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25)
李明霄无语望天。
他是想来感受原文中热血澎湃激情似火的修仙者战斗场景,不是来看花园宝宝的啊喂!动不动就躺下你们以为自己是一只可爱的玛卡巴卡吗!
终于轮到江尽楼上场,看着自家孩子笔直的身段、如雪如松的气质,李明霄露出了欣慰的笑意。
十五岁的江尽楼个子蹿得很快,加之一年的高强度训练,尽管面容依旧精致,身条却挺拔俊朗了不少。
负剑走上比武台时,引发台下好一阵惊叹声。
李明霄抬了抬头,骄傲之色尽显——好看吧?我云杉崖的。
破世千百年方见天日,仙门内并没有人认出江尽楼背负的那把剑是破世,只以为是李明霄为他新锻的仙剑。
除了白虎。
目光触及破世,白虎整条狗都呆在了原地。
那是破世吧?那是他给他儿砸专门设置的破世吧?儿砸!你抬头看哇!你破世怎么到你老婆手里啦?!
对此,顾言叙表示并无情绪波动。
江尽楼对面走来的正是吕佩珏,虽然事实上二人并不如原文所说是为情敌,但为了防止剧情重蹈覆辙,李明霄决定出声提醒一下,便对江尽楼传音入耳道:“尽楼,点到即止,不可打伤你佩珏师姐。”
打伤她可就要失去参赛资格了,何况老攻还在台下呢。尽楼!贤良淑德小白花形象拿捏起来!
平日里不管李明霄说什么,江尽楼总会露出明朗的笑容乖乖答应。
这回却眸色微沉,并未说话。
第一世,他十分讨厌吕佩珏,因为她无时不刻围绕在顾言叙身边。
第二世,他只觉得她可悲,为了顾言叙卑微到尘埃里,到最后除了性命,一无所有。
再后来,他已经不大关心吕佩珏了,尽管每一世他都必须要演一出打伤吕佩珏的戏,心下却觉得麻木而无趣。
说到底都是无法挣脱束缚的人罢了,两只扑火的飞蛾,有什么贵贱之分呢。
这一世他的身体从未受人控制过,他知道这一世他只要稍稍控制力道,就可以得到继续参赛的资格。
但不知为何,这一世的他居然对吕佩珏产生了如第一世的讨厌情绪。
明霄哥之前瞒着他与吕佩珏去了凡间。
明霄哥每次和他去凡间,总是很快便会回到云杉崖,和她却去了好几个时辰,有说有笑地回来,她满眼盛着闪闪的亮光。
(吕佩珏:你管那叫有说有笑?看看清楚啊这位师弟!我在点头哈腰!)
仙门弟子都知道,她喜欢明霄哥,他不信明霄哥不知道,可明霄哥一点都没拒绝。
(吕佩珏:我那叫仰慕!仰慕!)
明霄哥之前总让他对敌人不必手下留情,一见她,却要他点到即止,不许伤害她。
明霄哥会不会也喜欢她呢?
那些人都说吕佩珏活泼可爱,乖巧讨喜,是了,明霄哥向来喜欢乖巧讨喜的孩子,而他,却不是明霄哥身边唯一乖巧的孩子。
这个认知令他嫉妒得发疯。
他不要明霄哥最喜欢他,他要明霄哥,只喜欢他。
“就算你是明霄仙尊的弟子,我也不会手下留情哦!”
