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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1)

作者:黎华 阅读记录

附庸风雅

作者:黎华

文案:

文案一:

季宁听闻当今圣上柔弱好欺,却俊美非凡,欲以“色”谋权。

却不料圣上对他抱了同样的心思,以“色”谋将军。

他宽慰自己,不过是各有所图罢了。转眼就发现,自己已经将一颗真心献了出去。

宋遇:无妨。朕以真心还你。

季宁却不想再要了。

文案二:

京城有新皇,戏称不举郎;眉尾朱砂痣,绝艳似凤凰。

季家生儿女,盼其皆成商;大儿偏武举,直取状元郎。

小女待闺中,终成沈家娘;自此不闻世,只管琐事忙。

再说公子宁,探花遇帝王;惊为天上人,暗自许心芳。

杏林风荡荡,钱塘水泱泱;思情一日起,终生不能忘。

残雪春又到,吟诗饮杜康;醉酒不醉愁,醉人醉黄粱。

满嘴跑火车将军攻×走肾不走心皇帝受

排雷:BE。

内容标签: 年下 宫廷侯爵 虐恋情深 朝堂之上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伯琏 ┃ 配角:宋其景 ┃ 其它:沈淑才;季琬;何万平

一句话简介:君求风雅吟诗摇扇,不知风雅自占

立意:浮生在世,情不自禁。附庸风雅,已是风雅。

朱砂痣玉春赋

吾家有儿初长成,兄长貌美似龙凤。

不亚子渊赛潘郎,举国倾城佩杜蘅。

“哟,这诗写得好。”季伯琏探头往墙上糊的小报上一字字读完,手中折扇“啪”地一甩,目光流转,顾盼神飞,“还藏头诗呢,佩服佩服。”

那文邹邹的神气,像是个中举了的得意书生。

诗写的不是旁人,正是今年新登基的皇帝宋其景,单字遇。传闻他人是一等一的好看,丹凤眼,长剑眉,高鼻薄唇,眉尾一点艳红的朱砂痣。

只是后宫嫔妃传言,他不举。

先皇没被胡人请去喝茶前,皇子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好。大约是为了报复未成皇帝之憾,亲王宋连写了这首打油诗,找人抄了满大街洒。

“何止藏头。”身后伸出来一双手将小报抠下来,慢条斯理叠好揣袖子里。季伯琏回头,觉这人好生面熟,但一时叫不上名字。

“这是说龙椅上那位绣花枕头一包草。宋子渊,这算得上是指名道姓骂天子了。”

经此提醒,季伯琏才回过神来,道:“此人真是胆大包天。”

“那可不。不过就算是一个爹的亲兄弟,也得仗着那位脾气好。”来人双手抱拳,摆了副端正模样,彬彬有礼道:“久仰季兄大名。鄙人沈淑才,单字筝,不知季兄可还记得否?”

季伯琏快把手中折扇扇断。难怪此人看着眼熟。文举状元,沈筝沈淑才,一篇《玉春赋》博得满堂彩。他们在放榜那日见过的。

要怪就怪自己这不争气的猪脑子。

“沈兄客气。状元郎那段《玉春赋》,现在全京城还有几人不知,几人不晓?昨日伯琏歇脚客店家三岁小儿都背得滚瓜烂熟。”

沈淑才被习武之人生硬夸一通,尴尬的额角出了细汗。“过奖过奖。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如今的文人都是些惯会吟花弄月的,写写此等风月小曲,堆得是华辞丽藻,登不上台面,也就用来给别人助助兴、捧捧酒罢了,分不出孰高孰低。要说大和的气运,还是抗在季兄你们身上。”

这踩一捧一说的无比顺溜,季伯琏便有些飘飘欲仙,主动邀了沈淑才同赴明日探花宴。

沈淑才自然不会拒绝。他虚岁二十有四,季伯琏二十有二,年长两岁为兄,日后以“沈兄”“伯琏”相称。

沈淑才言家里有事,先相告辞。季伯琏喊住他,折扇摇的飞快,“沈兄,不介意的话,那小报儿给我了,我带回去让家父家母乐呵乐呵。”

沈淑才便取了袖中纸给他,笑,“明儿见了皇上可得收敛住了,他待他亲弟弟好,可不见得对别人也软的没脾气。”

“得嘞。回见。”季伯琏将纸团往胸前衣襟里草草一塞,长眉上挑,舞着那把轻飘飘的纸扇,迈步而去。

·

季伯琏回到家,浑身跟没骨头似的往榻上瘫,抬手从季母养的兰草上揪了根叶子放在嘴里含着,双手叉在脑后,敲着二郎腿仰望天花板。

季延风养的八哥在一旁跳着脚叫:“龟孙又揪花啦!龟孙又揪花啦!”

季母闻风而至,抄起花盆边的扫帚作势要打。季伯琏捂头,把兰草叶子“呸”地吐出来,“这破鸟骂我龟孙,你不打它反倒打我!你对这畜生比亲儿子还亲!”

季母一扫帚抽他屁股上,骂道:“你活该!我这兰草好不容易长两片叶子!你是属羊还是数兔!看我今天不把你揍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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