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是条小蠢鱼(160)
“有得必有失,一把双刃剑还指望它伤人的时候不伤你?”
“起名了吗?”
“起名废,懒得想,就叫迷阵好了。对了,我还有东西要给你。”莫余从乾坤袋里掏掏出一把剑塞到叶辞怀里,“不用谢。”
那把剑的剑鞘极为普通,但是剑柄却是漂亮的银白色,虽然不再光润,但依稀能看出曾经是一把锋利的好剑。
作为它的主人,叶辞自然是认出了素尘。
道心涣散,佩剑碎裂。
只是上辈子的素尘被他遗弃在琉璃岛的比试台上,之后再也没见过了,也不知道是被人捡去,还是被扔进熔炉重塑,抑或是被当成垃圾扔掉。
这是头一回看到断掉的素尘。
白皙的手握上剑柄,尚有灵识的素尘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气息,嗡鸣一声,被抽出剑鞘。剑身上的花纹依旧,蜿蜒的线条直到断面才消失,剑锋依旧锋利,却没有当初的光泽,但它仍在努力展露自己的锋芒,仿佛在说,主人,我没事,你看,我身上还有寒光呢!
只有叶辞知道,这把剑真的修不好了。他爱怜似的抚摸剑身,“辛苦了。”
像是得偿所愿,依附在剑身上的灵识化作白色的云雾消散在空中,断剑彻底失去了光泽,在叶辞手里噼啪几声碎成了粉末。
莫余目瞪口呆地看着,也拿出自己的鱼欢:“看到没,我永远不会抛下你的,我的小剑剑!”
鱼欢嗡鸣一声,像是在嫌弃。
“经常把它忘带在身上的人别说话。”
鱼欢又嗡鸣一声,在极力赞同。
莫余闷闷地把鱼欢塞进乾坤袋里,直接怼进一堆他忘记吃都发臭的食物里,以当惩罚。做完这一切,他注意到叶辞的目光落到自己的手背上。他抬起手,稍稍动念,一朵火红色的莲花花纹就出现在白皙的手背上,趁得手背上那枚黑痣更加醒目。
“喏,给你看。”
不料叶辞竟就着他张开的手,五指嵌入他的指缝,和他十指相握。火华莲似乎察觉到旧主,格外地兴奋,红色花纹愈加鲜艳,直接露出了容器地狱莲的本体,重重花瓣展开,紧接着又迅速飞散开,片片花瓣浮在空中,屋内的烛光被花瓣熄灭,如此一来屋里只剩下花瓣发出的淡光,让人如同置身于星海之间。
“以前我就想问,这莲花漂亮是漂亮,可为什么是莲花?”
他一个大男人,每回出招的时候手背都有一朵漂亮的大莲花,怪尴尬的。
叶辞沉吟:“问得好。”
“??”
“因为火华莲是我母亲设计的,她喜欢莲花,我便将容器设计成莲花。”
莫余:震惊.jpg。
叶辞揉揉他的乱发:“不然你以为,我为何能击败守护灵兽。”
莫余真的没想到,说来苍穹秘境出现的时间点的确不同,但相同的都是叶辞打败了守护灵兽,上辈子是莫言轻乘人之危,而这辈子没了莫言轻,莫青峰又是正直之辈没有生出贪念,所以叶辞才顺利得到火华莲。
“金目黑蛟寒冰附体,失魂症发时寒气伤人伤己,所以母亲才特意造出了火华莲,火华莲火根纯粹,能压制住我体内的寒气。只是那时候我尚未出生,她怕会被奸邪之辈盯上,便把火华莲放在苍穹秘境里,等我有了实力才会在凌云宗开境,这也是我入凌云宗的缘由。顺带一句,这个秘境是从父亲那边的私库拿出来的。”
淦!
该死的富二代!
莫余恨恨地想,本来就是再如何,传闻里叶辞以一敌百也太不现实了些,毕竟主角光环再强大,也不可能逆天到能打败一百多个修为和你差不多甚至比你更厉害的人。结果原来是,秘境是人家老爹等着儿子来认主的,里面的秘宝是人家阿娘专门给儿子设计的。
那其他人还抢啥啊抢!怕是没看到火华莲就被守护灵兽给压在地上疯狂摩擦了吧!
莫余摸了摸手背,地狱莲重新融入手背,只留下散着淡红光的花纹,涩涩道:“可你就这样把洛神仙人专门设计给你的,这么珍贵的东西给我?”
“你不是给了我更珍贵的东西吗?”
比如他的修灵丹,他的性命。
一想起这个,叶辞心里就泛起苦涩,眼前的这个人本来可以好好的,就算修行困难,但好歹也能生活无忧,长命百岁,结果就因为缓解这该死的失魂症,把命跟自己连在了一起,更可恶的是,失魂症还只是缓解,并未根除。
若是有一天真的遭遇不测……
叶辞心里更坚定了要好好活着的信念,拿出一枚玉佩:“还有这个。”
莫余抬眼一看,正是之前被叶辞哄骗过去的玉佩,上面硕大的一个“余”字,被保养得油光锃亮,俨然没有被莫余揣着时饱含风霜的模样,可想而知它有多被新主人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