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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大宋(246)

  阴郁过后总会有阳光,在森林里需要时刻保持体力与警惕的紧张生活让她无暇去忧郁与感伤。大自然面前,人人都成了一个纯朴而天真的孩子,所有的欲望只化为对生存本能的渴望。要活下去,必须活下去!因为安心知道,即使是她的爸爸妈妈,也希望她能好好地,幸福地过完这一生。所以,她才会毅然放下现代的一切而回到宋朝。这里的天空,比现代更高远而湛蓝,这里的水,也比现代更甘美可口,就连人心,也没有被那么多物质与空虚填满。在这里生活了近十年,她才真正了悟到了生命的真谛——那就是充实而坚定地生活下去。为了自己所爱的,为了自己所在乎的!也就是为了这些,她回去了,又为了这些,而再次到来。

  天明的时候,安心是被林中清脆的鸟鸣声和马匹打着响鼻的喷气声惊醒的。睁眼起身,发现萧朴与萧铎剌他们已围坐在火堆旁开始早餐了。四处的空气里飘散着植物清新的气味与食物的香气混和在一起的甘甜气息,当然,还有烈酒的味道。

  安心皱了皱眉看着这群一大清早就抱着盛酒的皮囊狂饮海喝的家伙们——这就是北国与南国之间的差异么?即使这个年代的酒精度数不高,可是这么样喝酒,酒神也会被醉倒。契丹人还真是粗豪得很哪!

  没有理会他们,安心默默地寻了一处清泉,轻轻洗涤着脸上、手上的泥污。若是换了从前,在她还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的时候,她一定无法忍受这样肮脏的自己。但是现下,在经历过乞丐的生涯,在昊天教的分堂里睡过脏臭的大通铺,在遇到了这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遭遇之后,她对这一点肮脏早就习惯无视了。

  一阵风过,将泉边树上的落叶吹下几枚飘荡在水里,安心用手将它们轻轻拨开。水好凉啊,凉得让人倍觉清爽凛冽,精神也加倍振奋起来。站起身,甩干手上的湿润,轻轻拍着脸颊等侍风儿将自己吹干。安心再不能用衣袖去抹拭脸颊和双手了,因为——衣服太脏了!

  再次走回众人露宿的地方时,安心很敏锐地察觉到每个人的目光都射在她的脸上久久不去。糟了!安心在心里大呼糟糕,忘了自己现在已不是那平凡清秀的女子了,而是倾城倾国的美人。方才,压根就不应该将手脸清洗干净。要知道在古代,女人是最没有地位的了,常常像奴隶一样被人送来送去,就连一国公主,也逃脱不了和亲的命运。容貌,往往是她们幸福或悲惨的根由。

  事已至此又能如何?安心一脸若无其事地寻了一块空地坐了下来,伸手就从火上拿起一只烤野兔旁若无人地咀嚼起来。她故意将吃相弄得难看粗鲁不已,希望这些人不要再盯着她看。可是美女不管做什么动作都是秀色可餐的,一大群人甚至忘了要继续吃饭喝酒,目光或直接或迂回地望着她。

  安心心里的怒意慢慢扬了上来,这也是为什么她要回宋朝的理由之一。因为以前在宋朝时用的那具身体,没有这么多的麻烦,可是现在却不行了。这张如娇花初露般诱人的脸实在是惹人犯罪的根由。看来以后要易容一辈子了,安心郁闷地想着,随手将啃净的骨头到处乱抛乱扔。

  只有萧朴只是怔忡了一会便回过了神,看着安心生气的模样,默然一笑,咳了几声,示意那些随从们回过神来。但萧铎剌的灼灼目光却仍是盯在安心的面上,辽国女子多豪爽,对于安心的举止,他倒还觉得颇合己意,只是这容颜,明明是南国那倾城的绝色,这样细腻的肌肤,沉郁的气质。是啊,安心最近变得沉郁多了。

  吃完早餐,安心觉得腹中饱满了,站起身准备走了,她不想再与在这群人在一起多待一刻了,至于那救命之恩嘛!以后有机会再报就是了,反正已然知晓了他们的名字。安心不喜欢欠别人的。但临走前她突然想起一件事,向着萧朴道:“不知有没有什么衣衫可以送我一套?”这的确是她现下迫切需要的,她身上的这套衣裳在这年代的人眼中是十分怪异的,况且又脏又破,这个样子走出去,麻烦一定少不了。

  萧朴打量了她几眼道:“我这里没有女子的衣衫。”

  “没关系,男式的最好了。”若是扮作男装也许路途中会安全一些吧?要知道她现在可是手无缚鸡之力,来个小毛贼或是采花盗就能要了她的小命。

  萧朴点了点头道:“姑娘的身量虽比不上北国的汉子在南国也算是高的了,只是这衣衫或许你穿上还是太大。”

  “没关系。”安心一点也不像在讨要东西,一脸的理直气壮。她的身高的确算是修长的,在现代或许很寻常,但1米7左右的身高搁在古代算是鹤立鸡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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