚七十余载,杀得西域、南疆吸血鬼闻风丧胆,可偏偏在远征区区东瀛海岛时吃了大别。
数百艘从南宋手中夺得的坚固战船,乘载着高昂的战意,浩浩荡荡跨海讨伐东瀛血族,船上不管是南宋的降兵或是蒙古精锐,都在随行的猎命师战团的加持下,充满一举歼灭血族总本山的豪情壮志。
这只舰队,比起当年南宋不降之臣张世杰与陆秀夫共组的海上朝廷,还要强大好几倍,如果大元朝皇帝忽必烈有意灭掉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这只远征军足以歼毁当时任何的抵抗势力。
不论在海上,还是在陆地的接触战。
但战运乖违。
第一次远征军还没碰着陆地,就遇到了空前狂猛的飓风,几乎全军覆没。生还者只有寥寥几艘破船。
这决定战局的关键飓风,被东瀛的历史记载为“神风”。
飓风过后,在陆地等待这支疲惫之师的,是好整以暇、视死如归的日本武士。
悲惨的结果就不须再提了。
忽必烈并不死心,他的版图东并西吞,比起老祖宗铁木真更具野心。如果能歼灭东瀛血族,他的盖世功业将达到巅峰。
但第二次远征,狂恶的飓风依旧盘慑在大海上,呼啸起四面八方的巨浪。
纵使是数百艘船的壮盛军容,在大海上却像几个小黑点。
船身不断剧烈摇晃、甚至被高来高去的巨浪拍得粉碎,久驰大漠的数万铁骑与战马吐得厉害,连擅长水战的南宋军都两腿发软,眼睁睁看着珍贵的食物跟淡水一桶桶滑进海里。
失去了七成的食物跟水,紧接着的,就是昏天暗地的饥饿、与痢疾、及故意堕后的临阵脱逃。
但这一次,号称最强的乌禅也在船上。
“这风不对劲,已经困住我们整整七天了,船走到哪它跟到哪,天底下没这个道理,铁定是徐福那厮召来的!”任归淋着大雨吼道,右手抓着粗大的船柱绳索。
任归也是猎命师,以前曾与乌禅对敌多年,但两人只是因为政治立场不同,必须沙场上见真章。现在目标一致针对东瀛血族,自然再没有性命相见的理由。
这场无止尽的风雨,还是仗着随船的二十多名猎命师用术法强压下去,否则早就步上第一次远征军的死亡后尘。
乌禅站在船首观察这场风雨已久,宛若岩石打凿的脸孔并没有丝毫改变,白色的眉毛下,一双暗藏虎魄的精目。
要操作大自然,不是不可能。
但要能办到,却已是鬼哭神号的力量。
“徐福能有这种本事?他想在海上就将我们通通吞掉?”毛冉啧啧,咧开挂在长马脸上的阔嘴笑着。
“光凭徐福一个人是不可能的,决不可能。”任归吼道。这匪夷所思的力量的背后,一定还有别的原因。
毛冉半裸身子,浴在雨中的身体反舍着奇异的光泽。肌肉一块一块圆圆的极有弹性,像是强行塞填进骨骼里似的坚硬,特别地,整条脊椎骨尖锐地突起,好像随时会穿破皮肤似的。
毛冉上身比下身要长了将近一倍,因为身形特异的关系,很自然的,毛冉采取了半蹲卧的姿势。他只有一只手,特别粗壮的右手。
他那一族天生就没有左手。
“食左手族”,是这次远征军里极其可怕的战力,从南蛮占城加入的稀有异族。
没有一个战士胆敢站在毛冉附近。毛冉在加入远征军时跟乌禅说得很清楚,他每天至少要吃掉一个人的左手。但不必特别喂食他,他会自己想办法。
“怕了吗?”乌禅哼道。
“怕?怕的人只怕是你吧。别忘了,杀死徐福后,你的左手就得依约躺在我的肚子里。”毛冉说,露出贪婪的嘴脸,两条舌头甩上长长的脸颊。
“那时你还活着的话再说吧。”乌禅应道,不再理会毛冉,手中的巨大银枪摇摇指着海面远处。
狂风骤雨中,黑的尽头,似乎有个高耸入天的龙卷风正吞噬着雨水与电气,膨胀得越来越大,顷刻间就变成众人肉眼可辨识的巨怪。
这巨怪喷旋着飞电,犹如贪婪的海兽,竟将四周所有的风与浪都卷进自己的风涡,使所有的浪啸成为自己能量的一部份。
大海的波涛平静下来,风也歇止住……不,是被远处那巨大得夸张的龙卷风给强吸了进去。
任谁都看得出来,徐福似乎要将力量集结起来,一鼓作气灭了远征军。
数万名将士心寒战栗,他们的战意经过七天的大风大雨,已被消磨殆尽。
试问,谁能跟龙卷风这种“妖怪”对抗?
乌禅心中感叹:如果白线儿在就好了,说不准能够召唤只敦煌太阳鸟还是什么大妖怪的跟这龙卷风斗个两败俱伤。但乌禅的脸上却没泄漏出分毫动摇或遗憾。
众人信任他的强悍,他也得死命相信这点。
“真不该来的……”一个年轻的猎命师胆怯地后退一步,心中后悔不已。
他原以为这是场必胜的仗,回归中原后会有大把金银与官位等待着他,不料完全错估了徐福的实力,这片大海就是众人的葬身之地。
毛冉目露凶光,一个拔身撂起,甲板上立刻炸出十数道血迹。
年轻的猎命师惨呼,左手硬是被怪力撕扯下,痛叫得震天价响。
消失不见的左手,自然是衔在毛冉的嘴里。
甲板上的众将士不由得倒退一步,毛冉当着断手之人面前,细嚼慢咽着血淋淋的左手。
“乌禅,硬闯过去吧,徐福的力量越接近东瀛本土就越强大,这龙卷风这么大,只怕是陆地近了。”任归说,已换上了“破军”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