吕佩珏结手作诀,招式标准,灵力纯净。
可在江尽楼眼里也不过是花拳绣腿,曾经的每一世她都不敌他,更别提这一世。
所以他很不小心地出手重了,打出的那一道水系灵波直接把吕佩珏甩下了台。
江尽楼仅用上了六分灵力,招式也收敛了不少,因此吕佩珏的伤势并不严重。
再下手重些,他就没理由跟明霄哥说他是不小心的了,明霄哥会生气的。
此时的李明霄并不知道江尽楼心里在想些什么,因此哪怕江尽楼下手再重些他也不会怀疑到他身上去。
毕竟尽楼与吕佩珏无冤无仇,何况他还是小白花式的晋河标准温良兔系主角受。
但吕佩珏被打伤,江尽楼自然失去了后续参赛资格,李明霄还得连连向孔邱仙尊示歉。
“孔邱仙尊,是我教导无方,让他伤及您爱徒,我回头一定好好教育他。”
这事儿才终于揭了过去。
很快,比武大会到达尾声,虽然过程与原文不太一样,结果却无甚区别——子路成功晋级并夺得魁首,江尽楼失去后续比赛资格,也自然没有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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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无良作者掉马
第24章 无良作者掉马现场
原文中江尽楼因打伤吕佩珏失去比赛资格后又懊悔又难过,为了孩子心灵健康发展、不被挫折击败,李明霄打算去江尽楼房里给予关怀与慰问。
此时夜已深,云杉崖黑灯瞎火,万籁俱寂。
凭借江尽楼房内透过窗户传来的微弱灯光,李明霄勉强能辨认方向,便径直朝江尽楼房间走去。
待走近门口,他忽然感到脚边一坨毛绒绒的不明物体正在挪动。
李明霄一惊,下意识地抬脚将脚边那团不明物体踹飞出去。
随即耳边传来一声惨叫,附带一声“哎哟卧槽”。
李明霄:???
他没听错吧?那团东西骂的是国粹对吧?的确是国粹对吧?!
李明霄微眯眼眸,凑近瞧那团东西——看上去是雪白毛绒的一团,像是只什么动物。
再仔细看去——卧槽!这不是总跟在顾言叙身后的那只小白狗吗!叫什么......白虎!
李明霄确认自己没有听错,白虎刚才说人话了,说的还是现代社会著名国粹。
联系上回去凡间交稿的经历,李明霄心如擂鼓般跳动起来,不确定道:“恭喜叶小主,您可真有福气?”
那边黑暗里沉寂了三秒,也不确定地回道:“这福气给你要不要啊?”
李明霄顿时心肌梗塞!超!破案了!《珍嬛传》居然是条狗写的!
白虎内心活动同样天崩地裂,天知道,他只是想来确认一下他儿砸的老婆是否安好,顺便看看那柄剑是否真的是破世。
结果两条短腿还没爬到江尽楼房门口,就被人毫不留情地一脚踹飞。
踹飞已经够离谱了,谁知道最离谱的是,眼前这个人,很有可能和它一样也是现代穿书者!
再回想它曾经跟着顾言叙去书铺交稿时,意外瞥见的另一名白凭舟的《回宅的诱惑》,白虎脑海中突然灵光一现。
试探性的问道:“你怎么穿着品如的睡衣?”
李明霄:......
超啊!双倍证实!
见李明霄颇为无语的模样,白虎激动起来,一句“亲人”正欲出口,江尽楼的房门突然打开来,生生把“亲人”二字卡在他喉咙里。
“明霄哥,怎么不进来?”
李明霄本想来安慰江尽楼,谁知临时出了这么个岔子,眼下又必须搞清楚白虎的身份,只好随意扯了个谎:“哦,这个......小叙的狗丢了,我帮他找找。”
说罢,抱起白虎,站起身来。
“原来跑到你院子里来了。”
“找狗?”
江尽楼目光落在李明霄抱着白虎的手上,神色晦明莫测,抬头却又露出三分失落七分单纯的笑容。
“我还以为明霄哥是来找我呢。”
白虎缩了缩脖子,怎么回事儿?它怎么感觉江尽楼的眼神有些......危险?不不不,肯定是它多想了,它亲自设定的小白花主角受,明明就是一只毫无棱角的温良小白兔。
“哈,哈哈,没啥事儿我就带它回去了,尽楼,你也早些歇息。”
李明霄催促江尽楼回屋,江尽楼颇为乖巧地点点头。
“嗯,晚安,明霄哥。”
看着李明霄抱着白虎匆匆离去的背影,江尽楼面上的笑容迅速淡去,神色顿时冷了下来。
帮顾言叙找狗?明霄哥之前一直和顾言叙在一起么......
【李明霄房内】
“这么说,你是《反派》的读者?”
会穿书的必定读过本书,这个定律李明霄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