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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闭着眼睛,摇摇头。
乌拉拉微微感到失望。但想想也是,哥是大器之人,天才总是被赋予太多的期待,没时间做别的事。幸好自己跟哥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或许到了北京,爸仍会继续对自己放松点。
“哥,北京的人很多么?紫禁城漂亮么?长城雄伟么?”乌拉拉继续问。
哥摇头,依旧没有张开眼睛。
乌拉拉一直问,哥哥都是闭着眼睛,简短地回答。
乌拉拉渐渐发觉哥有些不对劲。
“乌拉拉,我想我再也见不到小蝶了。”哥说。
乌拉拉愣住。
“曾经重要的东西,一旦再也没有人跟你一起印证,就好像那份重要从来没有过一样,感觉好难受。”哥终于睁开眼睛,两行眼泪流下。
乌拉拉不知所措。
记忆中,哥从来都没有哭过。
就连哥发现,他们兄弟在林子里偷偷养的赤熊中了村人的陷阱、被杀死时,乌拉拉哭得一塌糊涂,哥也只是发狂地将整座林子的树拔倒,如此而已。
“哥……”乌拉拉整个不自在,看着哥,一手按在哥的膝盖上。
“小蝶她要跟别人结婚了。”哥的泪水无法收止。
“哥……”乌拉拉慌了,一向都是哥安慰他,现在自己却只能看着哥哭。
“喜欢小蝶快七年了,我现在才明白,小蝶需要的不是我的存在,而是任何人的陪伴。原来这就是爱情。”哥看着窗外,那一幕幕穿溜而过的冻原风景。
那黑龙江,已经变成一条黑龙江。
而不再是他与小蝶间的黑龙江了。
“哥,你刚刚说,原来这就是爱情,我听不懂,到底什么是爱情?”乌拉拉隔了好久才敢开口。
“如果你没有办法陪在那个人身边,便不会继续共同拥有的东西,就是爱情。”哥说,显然是想了很久才得到的答案。
乌拉拉又要开口,哥摇摇头,示意他别再问下去了。
“乌拉拉,从这节车厢走到底总共有五节车厢,能偷几个皮包就偷几个皮包,动作要快要确实,绝对不能被抓到。”哥。
“不能被抓到啊……嗯,我尽力。”乌拉拉。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哥瞪了乌拉拉一眼:“不然我杀了你。”
乌拉拉吐吐舌头,扛起背包起身离座。
十一分钟后,乌拉拉轻松吹着口哨回来,一脸得意洋洋。
瞧他这副模样,一定是大获全胜了。
“我说哥啊,你也太小看我了,毕竟我是你训练出来的,这手啊,快得连我自己都看不清楚了,何况那些普通人。”乌拉拉笑着打开背包,里面塞满了大大小小的皮件与钱包。
哥根本没看,只是望着窗外,竭力用所有的记忆力锁住每个飞逝的画面似的。
“不过我说哥啊,那些人都不是很有钱,我们这样偷了他们的钱,会不会太……”乌拉拉于心不安。
“你说的没错,去把那些皮包还给人家吧。”哥淡淡地说,看着窗外。
“啊?”乌拉拉傻眼。
这么多皮包,这么多脸……?乌拉拉在神不知鬼不觉取走大多数的皮包时,根本就没有看着对方的脸!
“哥,你这是强人所难,如果你一开始就说明白的话,那当然不会有问题,可是现在……”乌拉拉说着说着,便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觉得哥哥的要求颇有道理。
一个超强的猎命师除了动作快,也要能瞬间清楚自己所有动作之内包含的所有意义。有意识的,无意识的。
这就是战斗。
“办不到吗?我杀了你。”哥看着窗外风景,模样接近发呆。
乌拉拉深深吸了口气,站起来,努力思索该怎么做才好。
气味?直觉?
