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死后我立刻反了(182)
最后,我们推翻了注定继承大统的太子,将我们的主子扶上金光闪闪的皇位,一同建立了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国家。
这一路走来,即使在最糟糕的时候,我也为能够与主子相遇而感到荣幸。我李念恩如果没有遇见主子,永远都是乌巢的那个目光短浅的贱民,卖身为奴后最好的下场不过是混成一个管事,成为贵族脚下一条忠心耿耿的老狗。
是主子给了我一个机会,带来见识了另一个世界,他让我见到了贵族们纸醉金迷的生活,也与我一同走过了漫天飞沙的铁血战场。荒野与平原,险地与峡谷,血海与刀山,我们领略了无数的风景,明白了什么叫做不枉此生。其中最重要的是,他让我知道了这世上,依靠个人的努力,真的能够拥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而他也给了我这个机会。
没有符锦,就没有李念恩。
遇见主子,是我此生最大的机遇。
但与主子真正相遇之前,我对主子没有什么好感。
在到主子身边之前,我身边所有关于主子的消息都是负面的,大家都说他是一个凶残暴戾、任性使气的小阎王爷,他有三对眼睛八只手,青面獠牙喜食人肉,宁愿得罪小鬼也不要得罪这位爷。
季清霜用我跟主子换了他身边的貌美小厮,强把我塞进裕王府以后,由于传言,我其实是不大敢接触主子的。
在我认定他是唯一的主子之前,我一直在暗中悄悄地观察着主子。
主子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跟其他的贵族都不一样,哪怕受过良好且严苛的教育,依旧跟大部分贵族格格不入。
主子时不时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举止,他会穿着下人的衣服与一众公子小姐一起踏青,会在宴会上突然抢过乐师的乐器,跟那群低贱的乐师一起奏乐,各种仪式与典礼也经常缺席,气得老皇帝吹胡子瞪眼。
在众人眼中,主子的行为是不合规的,是没有贵族气质的,是疯子般的举止。但我感觉,我能够理解他,甚至欣赏他的行为。
因为我跟他是一样的,我们都是注重实用大于形式的人,也不会被他人的目光和言语而改变自己。
在季府的时候,我与学着老爷们奢靡做派的下人不同,我是一个吝啬、小气、不近人情的存在,白天能干完活不会拖到晚上点蜡烛,破衣服能从绝不会随大流购置新衣服。我是氏族仆从中的异类,在那些故作矜贵的下人眼中,我从来都是不合群的乡巴佬。
主子的很多行为也可以以此解释。踏青是需要走路爬山的,贵族的礼服除了看着华丽以外没有任何用处,又闷又热又不好行动,百姓的衣服虽然粗俗,但确实是最适合长途跋涉、劳动工作的衣服。工具最重要的方便好用,一个注重实用性的人,会把自己也当成一个工具,工具没有什么合大流之说,也没有什么高贵低贱之分,在最合适的场所,打扮成最合适的模样,做出最合适的举动,如此的便够了。
我们的这种观念与这个被世家门阀支配的朝代是不相融的,世家子弟为了证明自己的高贵性,需要用一套虚无缥缈的形式把自己和下等人区隔开来,这套形式或者说贵族的礼仪是虚无缥缈的,是不讲实用性的。
有这种本质的区别在,就算主子有一副贵族的样貌,有着贵族的爱好和脾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礼乐射御驾轻就熟,他依旧无法真正地融入“皇亲贵胄”。 他与我是一样的,我们无法理解氏族对虚名的热衷,不能领悟一副空荡荡的华贵皮囊有什么可留恋的。我们只能理解舌头上尝得到的,耳朵听得见的,手能触碰得了的,以及能够给我们了带来真正利益的权势。
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人人看重的血统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滑稽可笑的东西。人的价值由他的能力决定,哪怕是豪门之子,重臣之后,如果庸庸无为、难成大器,那也是个废物,和别的废物,没有任何的区别。
我一直偷偷的观察着这个少年,在这个顽劣怪异的少年身上,我看见了季清霜口中的希望,一个我这种小人物也能命运的希望——
不以血统论英雄,仅以能力定成败。
166、
我与主子结缘,是他把我打了一顿,还把我给打伤了。事后,主子对我说他就是这样的,未来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问我要不要解了卖身契,放我走离开裕王府。
我拒绝了他。
我已经把他当成了我的主子,我相信,在他的手下,只要我做的够好,他会给我一个“人”应该获得的机会。
我想要紧紧抓住了这个机会。
最初跟在主子身边的时候,主子喜欢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