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族之霸总的雌君+番外(90)
陆承乾不认识雄虫,雄虫显得有几分难过,连眉毛都失望地耷拉下来,“柯米尔,不是说好的高中同学吗?怎么都不认识?”
“是明云,”柯米尔没有让开陆承乾的手臂,他浅浅笑,但是身体明显没有了之前在房间,与陆承乾嬉闹的活泼。
“明云?明氏?”陆承乾第一反应想起来的是以明为首字姓的公司。
雄虫皆姓的传承为傲,就连公司,也一定会用自己姓氏命名。
“对,是明氏吧?”柯米尔一时也思索起来。
“你们!”明云指着他们,然后,他负气,甩了下手,说:“不会是在一起了,就又拿我来取笑?”
明云坐到了后面的沙发上。
“取笑?”陆承乾依然在咂摸这个词的意思,倒是柯米尔,他手掩着口,低头,噗嗤一声,道:“行了,每年咱们高中群,他雌父总要汇报批判一遍,说他是明氏的罪虫,明云,高中就找雌性,一直找不到,单身,高中毕业还在咱们酒会上喝酒,醉的大哭,有印象吗?”
柯米尔对陆承乾宽容得很,他也不喜欢让陆承乾站着,扯了扯陆承乾,让陆承乾也坐到了沙发的一端,柯米尔坐在了他身侧的扶手上,然后看了看,外面大风,出去会很冷,于是,柯米尔起身,去拿一次性杯子接了一杯水,回来,放进了陆承乾的手,让陆承乾握着,温着。
明云看到这一幕,他睁大了眼睛,圆溜溜的杏眼,此时很是可爱。
无怪陆承乾觉得他没有攻击性,这样可爱的小雄虫,哪怕已经二十七岁了,都会被认作成只有十六岁的雄虫弟弟。
“柯米尔,柯米尔你转性了?”明云指着柯米尔,然后又看向陆承乾手的水杯,他道:“承乾你好福气,以前,我和柯米尔同桌,成天担心他拿水泼我,又或者是拿笔尖扎我,他对雄虫都好凶的。”
陆承乾很不矜持,他点了点头,道:“也就是我才受得了他。”
陆承乾笑盈盈看柯米尔,柯米尔此刻还陷在被明云胡说八道的事情,道:“那些事情,我哪件真对你做过?不要信口喷虫!还有,我哪回打架,吓到你了,不是给你带礼物赔罪?”
“什么礼物?”明云怔了一下。
陆承乾握着杯的手,也微顿。
“蛋糕!蛋糕啊!”柯米尔道。
柯米尔喜欢吃东西,更喜欢吃甜食,难得遇见了一个雄虫,和他有相同的爱好,于是柯米尔出去带了甜甜的吃的,也会给明云带一份。
明云恍然大悟,他“啊”地一声,抚了下掌,“对,对,咱们学校外面那家xx最好吃,他家的招牌,你今年回去没有?味道比从前更好了。”
柯米尔凡是吃的,都要上前凑一下,打听一下,他从扶手那起身,一边查着终端网络,一边说:“你说的那家,我今年也回去了,但怎么没找到?搬哪儿去了?你给我找找。”
柯米尔坐到了明云旁边。
陆承乾觉得手的水像没了温度。
真实的温度还在,只是陆承乾失了感知,他把杯子放下,然后向后,侧目,看向柯米尔和明云。
柯米尔属于介乎于雌虫与亚雌之间的那种类型,最受欢迎,也最有市场。
如果不是柯米尔主动拒绝,并且这些年也坚持单身,那么,他应该早就被某个眼光极好的雄虫挑走。
就像是雌虫一向羡慕,雄虫总能娶到几位雌性;雄虫也会羡慕,雌性总还更有机会能嫁给他想嫁的雄虫。
大环境来看,是雄虫市场更好,但雄虫更多处在被动地位,他们等待雌性挑拣,然后先看身家、地位,般配与否,再去看能否好生养,最后才考虑性格、匹配的问题。
相反,雌性,尤其军雌,他们的选择权利会更多,只要考虑喜不喜欢,就可以上。
陆承乾对柯米尔的紧张程度,其实与柯米尔于他,不相上下,甚至还有更多。
这是他渴望了近十年的雌性。
陆承乾搭在膝盖上的手指动了动,然后,道:“回去我陪你找吧,不行,助理那也能找到,中校,你从早上到现在,除了一颗药,就没有吃饭吧?”
“药?什么药?”明云困惑地转头,他道:“中校,军雌,吃药?你们……”
明云瞬息明白过来,他有些艰难地指着陆承乾和柯米尔,然后,目光在他们之间来回探询。
“也是,我一直没吃,你决定好地方了?先说好,如果没有确定好地方,我一会儿可以选择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