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谦对粥粥说:“你去忙吧,不用管我们了。”
粥粥放下烤夹,去服务别的客人去了,她第一次打工,觉得自己只要按老板说的办事就行。
明谦也不是那种非得让员工服务自己的人,他自己拿起夹子翻动食材,烤熟后就夹到幽君面前的空碗里。
把握火候这种事,店里还是他最厉害,毕竟可是厨神的徒弟,这段时间他也没休息,每晚都要上课,学了好几道大菜,抽个时间他还要在现实里实践一下。
明谦甚至有些膨胀,觉得自己绝对能去顶级中餐厅当厨师,中餐讲究色香味,他肯定一样不差,比他强的厨师可能都没几个——仅限那几道菜。
“其实我现在觉得,我要是去开一家私房菜馆,肯定能挣得盆满钵满。”明谦稍稍有些自得,“到时候高价收费,还必须提前预定。”
人们为了吃一口美味,不仅有时间排队,还很舍得花钱,明谦看那些高档餐厅的食客也不见得各个都是有钱人,而是许多普通工薪阶层的人因为听说好吃,所以勒紧裤腰带,存一段时间钱,省吃俭用,就为了去吃一顿众人口中的美味饭菜。
幽君嘲笑他:“你忙得过来吗?就算开了私房菜馆,你的心思还在放在火锅店上。”
明谦叹气道:“也是。”
没办法,火锅店就像他的孩子一样,甚至可能是他一生中最美的成就,哪怕他想涉足其它产业,也不可能放弃这个孩子。
但现在的问题是,靠火锅店的盈利想把现有的铺面买下来还是很困难。
十年内能不能买下来都是个问题。
既然节流不现实,那就只能开源了。
可惜就算他投资了杨总的公司,也不是立刻就能回本然后挣大钱。
他倒是可以让杨总买一些不怎么样的石头回来,然后再让幽君帮帮忙,低成本高收入,一块石头随便都能过亿。
只是明谦不想这么干——他不用担心生老病死,如果连物质追求都没了,那就太无趣了。
比起借助幽君的神通,靠自己一步步发展才更有趣,更有挑战性。
大约正是因为清楚明谦的性格和想法,幽君也没有说出自己要帮忙的话,他只是在喝了一口茶后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明谦吃了一块牛肉:“我再想想。”
主要是他现在手艺好,可是没有打广告的地方,更何况就算大了广告,最多也就是有酒店来问他要不要去大厨,一年的工资都不一定能上百万。
自己开私房菜馆的话其实也行,只接受预定时间还是比较自由,可是他势必会把更多精力放在火锅店上,私房菜馆一年估计也挣不到多少钱,除了遇到冤大头,愿意为了吃一顿饭花个十几万。
但就算有人愿意为了吃一顿饭花个十几万,也不会每天都有生意。
除非他愿意花大价钱去最好的地段租店面,弄最好的装修,请最好的营销团队,可明谦下不了这个决心,也没那个精力,更不想为了买下火锅店的铺面舍本逐末。
明谦:“我去趟卫生间。”
他站起来,刚刚饮料喝多了,他最爱喝可乐,才吃了不到二十分钟的菜,他就已经喝下了两罐可乐。
早知道就点豆奶了。
明谦走到洗手间,洗手间外的洗手台边人很多,不少人在补妆,还有一些男生对着镜子照脸,估计是出来跟女朋友约会的,检查一下自己的仪表,要是胡渣比较明显就会直接在这儿刮了,再用一盒漱口水,吃完饭就能跟女朋友亲亲我我。
“这个颜色好漂亮。”女生们则是对口红最感兴趣。
“色号真多,这个色号的正装和小样在网上都卖断货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补货。”
“那就用这个颜色吧,正好你晚上要去约会,只要小心一点应该不会脱妆。”
要走进去的时候,明谦瞄到了站在不远处的明礼,明礼正认真的看着这边,一旦他发现有顾客做出想要把东西夹带出去的动作,就会马上走过来制止。
不过因为要给顾客留面子,给可能只是突然被鬼迷心窍的客人一个机会,第一次明礼都只会暗示,他不会直接跟顾客说:“你拿了店里的东西”,而是说:“我们店的东西都是有数的,所以缺什么色号都能补上,我一直都在旁边,就等着把用完的替换。”
暗示完了,脸皮比较薄的就会立刻走开,或者装模作样的再照照镜子。
但那些打定主意要占便宜的还是会偷偷摸摸的想把东西带走,明礼可不知道这些东西上都有陈言下的法诀,所以他会毫不客气地发出警告,这次就不会顾忌顾客的面子了。
这还是陈言跟他说的:“人都可能有占小便宜的心思,可能就是一时冲动,被发现之后就不会再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