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选择灭世(27)
没错,是真的。
作为一个佣兵,罗姆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绝对不能放过已经放在手掌心里的钱。
他把钱塞进自己的口袋,又看了爱丽丝一眼:
“以后你要是反悔了,我是不会把钱退给你的。”
爱丽丝点点头:
“我知道。”
罗姆不打算问爱丽丝这钱是哪来的,钱就是钱,永远没有固定的主人,哪怕这钱是她偷来的,也跟他没有关系。不过他既然收下了这枚金币,也就意味着他当真要收下一个女徒弟了。
“有些话我要提前说好。”罗姆说,“我是个佣兵,居无定所,经常要去打仗,不能长期停留在一个地方,你做了我的学徒,也要跟着我东奔西跑。”
对这一点,爱丽丝早有觉悟:
“没关系,我可以和你一起做佣兵去打仗。”
他看了她一眼:
“虽然做佣兵没有任何门槛,但是佣兵工会不要女人,没有人会雇佣女人当佣兵。”
爱丽丝沉着应对:
“我想若是‘不死罗姆’的学徒,应该不会有人想到要去特意检查他的性别。”
爱丽丝这话说得没错,罗姆听了,多少也有点得意:
“这倒是真的。我在佣兵公会之中,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最近公会的人也常建议我收个学徒,只要你跟着我,应当没有人会怀疑你的身份。”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看向爱丽丝。他发现这孩子聪明得紧,挺讨人喜欢。况且说起来,在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总是比男人更可靠一点,等他年纪再大些,体力和集中力都会下降,到了战场上,也确实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徒弟在身旁辅助。这样想来,现下他收下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徒弟,或许并不一定是坏事。
想到这里,这个大兵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走,我带你去换个打扮。”
第14章 成为学徒。
爱丽丝就这么跟着佣兵罗姆走了。
她先回了一趟家,带走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至于她的那几件行李,既不值钱也不好拿,罗姆认为没必要带走,因此她只拿走了一张毯子。
在爱丽丝收拾东西的时候,房东太太家的格丽齐一直站在街上看着她,就是看着,一句话也没有说。爱丽丝想,她看见自己和罗姆这样一个年长的佣兵一起离开,一定会认为她确实是做出了什么不要脸的事。不过爱丽丝就要离开这里,她们怎么想,她已经不在乎了。
爱丽丝没有和格丽齐道别,也不想和暗河街上的任何一个人道别。如果是以前,走之前她大概会很想念伯克。不过在出了那样的事之后,她已经无意再与他见面。虽然她知道那或许只是无心之失,爱丽丝却很难再原谅他。
离开了暗河街,罗姆带着爱丽丝去剪了头发,还给她换上一套男人的衣服。爱丽丝经过这么一打扮,看起来就像是个身材纤细的少年。虽然面容多少显得有点过于清秀,有几分雌雄莫辨的感觉,倒也不至于被人一眼识破性别。
罗姆对她很满意,他拍了拍新学徒的肩膀:
“走吧,趁着太阳还没完全落下,我们去铁匠铺,给你挑一柄剑。”
一柄剑!爱丽丝听罗姆这样说的时候,心里涌起奇妙的感觉。她意识到自己距离那个被人们认为只能靠信奉弗格娜获得未来的女孩子已经越来越远。未来世界充满了未知,也让人充满期待。
在前往铁匠铺的途中,他们路过圣殿的门前。爱丽丝忍不住抬起头,看向殿堂旁边供圣职者和圣殿学徒们居住的高楼。
楼上的那些窗子里,哪一扇属于埃蒂安大人?此次跟随着罗姆离去,再回来不知会是什么时候,爱丽丝意识到自己此生或许再没有机会与埃蒂安大人相见。如果她还能回得来,爱丽丝希望她能把他给她的金币还回去。她原本向埃蒂安大人承诺,不会跟佣兵一起离开,没想到最后到底还是食言了。
爱丽丝对此多少有些歉疚,但她也意识到,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推动着她往这个方向前进。她个人的力量如此渺小,无法对抗这种天启,恐怕埃蒂安大人对此也无能为力吧。
与此同时,埃蒂安正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忙着给城中的贵族夫人和小姐们写回信。他到这里来已有一年光景,城中贵族小姐们对他的热情始终未曾消退,仍是不断地送来鲜花和礼品,迫使他不得不回信答谢。这些没完没了的俗务如此恼人,即使是像他这样个性温柔的人,多多少少也有些不耐烦。但主祭大人曾多次提醒他,绝对不能慢待了城中的贵族小姐们,对像他这样的一个少年人来说,要想在三十岁之前就成为副主祭,她们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