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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短篇小说(4)



他们偏心,把一个“外来者”看得如珠如宝。全部都是贱人。

不过我是不愁寂寞的。我有一个契仔,他是二楼牛师奶的儿子,今年四岁,他出世时,我刚出粮,送了一张粉蓝色的薄毯给他。牛师奶一时兴起,便让我契了他,我叫他牛仔。

牛仔虽名牛仔,可一点不牛精,他的粉脸白透红,双眼黑如点漆——我从未见过那麽黑的眼珠的,毫无机心,善良纯真,令我不必防备,全力钟爱。一有空,便抱了牛仔进我房,给他好好打扮来欣赏。

我买了一套化妆品,有面膜膏、护肤乳霜、唇彩、眼影、止汗水、古龙水,还有绯红的胭脂。买一套,可获赠一个粉红色的手挽袋,比珠珠那个还漂亮。当我又给牛仔添描容,教他斜泛眼波时,蓦地,门被粗暴地踢开了,“你这衰仔,搅什麽鬼”原来是牛师奶向我爸爸告状,揭发我的勾当。

她一把抱走牛仔,不停地咒骂,“死人妖,病人妖,害人害物心理变态……”

爸怒不可遏,疯狂地随手拿起甚麽,就把甚麽砸在我身上背上,一狠狠地骂“真是前世唔修,你去死吧,免得眼冤,当我没生过你这衰仔”

最後,他还哭了起来,且哭得十分难听,好像一头发风的狗。我也哭起来。

——他不明白我。他不明白我。

他老泪纵横,突地跳起,拎一张椅狂砸在我手上,一阵麻木、剧痛,几乎晕过去。

泪痕未乾,我独个儿去看医生……

虽说痊愈了,但月内每逢下雨天,也隐隐作痛,时常覆诊,与医生相熟起来。他年约四十,沉默寡言。当他知悉我是被爸打伤时,对我也很同情。我如获至亲,全盘信任。

在一个下着微雨的早晨,我是第一个病人,见他闲着,而空气中的凉薄又叫我莫名伤感,我幽幽告诉他“我想做女人”

他见惯世面,不露半点惊讶,还和我聊天。聆听我内心的秘密。

後来,我央求他给我注射女性荷尔蒙,他不肯,我在他诊所泪流满面。哀求他“医生,救我”他拗不过,终於便成全我了。最初每叁个月注射一次,收费在一百元左右。

後来不成了,差不多每月便光顾他。

我还在旺角的小药房买避孕丸和胎盘素。一天一天的,我“发育”了。我发育得很好,胸部最令人满意,渐渐膨胀,充满弹力。日间上班还是穿男装,夜里兴致勃勃地换上一SET的肉色通花胸围和小小叁角裤,有说不出的舒服和快乐,由於使用健之美健胸膏来按摩,又服食美乳素,後来索性不戴胸围,只穿T恤,挺身而出,跌宕有致。

吸引男人注目,不知有多得意。二十五年来从没那麽高兴过。渐渐地,附近的居民都开始留意我了。

相信是牛师奶那贱人散布出去,而我爸那贱人肆无忌惮地骂街,加上继母那贱人在任前人後又不让我接近珠珠,所以大家都知道了。常来偷看我。既已豁出去,便也不介意了。

身材太好,纤腰只有二十四寸,令我引以为傲,看看那批女人的士啤呔,侧面有如史诺比,我便掩嘴窃笑。

有时,我也爱涂脂抹粉了,匀上一抹腮红,娇俏可人。避免体毛有碍观瞻,还使用市面新兴的脱毛纸,贴在腋下或小腿,扫匀之後用力一撕,毛便随纸脱落了。乾净、迅速,一点也不疼,比膏或热蜡好得多了。打扮停当,上到街时,街口士多的崩仔强便会对我眼睛色迷迷,我爱问他“今天好看吗,”他把握上下打量,说一句“普通啦。”我便生气了,马上回去,重新更衣。还细意用摩士把头发蜡起,拈几根刘海,轻轻作不经意状垂在额前,喷上水,再亮相去。

直至他忍不住也夸我漂亮时,才扬长而去,哼,烦死这贱人也好。上个月爸煞有介事地告诉我,“你姑姐由纽约回来探亲,我们去吃填鸭,你那天要出席,知道吗?”他已有好一段日子不根我交谈了,这样叮咛嘱咐,无非是不想姑姐得悉我们之间的不快。我懒懒地答“好吧”。

