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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点我见他迎着我走过来。他穿一条牛仔裤,一件红格子衬衫,脸有些虚肿,还是蓄着胡子。看上去他从芝加哥走了之后,就从此留起胡子来。他着装和形象的突变,让我感到他瞒了我什么。
他哈哈笑着拥抱了我,说:你这样盯着我看,让我误认为自己挺漂亮。
我说:你是挺漂亮。你挺适合留胡子。
胡子嘛,为了暖和。
够暖和了——已经五月底了。我带些戳穿他的意思。
你来办什么急事?他问我。
面试一份工作。我随口胡诌。
好极了!祝贺你!他将我夹在胳肢窝下,使劲一勒。一个人在雨里呆了一整天,突然走进一个带大壁炉的敞亮房间,就是我此刻的感受。安德烈的内心与外形,对于我,永远是窗明几净、暖和干爽的屋,带有一个明媚的壁炉。之前无论我多么心灰意冷,一旦进入这屋,便浑身炸起细小活力的火星。
那个理查•福茨,让我代他祝贺你。我说。
去他的祝贺。安德烈说。突然又想到什么,他问:这王八蛋怎么还跟你有联系?
上礼拜四我做完测谎试验,他送我……
什么?上礼拜四,你做了测谎?
他的样子像要扇我。
我说:啊。怎么了?……
谁让你做的?!
不是说,对于你的新职位,这次测谎很重要?那个国务院安全部的家伙也说……
他们统统是王八蛋!你知不知道?这些人耍起特务流氓来,你就跟他们竖竖中指,然后告诉他们:美国法律精神是:我是无辜的,直到你证实我有罪。为什么你要配合他们?!你看上去一点儿也不愚蠢!……
他丢开我,大步朝前径自走去。
安德烈的暴怒更让我感到,在我和他之间,从他去芝加哥那天起,一个谜就开始存在。
我追上他,问:到底发生什么了?
他意识到自己的俄罗斯脾气,站下来,嘟哝着向我道歉。他说:他们的恶劣,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期。然后他看一眼表说:你的飞机马上要起飞了?
我说:嗯。
改个航班。
不行,这不是能改航班的那种机票。
那就让它作废。我给你另外买张机票。
我跟着安德烈回到他的房子。那一夜我跟他话都极少,我奇怪他没饮一滴酒。我却为自己倒了一杯红葡萄酒,说:你不要来一杯?
他笑笑说:我前两天忽然意识到,好酒不该给坏心情去糟蹋。
你现在是坏心情?
我说的是前两天。他见我还想打听,就说:等我心情彻底好转,你再跟我打听。
我记得我晕沉沉地醒来时,已是上午十点。安德烈已去上班了。我一向很惊讶他那么高大个人怎么会有那么细微的动静——他在我睡着时,轻得跟魂似的,从不惊扰我的睡眠。他在床头柜上放了半杯水和几粒维生素,一堆硬币,一把去室内游泳场的钥匙。他总是担心我出门忘带硬币,乘公共汽车或地铁或打发乞丐,都会犯难。他也总是逼迫我吃维他命,却并不用语言强迫,而是把它们搁在我跟前,水也替我倒好,意思是:看你好不好意思不吃。
我一粒一粒地吞服维他命,嗓子哽噎:此生不会再碰上比安德烈更珍视我的男人了。之后我去淋浴,洗头发。我发现安德烈这个舒适的窝可真有腐蚀力。等我从淋浴里出来,我便失去了再投入贫穷生活的气力。我照常站上电子体重器,看自己这“命一条”还剩多少斤两。
当我裹着洁白松软的毛巾浴衣,坐在餐桌边喝咖啡时,我像未来的戴维斯副大使夫人那样闲闲地翻看着报纸。报纸下有一些拆开的账单和信。一封信的字迹相当眼熟,我从它的隽永、略微的神经质上判断出来,它出自里昂的手。我赶紧展开它。
信不长,相当客气,大致内容是说他与我只存在浓厚的好感。而他真正爱的,是一个画画的女孩。他为自己那天的行为道了歉。
所有的温暖、闲适,一下全消失了。我觉得什么东西戏弄了我。我无法确定,被戏弄的感觉是不是被“好感”这个词刺激出来的。我饮完最后一口黑咖啡时,心想:那些莫名的美好感觉总算给命名了。如此将就、蹩脚的命名。
我已记不清楚在安德烈那儿呆的三天我都做了些什么。我只有一个印象,就是我在不断地熨烫衣服。躲藏在熨衣服这桩事后面,我可以好好发呆。或许,可以顶放肆地胡思乱想。
面对着四十多年前与我母亲不辞而别的刘先生,我尽情地跑神。这个四十多年前做了天涯断肠人的老人,此刻正一层层打开他情感的木乃伊,让我接近他封存的青春。他娓娓地讲述,每讲几分钟便进入一段美妙的痴呆,然后他会说:菁妹,麻烦你给我一杯梧桐树。我便去为他端一杯矿泉水,或者牛奶。我至多不会超过三次误差,就猜中他真实的意图。他有时会怀疑我是否在听他讲话,他便拉拉我的手,说,我刚才说了什么?
