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哨兵不乖(264)

“去追!循着宋捡的气味,把他找回来!”周允最害怕的事可能要发生了,一旦宋捡追上了那些流民,长久以来埋在他心头的恨意,可能会让他做傻事。

一匹漂亮的白马无声无息出现在李韩的身后,李韩翻身上马,抓住玛丽的鬃毛,驾驭精神体在原地转了几圈,随后朝着南边的方向冲了过去。

周允将食指和拇指放在唇边,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从营地的篝火中,出现了一匹黑色的马,它顺着口哨声跑向这边,烈火燃燃,没有阻挡它的步伐。

尽管它有一条腿天生残疾,但没有变成它不能奔跑的理由,动物不懂自怨自艾,它们只知道,生下来就要想办法活着,活到死那一天为止。

它已经足够强壮和高大,跑过了帐篷,跑过了燃烧木柴造成的黑色烟雾,最后一跃而出,跳出了篝火的防线,当它的四肢着地时,身子明显歪了一下。它甩着尾巴,打着响鼻,跑到了它第一代主人的跟前,用脸亲昵地碰他的脸。

周允来不及处理身上的血,踩上脚蹬子坐上马鞍,双腿一夹,骑着马去追李韩。

狼群跟随他前进,跟随着它们的新首领和次头狼,跑进了黑夜里。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还有谁能管我!还有谁!冲鸭!

第106章 仇恨

沙漠里没有灯光的地方是完全黑暗的,黑得可怕,连风声都像哀嚎,能割裂人的耳朵。天空很大,却只有月亮和星星。

可现在这些黑,对宋捡来说毫无意义,他本身就看不见了。

但嗅觉、触觉、听觉合在一起,又让他看见了。

沙地在晚上很凉,曾经他也以为自己要死在被扔掉的第一个夜晚。这么冷的沙子,根本不能睡,那年自己还很小,又很瘦弱,跟着爸妈吃不上什么好东西,没有毯子,要是在沙漠里孤孤单单睡上一晚,第二天张牧找到自己时,绝对是一具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尸体。

再也不会出声的小尸体。

可是小狼哥过来了,他挨着自己睡,又带来了狼和土豆。厚密的狼毛才是世界上最暖和的毯子,将自己包围住,保护着身体的热量。

从那一刻起,宋捡开始习惯狼的气味,习惯在睡觉的时候,攥着另外一个人的手指头,或者长头发。

沙漠的风那一晚上也格外热,放过了自己,展现了难得的温柔。

现在,狼看不见了。

还有另外几匹受了伤,生死未卜。它们做错了什么?它们只是在保护领地,是那些人擅闯进去,是他们错了。

宋捡眼目中是一片漆黑,双腿却像动物一样奔跑,觉醒成为哨兵的身体是那么善于奔跑,步子跨大,双臂交替摆弄,呼吸也再加快。在奔跑中,宋捡的血液仿佛被加热了,快要沸腾出来,这种沸腾感又加重了他的暴躁和破坏欲。

他已经不用再停下来闻了,鼻子随意捕捉到空气里的气味,终于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他就要找到他们了,哨兵天生保护向导,向导难过,所以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空旷沙漠的某一处,有十几个小帐篷扎在这里,像是一个小小的营地。而这些帐篷一看就是短暂使用的,并没有在沙子里打桩埋固定钉,明天就要搬走。

篝火燃了几十堆,将这些小帐篷围了起来。

“妈的。”十几个男人围着篝火取暖,一个个都在抱不平,“不就是他妈的杀了几个畜生,张牧竟然把咱们赶出来……”

“嘘!”其中一个男人竖起了耳朵,听火堆外的动静,这是他们第一次在荒漠里独自过夜,没有了大营地的保护,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都小心点儿,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

“这么多火了,没有野兽敢过来!”这时候说话的那个人,就是带头去找狼报仇的那个男人,他削着木棍武器,身上还有一把枪,对武器的使用又十分娴熟,所以并不惧怕那些野兽。

他唯一憎恨的,是张牧。

“不就是杀了几匹狼嘛,张牧凭什么赶走咱们?”带头的人还是不服,“我儿子骨头都断了,没把那两个人杀了就算他们走运!”

“大哥,你就别想这个了,张牧说过,他们里其中一个是哨兵!”旁边的人缩缩脖子,用外套裹紧自己,“哨兵……和咱们不一样,据说可厉害了。”

“狗屁!”那人啐了一口,“再厉害也是人,你没听他们说嘛,那人救回来的时候,肚子里都快打烂了,还是张艺给他做的手术。哨兵再厉害也是人,我就不信了,对着他脑袋来一枪,他还能活怎么着!”

旁边几个男的,听完了都笑了笑。这倒是真的,再厉害的人也是人,打中重要部位,照样死翘翘。

“你们说,张牧凭什么那么向着他们啊?”有人不明白了,“咱们也为营地里做过贡献,又是壮年,那两个稀里糊涂地住进营地里,也不知道打哪里来的……”

晒豆酱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