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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美人杀+番外(29)

作者:温小别 阅读记录

他蓦然停下,风声竟随着他的节奏停滞,短剑从他的手中毫无征兆地脱落,仿佛斗牛一般直直地刺在地上,一尺长的剑锋埋在地下,仅留着剑柄在风中孤傲地站着,上面刻着的“煜”字在霞光普照下熠熠生辉。

隔着些许距离,我听见他释然般吐出一口浊气,然后淡淡道:“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诗有起承转合,最后两句最为抒情,可他却将最后极为重要的两句念的最轻,前面是惊涛骇浪,最后是雨过天晴。念的最轻的,或许放在心上却是最重的。

我们江湖称剑使得高秒的叫“剑侠”,以他这等水平,足以傲视群侠,不光光在“剑”中精彩,什么刀客枪圣,都敌不过他的一剑。事到如今,我真正服了他天下第一的名头。

他在那里站立良久,冷风将他的白袍扬起,额前的碎发遮住了他深邃的眼睛。他笑了笑,笑容夹着淡淡的忧伤,或许他不想笑,但在笑与哭之间,他别无选择,犹如困兽。

承煜陡然抬头,朝我说:“阿沐……你不是想知道爱情么?

爱情啊,是它。”他宽大的袖子一甩,一根闪闪发光的冰糖葫芦赫然出现在手中,他走过来,递给我。

我疑惑地接过,是它,爱情是冰糖葫芦?这个说法我闻所未闻。

他仍旧笑着,一双桃花眼说不出的孤独。

后来我明白了他的意思。爱情好比冰糖葫芦,有着一层华丽甜美的糖衣,吸引着无数痴男怨女,而一层薄薄的糖衣下,是山楂无尽的酸涩。酸甜酸甜,不酸不甜。

“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

我忽然又不喜欢看书了,有些事忘记了很好,有些道理不晓得更好。最好,谈笑风生不动情。

第11章 拾壹·登高

九九重阳那日,见色忘友的宛宁并没有如约来找我,而是奔向了她迷之心爱的晁大统领。

来迎春园接我的,是承煜,以及他身边善解人意的永蝶。

永蝶身穿婢女的宫衫,守在承煜身旁,亭亭玉立。

说了一句客套话后,坐上轿撵,浩浩荡荡的人马徐徐向蚕山前进。

太子与其余九位皇子骑着高头骏马在最前头开路,紧接着就是陛下的銮舆,由贵妃陪王伴架,御撵旁簇拥着御林军保卫安全,晁顾披着铠甲,守护在最里层。再后面便是东宫以及各位皇子的家眷。

我和宛宁特意向他的将军哥哥讨了两匹小红马,悄悄地尾随在队伍后面,别提多逍遥自在。

一路上,各家各户张灯结彩,比过年还要红火热闹。

百姓们三拜九叩,喊“陛下千岁千岁千千岁”,随侍的太监宫女从事前备好的篮子里挥洒银钱。

我驾着马,小声问身边心不在焉的宛宁:“小姑奶奶,你的定情信物送出去没?”

宛宁怏怏不乐道:“咦?你说那盒菊花糕啊,唉,那种东西我自己吃都难以下咽,怎好为难晁统领呢。”

我宽慰她道:“没事没事,伸手不打送礼人,你别灰心。”

显然,宛宁不仅灰心了,还丧气了。一路上最吵闹的她安安静静的,骑着马好几次撞到树上,在我强烈劝导下,她坐回了轿子。

宛宁上一秒刚入轿,朱哲下一秒便骑着小毛驴风尘仆仆地赶来了。

他喊着:“驾!驾!”

小毛驴还挺听话,颠颠地跑到我身边,他炫耀似的拍拍毛驴的头,夸赞道:“瞧瞧,不错吧?”

我本来想叫一声好的,可脑海中突然想起承煜说我噘嘴时像倔驴的话,好字便没心情说出来了,敷衍道:“大理寺卿果然特立独行,坐骑都如此的与众不同。”

朱哲懒得理我这句不阴不阳的赞语,用手给小灰驴顺着毛。

脚下的路愈渐坎坷,行程变得缓慢,景物也有鳞次栉比的房屋变成山水树木等自然景色,想必是快到蚕山了。

朱哲一路上没闲着,把小毛驴顺舒服后,就开始唱歌,五音不全,仿佛驴拉磨的摩擦声般刺耳。唱着唱着累了,就开始同身旁的同僚唠嗑,说说天气说说政务。

现在他又物色上我做他的陪聊了,他问:“阿沐,一会儿登高咱俩组队吧。”

“什么?”

“你不晓得吗?今年陛下添了特别的活动,这其中一项啊,就是组队登高,谁先登上蚕山顶,谁就能第一个品尝当地山民酿的菊花酒,啧啧……上一年我喝过,那个味道呀,让人回味无穷呢!”

朱哲眯着眼,笑容垂涎欲滴。

听到酒,我来了兴趣,但不买他的账:“那我干嘛要和你组队啊?你的毛驴这么慢。”

“嗨,你还嫌弃我。”朱哲瞪了我一眼,撇嘴道,“你觉得你的小姑奶奶霍宛宁是选你,还是选英俊潇洒的晁顾呢?太子殿下更不用说,身边有新晋佳人作陪,兴许早就不记得你是那根葱了,小蓝小红兄弟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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