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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110)

作者:十月瘦瘦子 阅读记录

连续观察了好几天,见小雨生吃过羊奶后都没有不良反应,精神头足足的,於单终于放心地长吁一口气。

趁着阿娇不在,他看着襁褓中的胖儿子,不由得感叹起来:“唉,以前我在匈奴王庭养了那么多孩子,哪里有雨生这么烦人啊。”

这句话他不敢在阿娇面前说,只敢对着牙齿都没长全的雨生说说。要是让阿娇听见了他曾经有很多儿子,家里准是又醋海翻腾了。

总体而言,小雨生是个幸运的孩子。

因为他特别能吃,所以很快他就长得和寻常孩子一般高,对比咸阳同龄儿童,他的体重还超出了不少。

在他三岁的时候,他没有如皇帝嬴礼所愿,长成一个体弱的孩子。相反,他的小短腿上都是肉,有力极了,往阿娇的腰上使劲一蹬,能把亲娘的皮肤弄得一片淤青。

於单见儿子身强体壮,被压下去的野心又开始燃烧起来。夜里,他独自坐在书房里,把玩着三道锋利的刀片,眼里闪过一丝疯狂。只要他的雨生长大,年轻的头狼就可以带领着狼群,重新展开一场血腥的捕猎。

“只要再等十年,我匈奴就可以……”

天不遂人愿,他没等到十年,只过了一年半,他就察觉不对劲了。

小雨生身体壮壮,小短腿跑得飞快,能追着阿娇满院子跑都不带歇。他的小手和胳膊特别有劲,能拉开老父亲於单特制给他的小弓。

如果没有意外,单于的王位不敢说,但小雨生最起码会是草原上一等一的勇士。

可是,於单崩溃地发现,儿子有一个致命的缺点——记性差。

不是一般的差,是特别差,只比傻子好一点。

这个缺点随着小雨生的长大,暴露得越发明显。

别人刚跟他说过些什么,他都会听话地点点头,但只要一转眼,他就记不住了。他的小脑袋中,目前能长期记住的内容,只有三个人:亲爹、亲娘和他自己。

看到儿子懵懂不知事的笑容,於单摸了摸儿子的头顶,强忍着眼泪,转身离去。连续好几晚,他都把自己关进了书房中,痛苦地大哭起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他好悔啊!

若不是他当日故意刺激阿娇,阿娇怎么会濒临流产,雨生又怎么会七个月就早产?是他害了儿子!若是雨生在娘胎中多待三个月,他的脑子肯定是能发育好的,他的记性也不会差到这种地步。

让儿子光复匈奴的梦想,碎了。

为了记性奇差的小雨生,老父亲於单操碎了心。他托在匈奴的旧部,给他送来了一只刚出生的草原獒。

这种后背披着黑色长毛,额前有两个黄色小点的大型犬种,吃得多,脾气凶,并不适合养在咸阳城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但是它有一个可贵的优点——记性好。

起码,是比小雨生好。

这种草原上奔跑狩猎的犬种,能记住几十里的路程,能轻易找到回家的路。小雨生要上街的时候,於单就会把狗链子的另一头,拴在小雨生的手腕上。小雨生记不住路,狗总会带他回家的。

瞧着小雨生和新来的狗子亲密地滚在一起,笑得一脸满足。於单长叹一声,很是心疼。

“被人说是遛狗的富家子,总好过被人骂是傻子吧。”

阿娇很喜欢家里的这个新成员,因为黑背小狗在夜里好像隐身一样,她给它取名叫“夜生”。

以前在乡下的邻居,家里养了条大黑狗,十分威猛,可把她羡慕死了。小时候的她眼馋了好久,可是陈家连人都快养不起了,哪里有剩饭能养狗?

傍晚,阿娇敲着狗子吃饭的陶盆,引得狗子连带着小雨生,都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夜生,夜生过来,娘给你准备了好吃的肉肉,香香的肉肉!”

馋肉的小狗口水吧嗒吧嗒地流下来,吃得喷香。小雨生见着小伙伴的吃相,他也馋了,伸着小手,想要在狗饭里捞肉吃。

多了只小狗后,小雨生的记忆力有了进步,他的脑袋里能长期记住的内容,变成了:亲爹、亲娘、夜生和他自己。

“哈哈哈哈哈,夜生快吃。雨生,娘抱你去吃饭饭啦!”阿娇见儿子的傻样,无良地大笑起来。

於单看到这一幕,老泪纵横,不忍直视。有了个傻儿子还不够?现在又多了个狗儿子。

夜生是一条聪明的小狗,阿娇给它做了个精致的小书包,穿过夜生的两只前腿,让它背在背上。阿娇在包包里放上些铜钱,教了几个月,终于教会了它上街用钱换东西的道理。

当小雨生再大点的时候,他拒绝了要跟着他的仆人们,喜欢和夜生一起单独上街。每逢见着卖吃食的小摊,闻着浓郁诱人的香味,馋嘴的小雨生和夜生都走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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