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尔明时+番外(39)
两个人做饭做的很快,饭菜端出来的时空气里漫出很浓的香味,让人闻着都很舒服。
路溪午尝了口茄子炒豆角,觉得味道不错,沈逾白手里拎着筷子,问道:“你觉得这个好吃啊?”
“嗯。”
“我做的。”
路溪午拿着筷子夹菜的手忽然停顿,然后转了一个弯夹向别的菜,“我觉得味道一般吧,我尝尝别的。”
待他尝了别的之后,沈逾白又问他:“那个好吃还是茄子炒豆角好吃?”
路溪午回答他:“茄子炒豆角的味道不行,不如别的。”
“是吗?”沈逾白脸上又露出了那种狡猾的笑容,他故意啊了一声道:“哎呀我记错了,这个茄子是阿清炒的,你觉得不好吃啊?”
他还故意推了推解时清,“阿清,他觉得你的茄子不好吃,他不喜欢吃茄子吗?”
这个锅扣的可大了,路溪午赶紧又夹了两筷子茄子,“其实我觉得多吃蔬菜对身体好,我挺喜欢吃茄子和豆角的。”
他又看向解时清,语气里面带了一点点讨好:“班长,你做饭挺好吃的,别听他的,我没有不喜欢。”
沈逾白看他那个样子简直像一只讨好主人的小狗,忍不住便低头在那笑,路溪午都没功夫瞪他。解时清没向沈逾白一样有那么多心眼子,“没事,你喜欢吃就好啊。”
说完看沈逾白还在那里笑,他怕路溪午的面子下不来台,小声说道:“师兄你别笑了,快吃饭。”
“啊好。”
他抬起头眼里还有未散完的笑意,故意伸筷子夹了茄子炒豆角,还幽幽的叹了一声气,看的路溪午手都握紧了。
这个人真是太讨厌了,还是班长好。
沈逾白大约是今天的恶劣心理都得到了满足,剩下的时间没再干什么,三个人安安稳稳的吃完了一顿饭。
吃完饭后路溪午走了之后沈逾白也开始收拾东西,但其实没什么太多东西要带,他来的时候是一个行李箱加一把吉他,走的时候也是一个行李箱加一把吉他。
解时清道:“师兄,原来你每天晚上那么晚回来是去看房啊?”
沈逾白笑道:“谁看房晚上看啊,又不是演恐怖片。”
“我去酒吧了。”
解时清等到大学毕业之后因为工作原因才去过几次酒吧,但从小根深蒂固的思想觉得那并不是个好地方,他问道:“去那地方干嘛?”
沈逾白对着自己的吉他扬了扬下巴,“我是一个吉他手啊阿清,酒吧是最容易表演的地方。”
“我也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就到处乱逛吧,虽然我还挺有钱的,但坐吃山空是不对的哦。”
解时清对这些不太聊解,半懵半懂的点了点头。
沈逾白继续道:“而且我要练吉他,住在你这不方便,会很吵的。”
“师兄,我好像还从来没有听过你弹吉他。”
“嗯……”沈逾白想了想,“好像确实是,你不是很喜欢那首And I love you so吗,那首歌原版好像就是吉他曲,等着哥哥找个机会练一练,以后弹给你听。”
听到这个名字解时清恍惚了一下,他曾经确实很喜欢这首歌,但也有很多年没再听过了。
很多年。
人类的记忆是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在长时间不去做某一件事情,你以为自己已经忘淡了的时候,只要在无意间一提起来脑海深处的那段情感会被完全的调动出来,长久的涌上心头。
这时候你才会发现,哦,其实你根本就没有忘记,你只是在欺骗自己,以为自己忘了。
在神经生物学上有个效应叫普鲁斯特,指的是只要闻到曾经闻过的味道,就会开起当时的记忆,解时清觉得现在自己这情况跟这个效应差不多,只不过是把气味替换成了音乐。
或许是有些东西再怎么隐藏也隐藏不住的,它总是会从各个方面提醒自己。
他的手无意识地攥紧又松开,沈逾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再次确认自己并没有遗漏的东西之后,蹲下来开始逗解知知。
解知知比刚捡回来的时候大了一点,模样乖巧,还在蹭了蹭沈逾白伸过来手心。沈逾白笑起来,用修长的手指点了点他的脑袋,“小东西。”
“我今天就要走啦解知知,以后说不定都没有人遛你了,要不要考虑跟我走啊?”
解知知不明所以的看着他,乌黑的眼睛瞪得溜圆,看上去可爱又好玩。
沈逾白又揉了一把它的头,他很喜欢这种毛茸茸软乎乎的触感,所以也就格外喜欢小动物,然后站起来,把吉他背在背上,“我走了阿清。”
“要不要我送你?”
“不用,”沈逾白晃了晃手机,“我都打好车了,送来送去的没必要,反正住的还挺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