我便回答他刚才说了什么什么。
他便知足地笑起来。我的独立思考越来越不影响我跟别人共同进行的活动或对白。这一点大概要归功FBI。也或许归功我从小的成长环境。口是心非让我活得方便不少。如果人们因此认为我不诚实,那也只好随他们的便。对于我口头一套,心里一套这个性格特色,我一点儿办法也没有。我不是存心的。当刘先生讲着他三十岁的独白,他也一点儿不认为他的那一重真实和现实的这一重真实有什么不吻合。他不是存心要跟客观矛盾。于是我和他都能舒舒服服地各想各的,各说各的。
我对华盛顿最后傍晚的记忆,始终鲜嫩,如同尚未形成疤痂的创面。我记得劳拉典雅的香水气息,跟安德烈的克隆在小餐桌上交融得那样好。我直到现在一回想那个晚上,记忆便是嗅觉的。安德烈、我、劳拉,坐在一个吵闹至极的爵士吧里,听着六人组成的爵士乐。六个人都像里昂一样,阴沉沉地、文雅地愤怒。六个里昂各顾各地宣泄,他们的和谐一致完全是天大的巧合。六个苍白惨淡的里昂,扭曲着、微妙地痛苦着,在原地流浪。我呼吸着劳拉和安德烈,听着满空间谁和谁也不搭茬的大声交谈,从中剔出六个里昂的旋律——那中间的自由。那样一大笔自由,谁的一生能开销得了?……
随着酒意的上涨,我不再听见人们自认为是对白的独白。我只能听见台上六只孤狼的凄婉歌唱。他们的最高境界是完全忘掉了他们的伴儿。看着六只狼的眼睛,你知道孤独是不可能伪仿的。不论他们的音乐优或劣,他们的孤独是货真价实、一流的。
我发现安德烈走开了。去洗手间或电话亭。劳拉凑到我耳边大喊大叫,喊了半天,我才听出来,她在告诉我:安德烈一定是去什么地方,躲起来流泪。
我说:流什么泪?
劳拉说:音乐和酒让他想到了失去。你不觉得这音乐里充满了“失去”?
劳拉的才华是总结许多太难总结的东西。她的总结又总是很令人开窍。
我对她的总结郑重地点点头。
劳拉又说:……他是个很能承受失去的人。
谁?
安德烈。劳拉端着酒杯,里面的冰块在她轻旋的手指尖上幻化出七种颜色。安德烈只有一两天的萎顿——在那样巨大的失去后。他那么爱他的工作。尽管我嘲笑他的热爱。他向上司辞了职之后,把自己关在家一天,然后连夜开车到芝加哥看你去了。就那一点儿发作。等我再见到他,他已经恢复常态,谈笑风生。至少在我看,他恢复了常态。你肯定比我看得清楚得多。
他辞了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