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剑修[穿书](173)
他不喜欢有人盯梢。更不喜欢窥伺!
如今在白公馆内,两人连卧房都分开了,压根没办法说私密话。到了学堂,又人多眼杂。总得寻个机会,找个单独相处的时光。
青柳大郎虽然不明白他这层意思,但是宝贝儿要自行车他是懂的。当下点点头。“好!回头我就找父亲讨两辆自行车!”
苏十三眯眼笑,眉清目秀地走在校园内,堪可入画。
学堂门口松柏成片,一片绿色茵茵。白家派来的帮佣早就打点好报到事宜,两人只是到先生那里象征性地被问了几句话。
一走出门,苏十三就笑的打跌。“原来你我不同班。”
“我去找先生换!”
“那倒不用,”苏十三呲牙笑道,“你我现在年纪差两岁,原本也该你高我一级。”
“话不是这样说,”青柳大郎依然苦恼。“不在一处,你若叫人欺负了,可如何是好!”
“哟!这话说的,好像你不在,小爷我就得水深火热似的!”
苏十三从他手里夺过书包,摇头晃脑,走出三步远,回头对青柳大郎笑道:“别追啦!两个班就挨着,若是有什么事儿,课间休息时你来找我!”
青柳大郎见他说的坚决,只得点头应了。
然后唇角紧抿,闷闷不乐。
*
苏十三忘了,这年头坐着小汽车来洋学堂上学的少爷不稀罕,反倒是骑个单车从巷子里头拐出来,那可太扎眼了!
因为战事频繁,各家资源都缺的很,一般人家就连白面都得靠抢。如果能骑辆自行车出来,不光证明这家有钱,还证明这家人手头上活络,能从海上弄到洋货。
他与青柳大郎同进同出,一起骑单车,不过七八天就叫人盯上了。
一个早晨,两人一起出了白公馆大门。刚骑出不远,苏十三突然脚尖点地,支住自行车,龇牙道,“坏了,今儿个要写的字帖,我好像忘拿了!”
“不在书包里头?”青柳大郎说着也停下车,帮苏十三一起找。
两人书包都找了个遍,确实没带。
苏十三摸着后脑勺想了想,“好像是昨儿个写字的时候,恰好说是玉米排骨汤好了,我这急着下去喝汤,不知把字帖放哪去了!”
“没带就没带吧,”青柳大郎满不在乎地道。
“可别介!我如今寄人篱下,住在你家里头,若是在学堂表现不好,到年底的时候怕是吃年夜饭都得叫你家老头子唠叨几句!耳根不得清静。”
“他敢!”
青柳大郎声音一冷,瞬间抬起头,深黑色瞳仁内怒火中烧。
“这不是敢不敢的问题,”苏十三眯眼笑道,“这不是心里头虚嘛!省得你到时候难做。”
他说着拍了拍青柳大郎肩头,单腿蹬自行车。“你先去,我回家讨去!”
“算了,我替你去拿!”
青柳大郎将车头调了个方向,一溜烟蹬车往白公馆蹿去。
十月清风吹起青柳大郎深蓝色制服下摆。黑发,自行车,特别像前世校园青春剧里头的场景。
苏十三眯起眼睛,唇角不知觉上翘。
*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小苏老板果然不是昔日吴下阿蒙。”
待青柳大郎骑远了,寂静的巷子深处,果然从暗影里钻出一个人,不紧不慢地拍掌赞道。
苏十三脚尖支着自行车,呲着一口糯米牙望那人笑了笑。“小爷知道有人跟踪,没想到是你!”
“好说好说,小苏老板这一路脚底生风,从印城跑到这儿,实在青云直上!若不是鄙人见人过目不忘,险些不敢认了!”
从暗影处转出那人,正是当日里在印城将苏十三从花老板废宅中扒拉出来的人。自称是花老板生前好友,可当日里转手就将他卖给了人渣洪少!
苏十三想到在洪公馆所受的屈辱,恨得险些将一口雪白糯米牙咬碎。
“你跟着我做什么?”
“小苏老板这笑话说的,可还欠着三分火候!”
那人笑了笑,从丝绸对襟衫里掏出块怀表,掐着珐琅表盖儿看了眼时间。
“恰好早晨七点过五分!我这儿也是陪人上学呢,等位小少爷!”
苏十三似笑非笑,眼角扫了他一眼。
“山不相逢,水相逢,鄙人也就和小苏老板打声招呼!”
那人笑笑。“如今小苏老板混的发达,想来也不会再回戏班子。印城的事儿,回头我就让剧院消了,怎样,够意思吧?”
“我呸!”
苏十三朝地上啐了一口唾沫,双手放开自行车龙头,一声不吭,突然蹬着轮子飞快地朝那人冲过来。
那人吓了一跳,一身绸衫裤,戴着顶檐帽,拎着裤腿在原地蹦哒。他往左闪,苏十三就往左边冲。那人往右躲,车子就往右拐。逼的那人无路可走,最后叫苏十三堵到一处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