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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羊(29)

作者:东北北 阅读记录


丛向庭用拇指按了按自己的鼻梁,嗤笑了一声,笑陈奕西的不自量力。

“来A市的机票多少钱,一周往返一次又需要多少钱?让我想想,我记得你家里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吧,妈妈是老师,爸爸在药企上班,够你这么挥霍吗?”

他话说得直接,却让陈奕西脸色煞白,不知丛向庭什么时候竟然连他的家庭背景都调查了。

“你准备跟我耗多久?”丛向庭顿了下,因为下面要说的话让他有些不爽,“对阮余的喜欢,足够支撑你做到哪种地步?”

对阮余的,喜欢。

陈奕西的嘴唇在颤抖,眼神慌乱,下意识反驳:“不是!”

丛向庭冷冷看着他。

“我没有,”他的声音变小,透着心中的挣扎,“我只是关心他.....”

丛向庭懒得再跟他多说一句话,旁边摆着几个酒吧的厨余垃圾桶,里面传出水果腐烂的恶臭味,他像是赶苍蝇一样对陈奕西说:“滚吧。”

陈奕西嘴唇蠕动了几下,揪住他的衣领,不死心地问:“阮余到底在哪里?”

丛向庭已经没了耐心,毫不费力地将陈奕西拽开,力量悬殊到刚刚挨的那拳更像是在哄他玩。

不过接下来他就阴沉着脸,用阴冷的声音警告道陈奕西:“如果不想辛辛苦苦考上的大学泡汤,就别再出现在我面前,也不要再让我从你口中听到阮余的名字。”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却足够震慑陈奕西。

来A市已经是他做过最冲动、最不计后果的事了,如果真的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他能保证不后悔吗?

也许丛向庭什么都做不到,只是在装腔作势。但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他根本没有勇气和能力去承担那个恶果。

所以丛向庭才会问——

“对阮余的喜欢,足够支撑你做到哪种地步?”

陈奕西第一次注意到阮余是在高一,他们不是一个班的,在此之前完全没有交集。

那天他记得很清楚,正值酷暑,烈日灼热,他以给老师送资料的借口逃掉了课间操,免于去操场晒太阳。

穿梭在教学楼中,楼梯拐角处出现两个男生,和他穿着一样的校服,同样没有去做课间操。

陈奕西知道那个角落,那里没有监控,经常有一帮抽烟的人聚集在那里。

一开始他以为这两个人也是在抽烟,嫌恶地皱了下眉,走过去后才发现不是。

个子更高的那个男生把另一个男生圈在怀里,正强硬地啃他的嘴。

被亲的那个男生一脸不情愿,伸手推了好几下,又换成拳头砸才把人推开。

如果是一男一女,陈奕西也不会像现在这么震惊,这他还是头一次见到两个男的亲嘴。

推开人后,那名男生转身就要走,显然没料到旁边还站着人,一时愣住了。

这是陈奕西第一次见到阮余,他的嘴唇很红,也有点肿,是被亲出来的。当时正好有一道阳光照射过来,普照似的洒在阮余身上,将他脸上细微的绒毛都染成闪闪发光的金色。

旁边的高个子是高中时期的丛向庭,当时就已经很狂气了,正眼都没瞧陈奕西一眼,低声跟阮余说了句什么,被阮余侧头看了一眼,再次伸手推开。

他看上去一点不生气,反而像调戏完良家妇女的臭流氓一样,戏谑地笑了起来。

一整天陈奕西都有些恍惚,总会想起阮余的脸,甚至还会想到他被亲时脸上的表情,细致到他都诧异自己当时那一瞥竟然看得如此仔细。

从那以后,他发现自己总能碰到阮余,在校门口碰见,早间操时能看见,课间在走廊也能碰上。

甚至连经过对方班级时,陈奕西都会忍不住侧头去找寻阮余的身影。

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他开始忍不住想靠近阮余,试图去搭话,想和他变熟一点。

这件事不是很容易,因为阮余对交朋友并不热衷,陈奕西找理由接近了他好几次,下一次再见面,阮余还是不记得他。

不是健忘,只是单纯没把他当回事。

陈奕西没有放弃,终于在高三的时候成功让阮余见到他能叫出他的名字,算是非常显著的成果了。

可这算喜欢阮余吗?