他再也不作声,转身而去,但又马上回头,严厉地吩咐“穿得正常些,别不叁不四的去。家丑不出外传。你记得穿回男装”我不高兴他这腔调,好像我十恶不赦似的。我又没犯法,也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甚麽“家丑”真是伤透了自尊心。我别过脸去“我爱穿什麽便什麽”。

他又气得发抖了。他每次与我面面相觑时,都气得像个烟囱,冒出乌烟,抖个不停。

没一次好脸色。令我情绪不安,神经紧张。必要紧握拳头,强行镇静。一紧握拳头,我那曾受伤的手,会隐隐作痛了?这是甚麽父子关系呢?好不心酸!他几乎直指我眼睛“那你不想去,我告诉姑姐你走了,不回来了。白养了廿五年,没眼屎乾净盲”。

我跌坐床上。

犹幸约瑟夫对我始终那末好,他爱我如同爱妻。我把一切悲欢得失都托付给他了。

每次他要我之前,我都会煮一顿好菜给他吃,还煲牛腩汤,好使他威猛些。

但,谁知会不会地久天长呢?

只怕见异思迁。只怕色衰爱弛。那麽多贱女人,总是向他放电,自动粘贴。万一他不要我,我还有什麽指望?

我已众叛亲离,无地立足。每次瞥到他俊郎的俏脸,一定内心挣扎一番。啊秋扇见捐,我会成为一柄秋後扇吗?晚晚思潮起伏,不喝酒是睡不着的。

我还试探他情之真假。走到发型屋对面,拨电找他,尖着嗓子撒娇“约色夫,你不知我是谁,我很喜欢你,天天在街角等你收工,好看你一眼才回家,我连做功课也没做。

……谁,你不必理会,你肯见我吗?我甚麽都答应你……。“——他竟没有严词拒绝,竟没有!可见还是不够坚贞。我十分痛心,忐忑不安地胡乱搁上听筒。

夜里放着唱片,听一首张国荣的歌,叫做“不GUY的风”,真是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呀。就在这一刻,我下定了决心回政府医院申请变性。不能失去他,不能失去我的身份,失去我的自尊。空虚的身子,饱满的爱情,是的,我渴望着“新生”。

我不唤祖儿了,虽然这也是个男女通用的名字。我会改名“爱媚”,我将比世间一切的爱媚更懂得爱,更爱得媚。明天。啊,我已急不及待。

明天,一定得问他“我像不像女人”。

一滴清泪缓缓地轻柔地悬挂在腮边。

 一杯清朝的红茶

黄昏下了场急雨。

雨之为物,能令昼短,能令夜长。天色刷地一变,阴暗起来,白昼马上结束。雨渐渐大了。檐前的水滴像一个个过分地扯长了的感叹号。

没有人会在下雨的黄昏宣誓、立志、憧憬未来。因为「不合时宜」。

听雨声,无论如何总带点伤感——即使某些伤感也隐含少许快乐。

我喜欢泡一杯好茶。

茶分红、绿、青、黄、黑、白各色。比水复杂,比酒神秘,比咖啡莫测。香气有一百八十种以上。

为了配合早来夜色却又不想早睡,我会选择心爱的EarlGrey(格雷伯爵红茶)。

把新鲜又完沸腾的开水,以稍高的姿态灌注圆形茶壶中。壶中的茶叶便因对流而上下翻滚。对泡茶之道讲究的人,称之「跳跃」(Jumping)。但我觉得「舞动」(Dancing)还更好。何必墨守成规?

茶叶因充分的舞动,才可把它本身的味道散发出来。

我们闻到难以形容的芳香。

茶杯,愈简单愈好。陶瓷土器,以牛或家畜的骨给烧磨成粉,是名贵的「骨瓷」制品。一定要白,雪白

——绘上花蝶水果虫鱼、长春藤、格仔图案的茶杯,漂亮,但破坏了情趣。

与咖啡杯不同,茶杯是宽口而浅身,易於散发茶香,亦可欣赏到艳丽茶色。一杯好茶,茶杯周围还出现黄金光环,令茶色润泽透明。所以色、香、味、质感、茶得「过四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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