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170)
只不过肉实在是贵,做成了卤肉就更贵了,小镇上的很多人都只是闻着味道咽口水,只盘算着攒钱等着过年的时候再去买一小块来尝尝味道解解馋。
好在并没有等到那个时候,小酒馆又退出了新的事物,用面包挖空塞进卤肉来买——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选择全麦面包、裸麦面包或者马面包。
饶是如此,百姓们也最多是一家人买一个然后切开来尝尝看。
再后来,小酒馆又把卤肉换成了卤内脏——对于穷人们来说,内脏并非是不能吃的,只是因为没办法做好味道的祛除所以不得不避而远之。
毕竟他们还没有穷到饥不择食的地步,而内脏的腥臊臭味着实是让他们难以忍受。
可是不知道小酒馆用了什么方法,那卤出来的内脏居然比肉还好吃!
甚至在内脏之后,还有蔬菜!
不管是甜菜根、抱子甘蓝、欧芹、南瓜、萝卜、莴苣、白瓜……似乎都可以用来卤,最重要的是,价格便宜到就算是他们普通穷人咬咬牙也隔三差五吃得起!
原来除了煮成烂糊糊外,蔬菜还有这种吃法!
家庭主妇们再也不用担心家里的小孩儿闻着小酒馆那边传来的香味一边流口水一边嚎啕大哭要吃的了!
因此当狐尼克他们来到小酒馆外面的时候,见到的便是前方人山人海的样子。
狐尼克迟疑了一下,但是他身后左边的一老一少以及右边的妻儿已经朝着前方走过去了,朱克斯摸了摸嘴巴:“应该是新的菜品,走!不然待会儿排队可痛苦了!”
※※※
经过这三个月的盈利,老汤姆和丽萨商量了一下,将小酒馆重新装修了一下——也不是多么大的改动,而是将外面遭受了风吹雨淋而腐朽发霉的木头板子替换了,以及将屋内的桌椅摆放重新安排了一下。
这样一来,小酒馆就越发的“名不副实”了,可是无论老汤姆和丽萨还是客人们都不在意——前者是觉得有钱赚就好,后者这是觉得能让自己吃得开心和满意才最重要。
老汤姆和丽萨为了重新装修,将小酒馆暂停了三天——毕竟在这个时代,人力的速度很慢,欧姆经过lady的计算差不多是要五天的,谁知道那些客人们得知要等五天之久后,其中有闲来无事的佣兵以及法师居然自告奋勇来帮忙了!有了他们的加入自然是进度飞速,硬是缩短了两天的工期。
老汤姆笑得合不拢嘴,不过也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原因纡尊降贵来帮忙,因此一完工,半天的时间不敢拖延,火急火燎地就开张了。
好在“身娇体弱”的欧姆并没有参与小酒馆的装修,因而得以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新菜品。
此时此刻,正是检验成果的时刻。
※※※
狐尼克被朱克斯半拉半拖挤进去的时候,正看到他的妻儿和那位领主老爷在人群的最前方,此时的他们和其他的围观者一样,全都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方。
狐尼克定睛一看,有些乐了——又是那个看起来像是个贵族小少爷的少年!
虽然有一月未见,但对方似乎并没有丝毫改变,也没有因为沾染了厨房的烟火气而变得庸俗,此时他正专心的坐着手里的事情,仿佛他并不是在做菜,而是在进行艺术品雕塑。
他的前面摆放着一个超出常规大小的火炉,火炉上面摆放着一只只被拔毛的野鸡和野兔——不过它们都被一根长长的木签给穿透了,木签的两端正好架在火炉的边缘,另一端靠近少年的地方要更长一些。除此以外,野鸡和野兔的四肢也被稍短的木签给支棱开来,下面的火焰并不大,正好足够将肉炙烤得香喷喷、油滋滋的却又不至于焦糊。
光是这一手火候的把控便赢得了狐尼克的赞叹。
毕竟他们佣兵团的基本上都在野外浪,除了干巴巴的面饼、面包和风干的肉条之外,偶尔也会自己捕猎野味,因此基本上都有一手烧烤的绝技。
可是,这算是什么新菜品?
就当狐尼克疑惑的时候,只见那少年拿起一个类似于动物毛刷的东西,然后往旁边一个黑漆漆的罐子里搅和了一下,借着便将一坨略微发黑的流状物质往那烤鸡和烤兔的身上刷。
这是在做什么?
这个念头齐齐出现在围观众人的脑海中,然后下一刻,一股从未闻过的香气猛然炸开!
很香,非常香,如果说卤肉的香味是浓厚绵纯,那么这个香味就像是那燃烧着的火焰一样,给人一种猝不及防的热烈,就好像一位绝色美人直接脱光了站在面前,没有任何遮遮掩掩,十分直白的诱惑。
可人们绝对不会因为对方直接tan露而失去兴趣,反而被勾yin得恨不得扑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