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乐妈给她锁在屋子里面,所有的通讯工具都被没收,她只能透过窗户看外面的草坪。
不知道顺哥现在有没有发现自己失踪了呢,当时妈发短信说她要回国了,约她出来见一面,她就傻了吧唧的出去了,谁想到她能当众掳人呢。
咔嚓,门开了。
乐妈端着一个餐盘进来了。
“你饿不饿啊,一天没吃东西了。”
“你放我回去,你不能这样囚禁我。”小乐现在真是恨透了乐妈。
她坐在床上,瞪着她,乐妈递给她一杯牛奶,她伸手就打翻了,乐妈也不生气,拿起一个蒸饺递给她。
“吃吃看,跟以前的一样吗?”
小乐很想推开,可是看见她手里的蒸饺,就想到小时候,她特别喜欢吃妈妈做的。记忆里那是一种家的味道。
可是没想到,竟然是用这么讽刺的方法来实现的。
“你这个孩子,从小就特别犟。”她不接,郝雪梅也不生气,放下蒸饺坐在她身边,想摸摸她的头发,小乐就瞪着她。眼里满是仇恨。
“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我和顺哥过的好好的,你非得整这么一出!他肯定特别着急!”
“真就那么喜欢那个男人?他有什么好的,据我调查。他好像只有初中学历?这种人,哪怕有再多的钱,也就是个没素质的人。”
“你有素质?好歹也是当过白衣天使的人,就这样强加干涉别人的婚姻?”
“我是为了你好。”
“你要为我好就给我放回去。我顺哥并不是你想的那样的,他虽然学历不高。但那是早年家庭所迫,他精通5国以上的语言,大部分都是自学的,他会做生意。而且特别会看人用人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为人处事内敛且睿智,胸襟还宽广。这样的男人,哪个大学培养的出来?”
虽然他跟自己一样是重生的。但是人家没重生的时候就已经闯出一份事业来,就算重新回到最困难的时刻,他一样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东山再起。
“他在你心里,就没有一点缺点?”
“有啊,他那人有点洁癖,地板一定要擦到反光,跟强迫症似的。还特别喜欢替我出头,不论我需不需要他的帮助。”
他最长说的一句话就是,没事,有哥在呢。
郝雪梅注意到她说于百顺的时候,整个人都是发光的。
“你那么邋遢的孩子,能跟洁癖的过到一块?”小乐除了练琴什么都不管,从小时候就已经是那样了。
“怎么不能了?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几年了,家里的事都是他在操办,他不喜欢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地盘,所以不雇佣人,只要他在家,洗衣服做饭收拾屋子,基本上都是他来做。”
郝雪梅听了也有些惊讶,她的资料显示于百顺是来自农村的,农村男人难道不是大男子主义不做家务的吗,女儿的生活习惯她最清楚不过,一般男人还真不见得受的了。
“所以别当着他面说他配不上我,是我配不上他才对,我就想着这几年把功课学出来,然后以后多些时间陪他。”
“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累,会觉得跟你这样的女人过着没意思?他的经济状况好像不错,这样的人在外面遇到的诱惑肯定特别多,到时候见识过比你更优秀的女人,他还会甘心这样守在你身边吗?”
“他如果要变心早就变了。”这个早,说的是前世。
前世的小单眼皮那么风光,也只是对她情有独钟,如果这样的男人都会变,那这世界上也没有什么感情才配叫真爱了。
“那是他还没有彻底的得到你,你们现在新婚,他对你的新鲜感还没有过去,可是一旦几年后,你开始变老,他真的还甘心像现在这样照顾你吗?普通夫妻也做不到,更何况,他是一个商人。与其那时候你深陷着这段感情痛彻心扉,还不如现在就断了这份心思。”
“我相信他不会。”多年的朝夕相处,早就有了一份不一样的信任。
“有谁会在一段感情开始的时候,就希望它是以悲剧告终的?只是时间和命运,从来都是残忍的东西,它能夺走你的一切,你的容颜,你的生命,甚至,你的爱情…”郝雪梅的眼神比较迷离,像是回忆起过去。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真就觉得自己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一辈子,就恨不得一闭眼睛的功夫就已经到了迟迟暮年,我们手挽手的走在了布满残叶的林间小路里,可是世事无常…”
今非昨,人成各,命运总是会用各种恶劣的手段把一对对相爱的人拆散。