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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29)



例如我很喜欢写高力浓稠的妒忌、

庙老头对坏蛋的透彻分析与实践、

郝一酉的怕事懒惫(可不是单纯的与世无争啊)、

谷歌石必须被崇拜的人性需求、

乌禅的英雄落寞与阳刚暴烈……

这次前传的下一个梗,应该就会在FH15慢慢揭破了。

本文里,时间动线终于脱离了热闹的那一夜。

除了在南京与纽约点燃战火外,

同时将大战前夕的各方人马做了总整理------除了乌霆歼与陈木生那一组之外,都做了交代。

话说我一直都很喜欢写乌拉拉跟武藏,

这两个人再度碰面时的那一段互动,写得我很开心。

阚香愁也是我很喜欢的角色,超懒惰的预言诗人,

拥有与他个性大不相称的超强能力

(至少与乌霆歼同一个档次------这算是雷吗?),

未来将抢进奇怪的重要位置。

下一次的猎命师传奇15,

不再废话直接开打大海战,乐眠双棺加上自卫队军舰决战第七舰队,

打到就算有人哭出来也不会停。

猎命师集体将出现重大变化,鸡巴透顶的Z组织……嗯嗯,不多说了。

顺便一提好了。

7-11的书本单日历史销售纪录,之前由猎命师13创下后连续保持了八个月。

一直没有别本书可以扭它下来,唉,这样下去实在是不行!

没人破,我们只好自己来!

所以啰,

谢谢大家的喜欢,猎命师14打破7-11有史以来单日销售的最佳纪录,

盖亚出版社昨天已经开始进行猎14的再刷!

首刷限量的机歪封面即将走入绝版的不归路,

如果你还在期待猎命师全部完结篇再一口气搜集的话,

我想,这一本可以暂时先入手,不拆封膜。

否则------你就买不到啦!

42嗯

什么都可以不要的人,不是勇敢,是很可怕。

"对你,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需要一直去思考这个问题的人,显然面对着即将一无所有的死境。

选对了,也会失去很多。

选错了,也许才是重生的开始。

有时只是想拖着半死不活的肉块继续往下走,无意识地呼吸也在勉强接受的范围内,

因为重生不必然存在,得真正死一次才是千真万确。

大概人都是怕死的,哪怕重生真是必然,计较起时间长短也令人毛骨悚然。

到底现在这个姿态,是走下去,还是看在另一个自己的眼中只能算是逃,

不知道,因为我以前根本不必思考这么令自己不屑的问题。

人生没有全都拿的。

我想挑战这句话,只是我已经办不到了。

43说

我说

人生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它的意义。

应该是的吧。

要与不要,都会有它的因果,有时因果会改变他的构造,有时只是延长原本因果时间。

人生九成九九的时间我都误解自己是一个大刺刺接近快乐无知的人,

却忘了自己为什么可以如此了解自己的原因。

禀赋用在创作之外可能产生的结果不令人意外,解开了因果,或只是看见了因果。

大部分的快乐无知磨成了尖的那个点,穿透别人的结果还是得扎在自己的手心上。

强制的无情绪是一种保护色,习惯了就不容易受伤,却终会变成一个无情的人。

无情的人可以假造出情绪,却端不出真情感,其结果也不是我要。

有一种清鼻涕的药我吃了半个小时后就会想睡,我鼻子很差,吃了正好清一清,

睡得很舒服是我最需要的,不是,但得说服自己是。其实也不用说服,天空的颜色会提醒我。

了解另一个人永远是困难的。

糟蹋另一个人绝对是简单的。

否定自己如果是了解别人的唯一途径,对我来说可能是最不可思议的方式。

但身边的号志告诉我,这就是一条单行道。

44没事

没事。谢谢大家关心。

我还想多试试用"我们"当开头,去写我的人生。

没有热血的峰回路转,

只有单纯的连续两晚的倾盆大雨。

最后找了把伞而已。

有些事我永远不想写在任何地方,跟任何人交待,只想说最后结果。

幸福快乐是我想要的,所以我的心里有一个洞。

我不想正视它的存在。

但我可以用眼角余光,想办法在快乐跳舞的时候不跌下去。

是不是值得只有十年后的我才会知道。

当下的我只能凭借感觉。

我想有依靠,也想被依靠。

我不够高可是我的梦想很高。

我不够强可是我的笑容很强。

我不够好可是我对妳很好很好很好。

我跟小内还在一起。

谢谢。

45九把刀跟五月天的合作,故事开始的那一天

九把刀跟五月天的合作,故事开始的那一天

我一直都想跟五月天合作。

这不是说假的,自从有一次我在野葡萄文学志里看到阿信的访谈后,我就蛮惊讶阿信对于人生的想法、与他将想法陈述出来的方式,也有点感动,此后偶而会在演讲时引述阿信对于人生的某个看法:“人生要有立场,才会有趣。”

不稀奇,却是很珍贵的共同记忆。大家都喜欢五月天的音乐,我的大学生活里也充满了五月天的志明与春娇、尬车、拥抱、疯狂世界、I love you无望。后来我自己也开始创作了,可以站在创作者的角度用另一种视角去多喜欢五月天一点,我很高兴。

大约是半年前吧还是几个月前?忘了,我终于忍不住了,我请盖亚出版社帮我问问看,阿信有没有意愿跟我合写一本书。连方式我都想好了。

虽然我平常没什么太重视的事,但对于写作,我是极度重视且非常非常有热情的,且有强烈的洁癖------有很多读者写信给我、请我把他们经历的人生故事写出来,或者是请我把他们想出来的点子却没能力完成的故事写成书等等,我都一律挥汗拒绝。

无关故事好坏,我只想写自己想出来的故事。

所以我拒绝过帮几个名人写传记、帮电影写电影小说、帮偶像剧写偶像剧小说、帮任何计算机游戏写游戏小说。就连以前我的经纪人大老板柴姐问我要不要帮她写故事改编成偶像剧,我都说不想,因为别人跟我说故事、说灵感、说角色设定等等,最后由我执行统整,这样的过程……多么没有成就感啊!

没有成就感之余,我也会少了很多嘴角上扬的骄傲,我喜欢每个故事都由我自己一砖一瓦砌起来的手感。这也是一种洁癖。

所以我都柴姐说,我想要我就单纯写故事,喜欢,妳再自由拿去改编戏剧。

游戏也是,应该是我写猎命师传奇,你拿去改成在线游戏,而不是倒过来。

应该是我写杀手,你拿去改拍成电影,而不是倒过来。之类的。

回到书。

这辈子目前我就只邀过两个人跟我一起,用各自攻山头的独立写作方式完成一本书。阿信就是其中一个。我不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而是要说,我真的很欣赏阿信这样有想法、有热情、有特殊气息的“创作者”,恨不得可以并肩作战。

后来,五月天便来邀约这一次的“合作”。

那次与阿信见面的时候,很快破题聊到了“三十岁”的人生阶段问题。

说是“问题”,也不对,三十岁哪有什么问题?

应该说是我们对自己明明到了传统定义上的“青春期”都有拼命想延长它的欲望,或者彻底颠覆它的一种傲气。

青春应该是一种热情,而不是一个年龄上的短暂保存期限,尤其有些臭小鬼明明心态就老得过份的快,而我们虽然都破三十岁了,对想要活出生命的热力的精神力,却比许多十几岁的小伙子还要年轻太多了,凭什么我们就要被叫中年大叔呢?(靠!我全身上下只有肚子比较接近这个定义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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