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吃边环顾四周,原来他身处一间大屋中,里头挤满了人,怪不得味道不大好闻。粗粗一看,老幼/男女都有,甚至还有几个褐色皮肤的,像是来自印度或是阿拉伯地区。
刚想问这是什么地方,突然门被哐啷一声粗bào地推开,寒风倏地涌进来,一个健壮的男人站在门口,抱臂呵斥道,“都出来,今儿开市,再有卖不出去的,回来统统饿三天不许吃饭。”
屋子里原本各色装死的人,在一瞬间全都麻溜儿地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力争让自己看着平头顺脸一点。
——卖人,仝则头皮铮铮发紧,莫非他穿越到了一个奴隶身上?
人不能总是走运,造物之神更不会总眷顾一个人。过去的二十七年里,除却个人成就带来的快慰,仝则这个人的经历,其实泛善可陈。
五岁失去双亲,守着一大堆遗产和祖母、叔叔一家一起生活。因为他长得更像母亲,所以难以激发祖母对他遗qíng,祖孙之间的关系可谓冷淡疏离。叔叔婶婶与其说养育他,不如说想借着抚养多蹭点遗产费,因此对他时而鄙薄,时而谄媚。
他在亲qíng淡漠的环境里长大,好处是学会了自我开解和调节qíng绪,也很早就明白安全感和幸福都要靠自己寻觅,更要建立在自身qiáng大的基础上。他努力读书,努力发掘兴趣,在十八岁那年确定自己热爱时装,于是义无反顾申请去了圣马丁。这个决定招来了家人一致反对,他们首先质疑设计师根本就是高级裁fèng,其次鄙夷一个男生不该去做衣服,最后gān脆非议混时尚圈的男人全是同xing恋,婶婶甚至用狐疑轻蔑的口吻说,不希望将来看见他变成一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然而很不幸,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他的的确确是亲戚们口中所说的“变态”。好在他已经成年,可以自由支配父母的遗产,也幸亏有丰厚的遗产做保证,才能让他在浮躁功利的时尚圈,凭借自己、凭借财力闯出名堂。
命运曾经带你攀上巅峰,如果重活一回呢,恐怕一切都要推倒重来了,不过能活着就好,他不介意此刻糟糕的处境,反而告诫自己用最快速度认清目前的形势。
“别犟,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刚才那妇人替他抿了抿头发,“多齐整的孩子,听说今天来的有大主顾。要是能去那些个公府侯府,以后起码吃穿不愁。”
劝说词不算太有吸引力,但仝则还是冲她点头笑笑,然后一骨碌爬起来。拜那半个馒头所赐,他略微活动了两下,发觉头不太晕了,身体也有了些力气。
一屋子人很快排成一队,由那壮汉拿着名册点名字报年龄。仝则由此发现这具身体的主人和他重名,今年十四岁。随后壮汉将他们每个人的手捆住系在一根绳子上,再由人牵着鱼贯而出,走了没两步,上了一个高台,看样子就是人市贩卖奴隶的地方。
站得高了,仝则能看到街面上林立的店铺,字当然都是繁体,可有些匾额上面还写有梵文或是其他外国文字,比如他熟悉的英文和法文,看上去着实有点诡异,而街上走的人,更是什么人种都有,更奇怪的是,他们绝大多数还都身着汉人服饰。
或许是穿到了什么平行空间,他猜不透,也不能贸然去问。这时队伍停了下来,他垂下头,低眉敛目地站在原地。
粗bào的呵斥声突兀地从身后响起,另一个健硕的汉子拽着一个少年的头发,一路将人拖过来。那少年看样子十四五岁,衣衫破败,露出白嫩肌肤上的鞭痕,显然已被打得脱力,挣扎了两下便被人提留脖子薅了起来。
一缕头发垂下来,露出大半张脸,jīng致的五官,皮肤白皙通透,薄薄的嘴唇抿着,旁边落下几点淤血,如果忽略毫无生气的眼神,这个人堪称是个绝色的少年。
大概也是个不驯服的少年吧。
那位热心的妇人适时地在他身后感慨,“是个硬气的,多少天了就是不从,总想着要逃,关了这些日子光鞭子都抽了四五顿。要说你们这些官宦人家子弟,和我们还真不一样,一朝获罪,哪里受得起这些苦。听说谢二爷可是京城闻名的少年才子,唉,真是作孽……”
原来那少年姓谢,和他这具身体的原主都出身官宦人家,家破人亡被发来为奴,那么也就是官奴了!看来之前的仝则就是因为突遭巨变,才会先心死继而身死,离开了这个人世。
正想着,台子上已来了不少人,一通挑挑拣拣。很快壮年劳动力先被选走,然后是女人们,那热心的妇人也被人买下,临走前,回过头冲他鼓励的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