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配的锦鲤妻(84)
的手指勾住毛衣袖口,慢慢拉开。
柔软的毛衣弹性极好,只轻轻一拉就露出了手腕。
白皙柔嫩的肌肤上,赫然五个指痕,淤青,肿起。
沈沐白黑黢黢的目光定定地看着那指印,那肯定不是小姑娘自己弄的,从大小看,那分明是成年男子的手印。
是赵旭丰?
还是宋锦明?
他蹲在沙发边,黑色的碎发搭在眉骨,薄唇抿成一条直线,纯黑的眼睛里幽深一片,好似寒潭平静无波,又像是水底已经翻涌起波涛。
他也不知道蹲了多久,看了多久,直到阮攸攸的呼吸频率开始变化,预示着她快要醒过来,他才小心地把毛衣袖口归位,站起身,迈着蹲得有些发麻的双腿,轻手轻脚地回到办公桌前。
阮攸攸非常庆幸一下午就这么安然地过去了,沈沐白什么都没有发现,晚上她睡觉前烧了一张疗伤符,弄成泥状敷在手腕上,想了想,又把抽屉里的疗伤符和祛病符拿出来几张,准备放到包里随身携带,免得像今天这样出现突发状况。
到早上睡醒的时候,手腕上的淤青果然不见了。
阮攸攸十分高兴,看,事情这不是悄无声息地过去了嘛。沈沐白不知道自己伤过,也不会和宋锦明这个书中男主起冲突,多好!
按照惯例,两人一起去看老爷子。
阮攸攸空闲的时候给赵旭丰偷偷发了个信息:沈哥没发现,我的伤已经好了,这件事千万别再提起了,免得不打自招!
赵旭丰回:沈哥那么细心都没发现,运气真好!
……
第二天,沈沐白没有把车开回家,反而来了会所。
阮攸攸好奇地看看他,“怎么来这了?”
沈沐白修长的手指在她细软蓬松的头发上揉了揉,淡淡道:“兄弟们好久没见面了,聚一聚。”
赵旭丰和吴中泽已经到了,正给大家点餐,吴中泽抬起头,“沈哥,攸攸。”
赵旭丰看了过来,“攸攸,沈哥。”
沈沐白笑着骂了句:“什么时候沈哥要排到后面去了?”
赵旭丰挠挠头,他是每周五都见阮攸攸,习惯了打招呼,一不小心先说了她的名字。
吴中泽笑着拍了拍赵旭丰的胳膊,“厉害呀,一句话都能让沈哥酸了,佩服!”
几个人闹了一会儿,赵旭丰趁人不注意,低声问阮攸攸,“手腕好了?”
阮攸攸点点头。
赵旭丰怕沈沐白发现,也没再多问。不过,她的疗伤符连他这头上的伤都能治,一点淤青应该不在话下。
沈沐白不动声色地喝了几口茶,这伤赵旭丰知情,但未必就是他做的,那天宋锦明也来过这个包厢,就在赵旭丰离开的一会儿时间内。
“沈哥!”宋锦明推门进来,高兴地打了招呼,转头看向阮攸攸,声音低了一度,隐在金丝边眼镜后面的目光飞快地扫了一眼她的手腕,“攸攸。”
只这一眼歉疚的目光,还有声音莫名低下来的那一度,就让沈沐白确定,小姑娘手腕上的伤,是宋锦明捏出来的。
赵旭丰和吴中泽点的餐,桌上倒有一大半是阮攸攸爱吃的,一旁的小几上还放着她最喜欢的熔岩小蛋糕。
难得四人聚会,还点了赵旭丰最喜欢的路易十三,给阮攸攸的是苹果汁。
喝到一半,宋锦明起来去洗手间,沈沐白跟了出去。
赵旭丰眉头皱了一下,下意识就想跟出去,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毫无知觉正在开心吃饭的阮攸攸,脚步又顿住了。
没多会
儿,两人一前一后地回来了,看样子倒是毫无异状,不过赵旭丰发现,宋锦明的左手再也没有端过酒杯。
宋锦明这是手腕受伤了吧。赵旭丰看了看阮攸攸,还说沈哥没察觉,沈哥不但察觉了,甚至还知道是宋锦明弄的,还给她报了仇,把宋锦明的手腕也弄伤了。
小姑娘还一无所觉。
啧,到底谁才是小傻子?!
……
天气凉了,南门外小街上的麻辣烫、砂锅什么的变得最受欢迎,阮攸攸最喜欢砂锅丸子,把丸子扎在筷子头上,慢慢咬着,汤里面还泡上小麻花,本来酥脆的麻花被煮得软软的,她很爱吃。
每次和褚媛吃完砂锅,两人还要再买一个街边的烤红薯,热乎乎的烤红薯软绵绵的,又甜又糯,外面烤得冒油,两人一人一半,边走边吃,感觉冬天都变得温暖。
这种日子是简单又幸福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阮攸攸觉得自己遇到周蓉蓉的次数变多了,总是不经意一抬头就能看见她,关键周蓉蓉还总是一副愤恨的表情。
阮攸攸觉得周蓉蓉这个人很是奇怪,她什么也没做,和周蓉蓉也没有什么交集,周蓉蓉的态度却一会儿一变。最开始是高傲矜持的,后来变成了轻蔑不屑,到现在又成了生气愤恨,简直不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心路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