“不用我说吧,一样要做到不能被发觉。”哥说,一副事不关己。
这是当然的。但“归还”要比“偷走”要难上好几倍。
哥哥脚边的行李大包包,不安地祟动着。
哥没说什么,于是乌拉拉蹲下,拉开行李拉链。
一只颈子镶着白圈的黑猫探出头,骨里骨碌的眼睛眨眨。
这是哥五年前从北京街头带回黑龙江的流浪猫,当时它才刚刚出生,别的兄弟姊妹都靠在母猫怀中争吃奶,这只小黑猫却若有所思地看着天上太阳,丝毫不怕饿死。哥哥直觉它深具灵性,又是很酷的黑猫,足以胜任猎命师的最佳伙伴,便将它拎走。
由于爸还不知道乌拉拉已经习得猎命术,所以哥没帮乌拉拉寻找第二只灵猫,两人就这么共用。
“哥,借你的绅士一用。”乌拉拉微笑,摸摸绅士乳白的胸膛。
绅士无声无息从行李跳出,自乌拉拉的袖口钻进,最后从乌拉拉的领口钻出颗头。
半小时后,乌拉拉满身大汗回来,一屁股坐下。背包总算空了。
绅士坐在乌拉拉的肩上,误以为自己是只鹦鹉似地喵喵叫。
哥还在流泪,还是一样看着窗外。
“再见了,小蝶。”哥的眼泪像是这么说。
乌拉拉忍不住跟着掉眼泪。
刚刚他用绅士里头所储存的信牢,去帮助他完成归还皮包的动作时,他发现里头少了一个很珍贵的奇命。
那是一年前哥千辛万苦,在黑龙江最高最冷最险峻的山峰,一棵玉女树梢上镶嵌着的比翼鸟化石上找到的……
“大月老的红线”。
那是哥送给小蝶的,最后的新婚礼物。
〖大月老的红线
命格:几率格
存活:四百年
征兆:无可救药地爱上对方,并认定对方是一生唯一的伴侣。即使丢下先前已相爱的他人也在所不惜,可说是副作用?
特质:此命格有一分为二的必然特质,相传比翼乌的喙嘴可衔负此命格,在云端上以随机的坠落方式应许大地上的才子佳人。此命格如同爱情的种子,吃食双方宿主的爱意滋长,并释放出“美妙的巧合”消解两人周遭的灾厄,使爱情长长久久。
进化:七缘红线〗
【2.】
北京的宅子很人,是座埋在市区小胡同里的二合院。
乌拉拉常常见到不认识的叔叔伯伯、阿姨大婶到家里走动,每个人的身后都跟着一只猫。那些长辈语气与行止间都很尊敬爸,乌拉拉心想,爸一定是个非常厉害的角色。
哥说,从他多年前跟爸往返北京,便知道这里是猎命师北京重要的据点,不过来的人都是一些忘记长卵蛋的可怜虫。
“可怜?”乌拉拉不解。
“没有志气,又自以为了不起,这就是可怜。”哥很不屑。
乌拉拉心想,哥可能是太偏激了,这是天才的通病。
除了刚到北京的一个礼拜,让大开眼界的乌拉拉尽情在北京东奔西跑,哥开始带乌拉拉到人烟罕至的地方,练习咒术、体术,跟猎命术。
“从现在开始,火炎咒不要再练了,我教你新的咒术,虽然我只会皮毛,但你可得练到比我熟练一百倍才行。”哥说。
“什么咒术啊?”乌拉拉。
“大明咒、大风咒、断金咒、化土咒、鬼水咒……我只会基本的,因为爸也只会基本的。”哥说。
“那猎命术呢?”乌拉拉意兴阑珊。
“自然也要练。”哥说。
“到底什么时候爸才会允许我练猎命术啊?虽然我很喜欢绅士,但我也很想有一只自己的猫。”乌拉拉叹气。
“别想那么多了,你自己也答应过的,就当作给爸一个惊喜吧。倒立!”哥说,从绅士的身上取出一个命格,然后将绅士抓在手上。
乌拉拉单手倒立,这是他最拿手的、敌人却最难判断攻势的起手式。
“我们玩个游戏,从现在开始,我不用血咒涂身,你想办法从我的身上猎走命格,如果被你猎走一个我就再从绅士身上抓出一个,就这么简单。”哥说,将绅士轻轻抛在地上。
昂藏身躯、高乌拉拉一个半头的他,速度可比乌拉拉还要快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