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同人)请允许我咸鱼[洪荒]+番外(282)
其实到现在鲲鹏也不知道元始心里究竟是何想法。
要说对方就平静的接受,实在不怎么符合他的性格;但不接受的话,鲲鹏想象中的监|禁小黑屋也都没有,仿佛做了那几百年,话题都给做没了一样。
现在的他只能像鸵鸟,把头埋进沙子里,元始不主动提起,那就没有当做他们之间没有问题。
两人享受着静谧的时光,可能是之前消耗太大,难得一片温情,不带丝毫欲念。
亲近了一会儿,元始突然道:“我们去下界走走吧。”
“嗯?”鲲鹏一愣,立刻点了点头。
有元始在,本来洪荒任何地方都能瞬间抵达,但这次他却驾云和鲲鹏一起慢悠悠飞下去。
老实说,鲲鹏自己的速度都没这么慢过。
他们选了一个离昆仑不远的城镇,在一条无人的小巷中降落。
这么多年过去,比起他们当初在人间游玩的时候,仙凡之别更加分明,仙人已经渐渐成了传说。
本来鲲鹏是打算用障眼法让人看不到自己。
毕竟他和元始的样子的凡间太引人瞩目,走哪儿都会被围观,而且凡间规矩众多,就算不怕麻烦他也懒得惹麻烦。
然而元始一落下就化为青衣书生的打扮,容貌变化不大,不过是显得平常一些,接着默默看向鲲鹏。
这时候鲲鹏只能把我隐身陪你的话咽下去,摇身一变,一个富家公子的形象现身元始旁边。
这种看起来就不好惹的形象能避免很多麻烦,也免得不长眼的打扰他们游玩的兴致。
上下扫了他一眼,元始终于满意地点头,牵着他的手走出巷子。
因为变化过,两人的外貌虽然出众,但也不至于引人围观,还没有男人牵手令人侧目。
但如今上面连着几位天子都好男风,上行下效,男风也成了风雅之事,两个男人牵手好像也没那么稀奇。
除了偶尔看过来的目光——这些目光还大多冲着鲲鹏的衣服来的,两人携手走在街上,竟然没有任何人来打扰。
这凡间灵气稀薄,但也有别的好处,他们要是这么牵着手去三十三重天转一圈,射来的目光估计会把两人手都烧穿,论坛也会瞬间爆炸。
曾经他们还能在下界遇到金鹏这样修为的妖族,现在走个十天半月,连化形的小妖都少,道士也多为练气阶段。
鲲鹏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左手拿着芝麻饼,右手举着糖画,还有一包豌豆糕由元始拎着,更像一个出门游玩的小公子。
他咬了一口糖画,笑眯了眼睛,又甜又脆,配着香香的芝麻饼正好。
身旁的元始时不时看他一眼,见他糖渣粘到唇边,用手指替他捻走,放入自己口中,好像也想尝一下糖的味道。
本来身经百战的鲲鹏老脸一红,硬是在街上众人的目光中有些两颊发烧,恨不得直接把芝麻饼塞元始嘴里去。
这些吃可不是他自己买的,都是元始一路的投喂。
知道鲲鹏喜欢这些,基本他看了两眼的元始就会过去买下,那宠爱的样子,要不是他们衣着不符,早被人当做鲲鹏慈祥的老父亲——元始气质成熟,外表看着只有二十来岁,其实说三十多也不是不行。
以凡人的看法,三十多岁有个十几岁的儿子十分正常,甚至有的都能抱孙子。
而他们在下面游玩的这些天,元始照顾他也确实像照顾孩子一样,就算他不需要什么照顾,也被这独一无二的包容融合了心。
除了他,就算对老子和通天,元始也不会有这份耐心。
到他们这身份,能得一份真心多不容易鲲鹏还是知道的。
强大的实力在洪荒注定被追逐,但里面多少是因为慕强多少是出自本意其实难以区分,而与他们身份实力相匹配者少之又少,能在这寥寥可数的选择中找到对的人,简直就是个奇迹。
狠狠咬一口芝麻饼,鲲鹏心中叹气。
要是元始的目的是靠怀柔政策让他舍不下,那他还真有点吃不消,总觉得自己仿佛成了那抛妻弃子的混蛋,明明元始不是他的妻他们也没有子。
就在鲲鹏吃人心软的时候,前面的热闹突然吸引了他。
锣鼓伴随着吆喝,本来是再普通不过的卖艺,两人对视一眼,却一下子来了兴致。
装作同样被吸引的普通人,鲲鹏和元始随着人流走过去。
目的地早已被里三层外三层包围,不过这自然难不倒他们,就算不想凸显特殊,让人不知不觉让路也不过是件小事情。
很快,穿过人墙,两人到了最里面一层。
而看到里面的场景,也就能明白为何普通的卖艺能吸引这么多人,因为这卖艺的不是人,而是两只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