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霸总带球跑了(14)
“是可以,”陆天云径自来到客厅,他坐在沙发上,随口问了一句,“你做吗?”
林白舒立刻答应:“好啊。”
陆天云本来只是随便说说,但见他竟然这么爽快,才猛地想起,林白舒倒还真是会做饭的。
在书中,林白舒摔伤脑袋以后,由于很长一段时间只能在家无所事事,他干脆开始跟着家里的厨师,以及通过互联网学起了他一直比较感兴趣的烹饪,并以惊人的天赋迅速学成。
在离家出走后,林白舒为了赚钱,更是一边在会所打工,一边利用剩下的时间在出租屋的厨房里直播做饭。
虽然林白舒一开始因为担心被林家发现,没有露脸,但他依然凭借着出色的厨艺、好听的声音,以及一双赏心悦目的手吸引到了一些粉丝,还差点被一个直播平台给签走了。
再后来,他还给陆天云做过饭。
而且根据书中描述,似乎特别合陆天云的口味。
真能有这回事?
陆天云想到这里,不禁十分怀疑。
不管再怎么有天赋,林白舒也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而且按照剧情来说,他的脑子还不太好使,学习文化知识很不灵光,这样一个人,靠着那么随便学出来的一点厨艺,就能走红网络?
而且陆家一直聘请了专业的厨师做饭,林白舒做的饭菜,真的能比那几位大厨做的更合他的胃口?
这也太不合理了。
但是……
昨晚的事突然间又跃上了心头。
……原本他那么一个有自制力的人,在这本书的设定下还不是一下子就难以自持地接受服务了。
所以,如果是书里的设定,就算听上去再怎么匪夷所思,也极有可能是真的。
毕竟,这可是一本名叫《带球跑后,我被豪门霸总宠上了天》的小说啊。
陆天云忍不住朝林白舒垂在身侧的手瞥了一眼。
其实之前在林白舒给他服务的时候他就发现了,林白舒的手骨节分明,白皙修长,确实很漂亮。
而且,他又想起,林白舒的手虽然好看,但如果被他的手一摸就会发现,他掌心手指的皮肤并不细腻,反而还有些与他这个人不太相衬的粗糙,很显然是活干多了的表现。
嗯,行吧。
陆天云决定再次验证一下书中的设定是不是又会成真:“那晚饭你负责。”
“嗯,我做饭很好吃的,”林白舒眼带笑意,他确实没说谎,他知道他有这方面的天赋,他也曾验证过这一点,“对了,刚才过来的时候我看到附近就有个超市,不然我现在就去买菜吧?陆总喜欢吃什么?”
陆天云一时也没想到要吃什么,便问:“你做什么最拿手?”
“我做很多都很拿手,”林白舒想了一下,“陆总吃香煎排骨和香菇滑鸡吗?再加什锦虾仁和上汤娃娃菜怎么样?”
