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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都异妖录(54)

作者:米花 阅读记录

申周师兄凭借自己的努力,硬是在满座仙姿之中,蒸蒸而上。

师尊也不禁扪心自问,自己从前是对的吗?

因为没有天赋,就要轻易地否定一个人吗?

申周从未轻言放弃,他证明了自己,也证明了后天的辛勤与努力,同样可以使人功成。

师尊轻叹,对自己感到失望。

没人看得出申周隐藏的邪,因为他有神狐元丹。

申周师兄龙章凤姿,乘御四海,天质自然。

人人称赞,人人敬仰。

师尊禅定,他必定陪伴其中,得其倾尽所有地传授功法。

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神狐灭族,仙山灵兽惨遭屠杀,元丹皆被褫夺,终于引起了昆仑山的重视。

真相大白之前,申周已经意识到了师尊的怀疑。

他逃离了昆仑山。

后来,成为不折不扣的孽障,逐出师门,修炼邪术,坠入魔道,人人以他为耻。

原以为的要做人上人,结果成了过街老鼠,纵然有一身法力,却要同妖魔两道一样,永远滋生在黑暗角落里。

这不是他想要的,他如今无人能及,自然要站在高处,睥睨所有人与神,掌控天下。

他要往上爬,为此可以不惜任何代价。

因已入魔,申周脱离了凡胎的生老病死。

隐修百年之后,他计划颠覆胤都,放出尸水河里的异妖。

那些妖,实力强大,都将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助他杀上神界。

然而计划也没有那么顺利,谁曾料想,百年之后,世上还会出现一个慕容昭。

申周有九鼎。

九鼎神力,若只是用来颠覆胤都,未免太可惜了。

那是身份的象征,他要留在关键时刻,做他最后的底牌。

至于尸水河,稍动脑筋,也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开启的。

钟离岄死在饕餮锁里,他才意识到自己被摆了一道。

愤怒之下,一个更绝的念头又滋生。

他扮作他的样子,回了胤都,接近了钟离公主。

钟离公主生得美,眉宇间淡淡忧愁,又端庄自持。

他这一生,都在不断地为自己的野心买单。

那样好看的女子,望着他的眼神柔弱含情,在哄骗她的时候,那些说出去的话,做出去的事,当真是没半分真心吗?

大约,也是有的吧。

没人知道,大雨滂沱那晚,坠入深渊的,除了钟离婳,还有一个活了百年的魔。

二人计划私奔的时候,在城郊神庙,暂时安身。

取暖火光之中,钟离婳依偎在他肩头,轻声道:「我这辈子,从没做过这样大胆的事。」

申周眸光幽幽,望着那团火,忽而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我也是。」

这一刻,二人相依为命,钟离婳看着他,异常坚定地说:「跟你在一起,我永远不后悔。」

钟离婳跪在蒲团上祈求神明庇护的时候,她在看着神像,申周在看着她。

一个即将颠覆天下的魔,第一次生出,不如就这样带着她远走高飞的念头。

可是,这念头注定只有一瞬。

黑心狐狸一直在催,已经拖了两日了,计划不能再推。

事已至此,申周叹息一声,终于还是做出了取舍。

但他没想到,当晚,那个说出「跟你在一起,我永远不后悔」的女子,默不作声地离开,折返回去了。

原以为是她发现了他的计划,却原来只是为了一个奶娘。

可笑至极,倘若真的要带她走,生死攸关时,他竟还不如一个奶娘重要?

傻姑娘啊,你这样傻,真的不适合活在这世上。

胤都那场浩劫,天翻地覆。

因他未曾料到慕容昭提前出关,能力强大到用尚未完善的异妖册收录了那些逃窜出去的妖。

明明,只差一步。

申周在打算祭出九鼎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他败了。

但是没关系,他还会卷土重来。

那被留作后手的鼎,放在了崤山。

摈弃心性,坠入魔道,他早已坏得彻底。

连那黑心狐狸,都可以拿来作为祭鼎之物。

不疯魔,不成佛。

他已经疯魔了,然而在尚未成佛时,脑中总是浮现出钟离婳的那双眼睛。

被他一掌打入饕餮锁时,她的身子在往下沉,可第一反应,仍是伸出手来,惶恐地看着他——

「小叔!」

那双眼睛,美丽、含情,也绝望。

还有她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脑子里回旋。

在他再次将她哄骗出来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将她推入深渊。

一切尘埃落定后,他忽又想起,那时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惶恐又坚定地对他说:「你放心,无论将来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舍弃我们的孩子。」

一个还尚未成为母亲的姑娘,坚定地说哪怕她死了,也要保护孩子。

她没有舍弃他。

是他这个做父亲的,舍弃了她们娘俩。

申周目眦欲裂,他亲手将妻儿毁灭,结果换来的是一个败局。

不能接受,不可接受。

他将黑心狐狸祭了鼎,那些不入流的小妖,统统成为他的祭祀品。

时隔七年,他又回了已经不复存在的胤都。

没人知道他还来做什么。

他死于慕容昭之手,临死之前,满心狐疑。

只差一步,又只差一步。

崤山的鼎已经备好,他来胤都,四下寻找,只想看一眼钟离婳可有残魂遗留。

明明还有一丝希望,他可以借九鼎之力,重塑她的魂。

败了,他没机会了。

这兴许也是,钟离婳压根不愿给他机会。

【番外 3:朱牧篇】

城市地铁口,总有个拉二胡的瞎子老乞丐。

上下班高峰期,他盘坐在一张破毯子上,面前放了个碗,二胡拉得悲愤激昂。

路人匆匆,很少有人看他。

也有一边打电话,一边随手往他碗里扔个硬币的好心人。

张大头早上出门的时候,途经地铁口,会顿足听他拉完一曲二胡。

然后无声地弯下腰去,在碗里放些钱。

这个习惯持续了大半年。

忽有一日,他又经过地铁口,远远听到二胡的声音变了。

瞎子从前拉的多是病中吟,曲调缠绵婉转,闷苦压抑。

今日的曲子,却是一首悠扬轻松的调子。

走近的时候才发现,拉二胡的是个身穿白色蕾丝裙,长发披肩的年轻姑娘。

姑娘也不嫌脏,与瞎子老乞丐坐在一起,脸上也卡了一个墨镜。

张大头顿足,看着这姑娘觉得有些眼熟。

一曲作罢,姑娘起身,把二胡还给了老乞丐,同时转过脸来,把墨镜摘了——

「嗨,好久不见。」

一张精致而熟悉的脸,似笑非笑地看他。

哦,想起来了,是池婷。

不,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朱牧。

她化了个淡妆,气质慵懒,问他道:「这首曲子怎么样?」

大头勾了勾嘴角:「还行,第一次听二胡拉的高山流水。」

「哇,你很厉害嘛,竟然听出来了。」

朱牧眼中有赞赏,继续道:「我也是第一次用二胡拉这曲子,其实筝曲和琴曲弹奏出来的高山流水,音色更好,但若分开来说,流水这段引子部分需不停变换音区,泛音又要讲究清澈,用二胡倒也合适,音韵挺好。」

「嗯,确实不错。」

简单地点评,他看起来没有太大兴致多谈,照例弯腰在瞎乞丐碗里放了钱,起身打算离开。

却不料朱牧跟着他一起走了。

二人同行,朱牧踩着高跟鞋,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说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这种遇到知音的感觉了,像是伯牙又遇钟子期,我觉得我们应该一起吃吃饭,叙叙旧。」

「不必了,我们不熟。」

「你不会以为我想泡你吧?我只是有些问题想请教罢了。」

「什么问题?你可以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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