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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剑修[穿书](60)

作者:唐不弃 阅读记录

如珠玉沉海。

如云中锦书。

他与他,终于结下死生同命契,从此成为彼此生命中至深的羁绊。

——第一卷完——

作者有话要说:

【注】第一季写的较隐晦,由于是苏十三视角,师父不提,很多事他都是一知半解。宝宝们可以了解一下——咳咳,这故事背景是一盘很大的棋,至尊神崖涘也在局中。天杀局下,即便神也没有生还的把握,所以灵拂子率剑阁诸弟子尽皆慨然赴难,独独送走了十三,嘱青柳大郎照料。

第五季,十三还会回来的。mua~下一章是各位师兄们的小番外,噢噢噢,当然帅帅的师尊!

第34章 剑阁十三(修真)34

*01 变数(师尊,灵拂子)*

我是灵拂子。

我活了一千多岁,之所以还不飞升,是因为我必须等到一个人来。

也许是一个人吧?我不确定。当年师尊并没有说那是人是畜。我畅想过,后来想,哪怕是一棵树呢!在我逍遥山还能不成材?

那个人来的时候,逍遥山下了很大的雨。

我才知道我错了。

原来我并不认得他。

十三藏在一颗珠子里,除了声音,几乎毫无与前世相似之处。

那天,我没能认出他。

十三成了我的弟子。

八百年前,师尊飞升前的一个月,曾与我无数次提起这个人。

师尊说,会有一个人来到逍遥山。ta会是我们山门的宝贝。

两百岁时,我笑的不能自已。

在等了八百年后,我终于见到了师尊提起的那个人。他的脸,与师尊绘在山壁上的一模一样。

无双少年郎。

可笑他自认为是个绝色的姑娘家,开口闭口老娘,言辞粗鄙,剑术奇差!

不,说奇差都辱没了剑。

他压根就学不会术。

他就像天生地养的一个赤子。学不会术,却看的懂人心。

于是我终于明白师尊为什么称他为宝贝。

我羡慕他。

我也曾经是少年郎。

逍遥山如今弟子十三人,各个都是韶华少年郎。可是独有他一人,依然在混沌。

混沌开,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于是,万物繁生。

于是,心乱如麻。

我从未入过混沌界。

我也不知十三其人,究竟来自何方。

师尊说,有朝一日,他会是个变数。

于是,我等了八百年,终于在天元十二年的夏,捡到了这个泡在污水中昏睡的变数。

*02 春风(大师兄)*

师父叫我灵大,有时偷懒,就唤一声阿大。

阿大,阿大!

听起来就像在唤一条狗。

不过我也的确是一条狗。亡国的王子,连血脉都无人证明,惶惶然如丧家犬。

我六岁上山。

没人知道,我也有睡不着的夜。

师父他老人家活了一千多岁,是道门第一天才。人间世于他而言,不值一哂。

可我热爱人间。

我下过山,无数次路途中经过故国。我一次都没回去。

回去作甚?

无人记得我。

我是逍遥山上的大师兄,是众师弟眼中的狠人。

人狠话不多,永远在打瞌睡。

我喜欢打盹。

只有在半梦半醒间,我才能见到故国。大漠上挂着一轮圆月,月里有我的姑娘。那个刚出生就在襁褓内收了我聘礼的小姑娘,听说后来在新王迎娶的时候,她用刀刺死了自己。

小姑娘力气也小,割了十几次,才割断喉管。

那把刀,是我的。

我大虞国皇室的聘礼,是王子第一次斩获猎物时的武器。

六岁那年,我在山上用这把刀划开了一头野狼的肚皮。

野狼的肚皮很软,摁下去,有咕噜咕噜的血泡声。

那个小姑娘,听说也很软。

我不知道。

我没摸过她的手与肚皮。

她死于十四岁。

那年我二十。两年前师父捡到了小师弟,从此我奉命寸步不离地保护小师弟,再没下过山。

那把刀上沾过我的血,刀杀人的时候,我在逍遥山凉亭看见了那个小姑娘一次次自刎的惨烈。

我没动。不能动。

我再没下过山。

直到八年后,小师弟化形为人,很漂亮的少年郎,有一双酷似当年那个小姑娘的眼睛。

那个小姑娘的眼睛,那年也是这样湿漉漉的,又柔软,又小心翼翼。

在襁褓内冲我微笑。

那双眼睛会笑。

小师弟化成人形后第一次对我笑,我躲开了。

我从此再见不得二月春风。

二月春风催的万物生。密林内,桃花朵朵开。大漠内外一片欢腾,有商贩随马市禁令解开一道入城。

人间都在赞美这道春风。

可是它于我,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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