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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7年的生活+番外(110)

  当然,最起码还是够一个人吃上半个多月了。

  不过没关系,山里又不是只有这点山货了,今天人多,明天他们可以自己偷偷来。

  把一片山薯挖完,一天就差不多过去了,于是大家就准备回去了。

  回去时,赵沐有些可惜,“唉!要是能遇见野猪就好了,那样就有肉吃了。”已经快两个月没吃肉了,赵沐现在想到肉就口齿生津。

  今天打的野鸡野兔一个人估计能分半只,一顿下去就没了,而且野鸡野兔全是瘦肉,骨头还特别多,那有猪肉香。

  “得了吧!野猪凶起来比狼还厉害,真遇见了,逃命都来不及,你还想吃肉。”这是另一个知青说的。

  赵沐很不赞同这位知青说的话,“咱们这么多人,难道还会怕一只畜牲,一人一锄头下去,野猪头都能打烂,还跑,真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来的人大部分都在二三十岁的大男人,在这里谁都不肯认怂,他们纷纷表示支持赵沐:

  “赵沐说的对,咱们这么多人,一头野猪有什么怕的。”

  “一人一拳,就能把野猪打的稀巴烂。”

  “好了,你们的表现机会来了,”看着挡在他们这群人面前的野猪夫妻,秦毅不由在心里暗暗吐槽,这是乌鸦嘴吧!说什么来什么。

  野猪在一般在黄昏觅食,秦毅他们运气好,刚巧就遇上了。

  在秦毅他们对面总共有三头野猪,一公两母,这三头野猪体重都不算重,大概在两百多斤左右,但是,光公猪嘴上哪尖尖的獠牙,就知道它们不好惹。

  “怎么办?”一滴冷汗从额头上滑了下来,赵沐悄悄的问秦毅道。

  秦毅大声说:“还能怎么办?没看见野猪已经在撂蹄子了嘛,人根本跑不过野猪,被野猪追上了就是死路一条,既然如此,咱们还不如拼了。”

  反正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拿了大锄头,有武器,秦毅就不信了,□□个大男人还打不过一头野猪。

  秦毅刚说完,这群人想跑也不敢跑了,因为野猪已经冲过来了。

  这个时候,大家也认为秦毅说的是对的,想跑是跑不掉了,既然如此,还不如拼命把野猪杀了,这样还有肉吃。

  一番激烈争斗之后,三头野猪都被打死了,秦毅他们这群人多多少少都有受伤,但不算严重,只是擦破了皮,或者磕出了淤青,最严重的只有知青王德坤,他的脚被公猪的獠牙划了一个□□厘米长的大口。

  “感觉怎么样?”秦毅上前看了一下王德坤的腿,还好,没伤到血管,但王德坤的伤也算严重了,血在涓涓的往外流,秦毅看了立即把自己的衣服撕破了,然后把王德坤的腿死死缠住,给他止血。

  王德坤恶头上的汗水几滴几滴的滚落下来,他咬着嘴唇摇头说:“还好。”

  事实上,王德坤已经快痛死了,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立马昏了最好,只是他的体质不错,再痛也没有晕。

  王德坤又是一个大男人,还是死要面子的人,在几十个人面前,即使再痛,他也忍着说还好,但他的心里早已经泪流成河了。

  王德坤的腿耽误不得,秦毅他们在周围砍了几颗手腕粗的木头,又用木藤捆了起来,做出了一个简易担架,做好后立即就让几个人把王德坤送了回去。

  剩下的人则把野猪抬下山,还是直接往季前进家抬。

  现在可是山上的一树一木都是国家的,也是集体的,如果只有原来的一些果实,那秦毅他们自己分了也没什么,毕竟果实不值钱,他们几十个人每个人分一些其实也没有多少,这样就是别的社员眼红也不会说什么。

  而且社员们也不傻,他们这群人可是有几十个,为了一点果实得罪几十个青壮年,那不划算。

  为了点果实得罪人不好,可是野猪就不一样了,要知道三头野猪,加起来净肉都有五六百斤了,因为山上的东西都是集体的,五六百斤猪五六十户人分,一家估计能分上十来斤,少一点也能分上好几斤。

  现在安山大队每家虽然都有猪,可这些猪是要卖给国家的,属于看得着吃不着,卖猪时虽然有肉票,两年的肉票加起来都没有这一次分的肉多。

  关键分的肉票还需要花钱去买,秦毅他们打的野猪却不要钱,如果说秦毅他们摘的毛栗子和山薯社员们能淡定不要,面对野猪时这种想法那就是不可能的了。

  既然躲不过,秦毅他们就干脆直接去季前进家找季前进做主了,他们可不愿意白白把猪肉送出门去,怎么也要回本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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