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后不久,一个人影鬼魂似的从墙角飘出来,脸上挂着阴冷的笑。
“不让别人知道,哼……”荣闲音嗤了声,脑中浮现出段瑞金那张欠揍的脸。
当初他可是被他害得够惨,几乎在寒城抬不起头,自己那所谓的大哥手握二十万大军,却不肯帮他捡回点面子。
没关系,他自己来出这口气。荣闲音眼底闪过一抹寒光,悄无声息地走了出去。
婚礼三天之后就举行,时间非常紧迫,需要赶紧准备。
桌椅、饭菜、点心糖果……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可以交给段福,但是有些东西,比如嫁衣、首饰、嫁妆等物品,必须由阮苏亲自操办。
小曼成了她的得力助手,因为寒城戒备不便出门逛街,她们便联系了商家直接将货品送到公馆里,放满了一屋子,任由她们慢慢挑选。
小曼垫着脚尖在这些东西中间小心翼翼地走动,好奇地问:“太太,您准备接您的家人来吗?矿上这些日子不开工,阮松他早就回家了,估计老人家也没什么活干,横竖在家闲着。二爷这边是来不及通知晋城了,婚礼上没个长辈坐镇,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阮苏坐在椅子上,面前是十来对纯金的龙凤镯,各个金光璀璨,她比较着上面的花纹,看到眼睛都快闪瞎了。
“不接,我当初没帮他们,就没想过有朝一日要敬他们的茶。”
“您往后真的不联系他们了吗?”
阮苏拿起一枚手镯,掂量了下分量,心中有了底,回头问:“小曼,你是不是又想家了?要不告诉我你家在哪里,可否有家人在世,趁这个机会或许我能帮你找一找?”
她立即摆手,“不不不,我随便问问……哈哈。”
干笑两声,小曼来到琳琅满目的嫁衣前,转移话题问:“你是穿婚纱呀,还是穿龙凤褂呀?”
阮苏放下镯子,也走了过去,与她并肩挑选。
小曼侧着脸看她,拿出一条婚纱在她身上比划。
“眼下最时兴这种西式婚纱了,雪白雪白的,镶嵌点珍珠呀钻石呀,再用金银丝线绣上漂亮的花,您瞧,对着光亮的看跟星星似的。”
“你喜欢这个?”
“可不嘛,这是晋城女孩子最羡慕的衣服了。穿上之后披头纱、戴花冠,手里捧一捧玫瑰花,再打扮两个小花童,一男一女,让他们为你牵裙子,你出场的时候得多风光。”
阮苏失笑,“我又不是观世音,要什么金童玉女。”
“那……您不喜欢婚纱?”
她摇摇头,拉出一件大红色的绣满金色花纹的喜服,手指轻轻抚摸布料上凸起的纹路。
“大喜的日子,还是得穿红色才衬出喜气嘛。”
小曼就知道她还是喜欢大红大绿,忍不住感慨道:“太太始终是太太。”
段二爷的婚礼绝不会缺钱,而段太太是出了名的爱花钱,柜子里的好衣服好首饰都足够买栋房子的了,这事寒城人都知道。
商家许多天没开张,就想趁这个机会多赚点,因此非常尽心的把最好的喜服都送了来。
阮苏拿着的这一件,布料是绸缎的,顺滑亮丽,颜色鲜艳,绣工极其精湛,花鸟栩栩如生。旁边几件也俱是如此,都是可以用来镇店的宝贝,隆重华丽的风格非常符合她的审美。
要是放在以前,她能一个人欣赏一个下午。然而此刻想到婚礼上有可能发生的事,心情就轻松不起来,连带着对衣服也失去兴趣,交待小曼随便挑一套,便坐去窗边喝茶。
小曼抱着喜服,脸都被反射过来的红光照红了一半,望着她闷闷不乐的身影,想逗她笑一笑。
虽说这次婚礼的目的不纯洁,可终究是场婚礼呀,怎么能耷拉着脸呢。
“太太。”她突然喊她,“您瞧我。”
阮苏没精打采地转过头去,看见她的脸,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忍住,一口茶喷了出来。
“我的妈,你这是中毒了吗?”
小曼雪白的脸上涂了两大坨胭脂,红得跟猴儿屁股似的,却洋洋自得,对镜臭美。
“你真是不懂时尚!这是女明星最喜欢的上镜妆呢,就是要红,红才好看。”
阮苏哭笑不得,“好好,你自己红。”
“我才不自己红,等你结婚那天我就给你化这种妆如何?保管所有宾客都对你过目不忘,比女明星都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