陆天云吃饭其实有那么一点挑剔,但这几道竟正好都还算是他喜欢的家常菜。
陆天云就点了下头:“行。要是不好吃,你明天就不用吃饭了。”
林白舒笑道:“不会的。”
林白舒出门之后,陆天云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现在没什么陆天云感兴趣的节目,陆天云只好看起了电影。
然而这部电影也极其无聊,陆天云陷在柔软的沙发里,很快就犯起了困。
他虽然作息规律,习惯于每天早上在固定的时间醒来,但可能毕竟他昨晚睡得比平时晚,加上今天又赶飞机,不免有些疲惫。
过了一阵子,他终于没能挡住汹涌而来的困意,干脆往旁边一躺就睡了过去。
林白舒拎着一个大购物袋回来时,就看见客厅的一侧,陆天云正侧躺在沙发上。
林白舒神色微顿,他轻轻将手里的袋子放在门口的地毯上,走上前去,来到陆天云身边。
陆天云微微蜷着身体,阖着双眼,呼吸悠长均匀,沉沉地睡着。
夕阳斜照进来,让他的脸上阴影分明,更衬得他五官深邃俊朗。
这个人醒着的时候,身上总有种冷硬的气质,但现在睡着了,却又显得这么安静,仿佛一下子就变得柔软了许多。
林白舒注视着他,唇角不由也弯出了一个分外温柔的弧度。
他看了一会儿,忍不住俯过身在他光洁的额头上极轻地亲了一下。
陆天云是真的睡得沉了,连动都没动一下。
林白舒直起身体,拿起桌上的遥控器,关闭了电视,又放轻脚步,来到卧室里,从柜子里找了一条毯子出来,小心翼翼地帮陆天云盖在了身上。
陆天云是被一股扑鼻而来的食物香味刺激醒的。
他睁开眼睛,发现周围的光线非常黯淡,一侧落地窗外,夜色已快要将整座城市笼罩。
耳畔,一阵疑似炒菜的声音从厨房的方向传来。
陆天云撑着沙发坐起来,才感觉到身上有什么东西滑下来了一点。
原来是条毯子。
摸起来毛绒绒的,还挺舒服。
他睡着前可没见过这毯子。
陆天云心头一动,转脸朝厨房的方向看去。
只见厨房的门紧闭着,门缝处,有暖白的灯光透出。
鼻端的饭菜香气好像更浓了几分。
陆天云突然感到腹中一阵饥饿。
他站起身来,打开了客厅的灯,朝厨房走去。
陆天云拧动门把手,推开门,就看见林白舒背对着他站在流理台前,身上系着条浅粉色围裙,正在炒菜。在他另一边的料理台上,已经摆着两盘炒好了的菜,还有一大碗汤。
听到他进来,林白舒回头朝他笑了笑:“陆总醒了?菜马上就好。”
他说着,又翻炒了两下,接着关了火,将锅里的菜盛出装盘,动作娴熟,一气呵成。
果然是个学过做饭的人。
看来虽然这书里的剧情到现在为止已经完全跑偏了,但原本的设定的确是一点没变。
这么说,难道他做的东西真的很合自己的口味?……
不得不承认,他现在确实有些期待成品了。
陆天云注视着林白舒的背影,眼神不禁深沉了起来。
林白舒装好盘,放下锅铲,端起盘子转身。
陆天云迅速收回凝视的目光。
林白舒看他还站在原地,笑道:“陆总先去餐厅坐吧,我把饭菜端出去。”
陆天云这时注意到,林白舒的粉色围裙上,竟然印了个……非常可爱的小兔子的图案。
不过,还别说,这种软萌的东西穿在他身上,不仅不奇怪,反而好像还挺合适他的,让他显得更加乖巧可人了。
……等等。
他怎么会突然产生这种诡异的想法?
第12章
陆天云立刻停止继续深入思考,面无表情地朝林白舒略一颔首,转身往厨房外走去了。
他没有直接去餐厅,而是先去了趟洗手间,简单地洗漱了一下,才来到了餐厅。
陆天云刚一坐下,三菜一汤就很快地被端上了餐桌。
都是些再家常再普通不过的菜色,但卖相相当不错:
香煎排骨一块块表面煎得微焦,颜色饱满,显得很酥脆香醇;香菇滑鸡酱汁浓厚,肥美的香菇和鲜嫩的鸡肉一看就吸饱了汤汁,鲜美诱人;什锦虾仁色泽清爽剔透,不用吃已让人感觉到了清新爽口;最后一道上汤娃娃菜汤汁泛着漂亮的奶白,还在冒着鲜香四溢的热气。
林白舒盛好饭,摆好碗筷,在陆天云对面坐下,面露期待道:“陆总,尝尝?”
陆天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
他一吃,就马上发现,《带球跑后,我被豪门霸总宠上了天》里的设定都是真的。
明明只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家常菜,可是……
这香煎排骨口感外酥里嫩,鲜咸中带着微辣……
未免也……太对他的胃口了吧。
……分明只是普通的香煎排骨而已!
怎么会这样!
陆天云吃完排骨,又品尝了其他几道菜,每一道也都很合他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