他的所有主动靠近和友善,都是因为他怀有肮脏的心思吗?

陈奕西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一个男人。

他怎么可能喜欢同性?

昏暗漆黑的巷子变得冷清又寂寥,丛向庭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经离开了,只剩陈奕西失魂落魄地站在原地。

过了很久,他才像如梦初醒,迈着艰巨的脚步走出巷子,在街边拦了辆出租车。

去机场的路上陈奕西很沉默,在柜台买了最近一班飞机,候机厅的正上方的电视正在重播白天的财经新闻。

他没注意,不经意扫到屏幕上有些眼熟的人,才陡然顿住身体。

作为C市本地有名的企业家,丛崇阳近几年正在逐步带领集团向全国以及海外发展,主持人正在用冷静专业的声音介绍他。

陈奕西愣愣看着,本来已经放弃的心脏又不听话地跳动起来。

新闻很快结束,电视上播起了广告。陈奕西回过神,有些慌乱地掏出手机,找到集团官网,最下面标注了电话,直接拨了过去。

虽然已经深夜,但电话很快接通,客服甜美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陈奕西紧紧攥着手机说:“我有很重要的事找你们董事长,我是他儿子的同学,可以让我和他通个电话吗........”

-

回到家丛向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了灯,黑暗的客厅骤然变亮,他眯着眼睛,又觉得太过刺眼。

再次熄灭灯,周围变得什么都看不见,像弥漫着浓重的墨,伸手不见五指。

他站在原地适应了一会儿,走进死气沉沉的次卧,看向床上蜷缩成一团的身影。

阮余对他的进来没有反应,眼珠都没动一下,丛向庭也不在意,自顾自地坐在地板上——本来要坐床边,但衣服太脏了,蹭了很多灰。

阮余不可能说话,丛向庭连他是不是睡着的都不知道,反正都一样,没什么区别,醒着的时候阮余也不理他。

从那天起阮余就不再说话了,像个游荡在这间房子里的活死人,只会进气出气。

或者连游荡都说不上,至少丛向庭每次回来,他都躺在床上不动,硬拽起来也一脸木然,东西都不吃。

丛向庭什么办法都试过了,发过火,好好说过,阮余就是一丁点反应都不给他,倒是会看他,但那双黑得过分眼珠只会看得丛向庭觉得自己的心脏被挖去一块。

坐了一会儿丛向庭就出去了,他有点渴,从冰箱里拿出一瓶葡萄酒。

出来他看到客厅桌子上摆着的乌龟,这些天阮余倒是把它照顾得挺好,至少是活着的。

所以丛向庭不回来的时候,阮余应该多少还是会出来活动一下的。

就像丛向庭怎么逼他都不吃东西后,破罐子破摔买了一堆面包和牛奶扔在客厅,晚上回来数了一遍,发现各少了一个,并在垃圾桶里找到包装袋。

所以阮余不是不吃东西,只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不吃。那么他也不是不说话不爱动,只是丛向庭在的时候才这样。

丛向庭觉得自己应该少回来。

他用手指戳了戳乌龟的壳,扰得乌龟睡不好觉后才心满意足地抱着酒瓶回了房间。

不知道是因为今天的酒喝少了,还是这瓶葡萄酒度数太低,丛向庭喝光了都没生出困意,干瞪着眼睛躺在床上看向天花板。

看着看着,头顶的白色灯罩上出现了阮余的脸,不过不是现在,是小时候刚到丛家那会儿的模样。

丛向庭痴痴看了一会儿,不自觉眨了下眼,画面立刻消失了,白色灯罩还是白色灯罩,上面什么都没有。

他有点失落又有点愤恨,幻想的看不着,真的他还看不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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