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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得美(出书版)(29)



铜狮张说,其实猫姐这次去美国,是去登记结婚的。

我正愤怒地敲击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

铜狮张说,这一次猫姐的男朋友总算当了回爷们,瞒着家里出国登记,对猫姐来说,是好事。

铜狮张又说,但对他而言,也许永远都等不到猫姐的电话了。他把手机给我,这样在他的心中还能保留最后一丝期待,只有拥有期待,才可以一直坚持等下去。

一直坚持等下去就会有结果吗?如果猫姐一直没有打来电话,我又该怎么告诉铜狮张这个残忍的现实呢?我没有回复他,只是在心里默默想着,铜狮张把问题丢给了我,想为自己的剧本找一个开放式结局,而我却是一个最拙劣的编剧。

值得庆幸的是,回到北京后,我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交换手机而打乱,这充分体现出孤僻的好处,吃喝照旧,无牵无挂。

唯一出乎我意料的是,铜狮张的手机也几乎从没响起过,除了那个叫清华的女孩。

出于礼貌,我按照铜狮张的习惯,每当清华打过来,我都会摁下静音键,默默等待,直到屏幕完全暗下去。渐渐地,我已经掌握了她打电话的规律,通常都是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重拨三次,只要在那个时间段提前调好静音即可。

对于此人,我并非没有猎奇心理,只是担心万一接通电话,对方是前来索债的,我岂不是要陷铜狮张于不义之地。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第二个月的一个傍晚,手机响起来的时候我正在街边小店吃饭,顺手接起电话才发现,屏幕上显示的名字竟然是清华。

我憋着气不敢说话,假装话筒这边没人。

过了很久,那边传来一个轻轻的女声,是你吗?

我还是不说话。

她说,我知道你在听,我能听见你的呼吸。

我心想狗屁,我憋着气呢。

她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又说,别硬憋了。

我彻底投降,开口说,对不起,你打错了,我不是这个号码的主人。

她疑惑了一声,有些失望地说,哦。

我连忙解释,说我和铜狮张交换了电话,说要做什么鬼游戏。

女孩释然地笑了,说,没关系,我还要谢谢你,这是三年来我第一次拨通这个号码。

我说,那,你有什么话要我替你转达给他吗?

她说,不用了。顿了顿她又说,以后我还可以打这个号码吗?

我说,当然,只是我不是他。

她说,嗯,我知道了。再见。

我说,再见。

挂掉电话我有些怅然,坚持拨同一个号码三年,这德性简直跟铜狮张有得一拼。不知为何,我开始对这个叫清华的女孩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但接下来的两天,清华都没有打过来,我想,她大概知道我不是号码的主人,放弃了。

一直到第三天凌晨,电话又响了,我慌不择路地摁下接听键。

清华率先开口,不好意思,这么晚又打给你。

我说,没关系,我也习惯晚睡。

清华说,上次你说可以帮我传话给他,我想了想,你就告诉他,下个月的今天是我的生日吧。

我说没问题,我会告诉他,不过……只是这一句吗?

清华说,对,你说了他就明白了。

又是打哑谜,我最讨厌打哑谜了。我忍不住问她,你和他——铜狮张究竟是什么关系?他欠了你很多钱吗?

清华忍不住笑了,说,对啊,他欠我……也就两百万吧。

我被这个数字吓到了,结结巴巴地说,不是开玩笑吧你。

她说,没错啊,三年前他把我的车搞坏了,到现在都没赔。

我说,你开什么车啊竟然要两百万。

她说,阿斯顿马丁。

我说,我现在还能说我不认识这号码的主人吗?

她在那边笑得花枝乱颤,说,你还真够贫的。

在后面的交谈中,我渐渐得知,原来清华是铜狮张小时候的邻居。

铜狮张从小就是一名桀骜不驯的涂鸦少年,他家门口的小巷里,到处都是他画的涂鸦。因为怕被大人们批评,他总是半夜偷偷溜出来,借手电筒微弱的光芒在墙上涂鸦。

尽管他这般小心翼翼,还是有一个女孩每晚都会在楼上默默地注视着他,眼睛里充满崇拜的光芒。这个女孩自然就是清华。

然而,这个场景持续的时间并不长,随着清华的父母在国外生意越做越大,不久她就搬离了小巷。临别时,铜狮张对她说,会在她生日那天送她一幅最棒的涂鸦做礼物。但从此之后,两个人再也没见过面。

直到几年后,一个偶尔的机会,清华又遇见铜狮张。他正在街边涂鸦一辆车子,清华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背影。

但当她走上前再定睛一看,铜狮张涂鸦的对象竟然是她的阿斯顿马丁。

她装作不知情,拍拍铜狮张的肩膀,还来不及问候,铜狮张便很紧张地对她说,快跑,等车子的主人回来捉到我们就惨了。

于是,作为受害者,她被铜狮张没头没脑地拉着跑了几里地。

清华说,他牵着我的手,没命似的往前跑,感觉周围的一切都融化了,摇摇欲坠的夜色中,车灯汇聚成一条霓虹飘带,缠绕着我俩,仿佛走向一个永远没有尽头的远方。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发现原来我是那么喜欢他。

我静静等她说完,才说出自己心中的疑惑,后来呢?他为什么会不接你的电话?

清华说,因为我并不是他喜欢的人啊,甚至没准是个令他烦得不得了的人呢。

我被她的话弄得哑口无言,原来在她心中对这层关系的理解,比任何人都清楚。

她接着说,但就算这样,又有什么关系。我总在想,“我喜欢他”这件事,可能会因为时间而改变,因为有了更喜欢的男生而改变,但绝不会因为“他不喜欢我”而改变。相反,我也希望他永远都不会忘记我。就像他始终欠着我的那份最棒的生日礼物,就像我习惯了每天凌晨打电话给他,只有在那个时间被打扰到,才会更加记忆深刻。

最后,她笑笑说,哪怕在他的人生中,我就是一个讨厌鬼,但至少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反派角色啊。

听着她略显天真的声音,我心中有一种微妙的疼痛感。

没有天生的配角,那些跑龙套、讨厌鬼和反派角色一定也为主角的位置去努力过。到后来,或是资质平平,或是无心恋战,成绩总是拙劣不堪。尽管如此,在他们的世界里,也有人把他当英雄崇拜,也有人一提起他就痛不欲生。

那些残缺的笨拙的努力的但始终平凡的配角,都是被爱打磨后的产物。

正如此刻,努力当一个讨厌鬼的清华就像一直在等待猫姐的铜狮张,陷入爱情的人们上演着一个个完全不同,又全然类似的故事。

挂掉电话我默默地想,如果我是铜狮张,会不会放弃这个做主角的机会,去当一个只有三句半台词的配角?但一直想到头痛,也没有想出合适的答案。

直到后来,我看到九把刀写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中的一段话:“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

我才明白铜狮张为什么这样疯狂,清华为什么这样执著。

等待,只要有一个最简单的理由,就够了。

铜狮张的电话再也没响起过,陷入爱情中的人们依旧在期盼中希冀着未知的美好,这份孤军奋战的爱情,永远不会无果而终。

再后来,我在搬家清理邮箱时,终于在堆积如山的广告页中翻出那年铜狮张寄来的明信片。卡片的正面是瓦蓝天空下的皑皑雪山,雄伟壮阔,背面是两行清秀得不像话的字体。

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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